日期:2014/02/23
經文:列王記上六章1-13節
1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西弗月,就是二月,開工建造耶和華的殿。2所羅門王為耶和華所建的殿,長六十肘,寬二十肘,高三十肘。3殿前的廊子長二十肘,與殿的寬窄一樣,闊十肘;4又為殿做了嚴緊的窗櫺。5靠著殿牆,圍著外殿內殿,造了三層旁屋;6下層寬五肘,中層寬六肘,上層寬七肘。殿外旁屋的梁木擱在殿牆坎上,免得插入殿牆。7建殿是用山中鑿成的石頭。建殿的時候,鎚子、斧子,和別樣鐵器的響聲都沒有聽見。8在殿右邊當中的旁屋有門,門內有旋螺的樓梯,可以上到第二層,從第二層可以上到第三層。9所羅門建殿,安置香柏木的棟梁,又用香柏木板遮蓋。10靠著殿所造的旁屋,每層高五肘,香柏木的棟梁擱在殿牆坎上。11耶和華的話臨到所羅門說:12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13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
引言
今主日是本會一年一度的會員和會,感謝上帝過去一年的保守和帶領,使我們在2013年教會的小會、長執會、各部以及各團契所推動的各項事工,都可以按照計劃逐一來完成。雖然在各項事工的推展上,我們仍有許多的虧欠、軟弱、不完全;但我相信,上帝一定會親自補足「用人手所做」缺乏的部份,並且「按照祂的心意」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奇妙大事。
我們都知道,教會是奉耶穌基督的名所設立的信仰團體,其「根基」是建立在耶穌基督這塊磐石之上,並且耶穌基督也是這個信仰團體(教會)的元首(領袖)。因此,教會在制定任何事工計劃時,絕對不是「以人的意思」作出發點,而是必須「以主的心意」為優先考量;也就是主耶穌在〈主禱文〉中所教導的──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太6:10b)。
當然,這並不是說教會就不需要「制定事工計劃」,只「憑聖靈的感動和啟示」來做事。上帝賜給人「有計劃的恩賜能力」,是因為上帝本身也是一位「按照計劃行事」的神。因此,祂也希望教會也能夠用禱告尋求聖靈的帶領和幫助,以制定「合上帝心意」的計劃。也就是說,教會若是要順利推展事工,除了必須「盡人事(做好各項計劃)」之外,更需要「聽天命(不斷用禱告持守住,並行在上帝的旨意中)」。誠如詩人所說:「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詩127:1)
今主日就讓我們透過《列王記上》六章1-13節這段經文,一同來學習如何建造〈有主同住的聖殿(教會)〉,好使我們教會未來一年所要推動的事工,都可以獲得上帝的賜福和帶領。
有主同住的聖殿
要建造〈有主同住的聖殿(教會)〉的第一個條件,就是要常常傳講、教導,並且遵行上帝的話語。在今天所讀的經文12節中,上帝吩咐所羅門說:「論到你所建的這殿,你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典章,遵從我的一切誡命,我必向你應驗我所應許你父親大衛的話。我必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並不丟棄我民以色列。」在此,上帝清楚地告訴所羅門,常常遵行上帝的律例、典章和誡命,將是獲得上帝永遠同住的重要證據。當然,要遵行上帝的律例、典章和誡命之前,一定要先傳講和教導。
的確,既然稱為是「有主同住的聖殿(教會)」,怎麼可以沒有「上帝的話語」在其中傳講,成為眾人(信徒)「腳前的燈、路上的光」(詩119:105),好讓所有聽的人可以遵行呢?誠如保羅所說:「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羅10:14c)在《舊約》時代,祭司除了是負責會幕、聖殿內,獻祭的工作之外,他們還必須傳講、教導上帝的律例、典章和誡命,使所有參與祭祀的以色列人可以聆聽、遵行。最後,祭司會「在上帝面前」為所有的以色列人祝福。
各位親愛的兄姊,你們可以想像一下,當上帝的聖殿(教會)不再傳講、教導上帝的律例、典章和誡命,只是徒有獻祭(禮拜)的儀式時,以色列人(信徒)將會變成什麼樣子呢?或許只會變成和一般民間社團或俱樂部沒有什麼差別的團體罷了!因此,一間「有主同住的聖殿(教會)」必須常常傳講、教導,並且遵行上帝的話語。
要建造〈有主同住的聖殿(教會)〉的第二個條件,就是要按照上帝的心意和指示來計劃、執行教會內的每一項事工。我們常常都會說「教會是上帝所建造的,是奉主耶穌的名設立的」;因此,絕對不是「用人的心意」來決定、推動教會內的每一項事工。誠如保羅所說:「我栽種了,亞波羅澆灌了,惟有上帝叫他生長。可見栽種的算不得甚麼,澆灌的也算不得甚麼,只在那叫他生長的上帝。」(林前3:6-7)
我們都知道,建造上帝聖殿的藍圖,並不是所羅門自己憑空想像,或是照自己的想法來設計的。所有建造聖殿的材料、聖殿的大小尺寸,以及聖殿內所有的器具和擺設的位置,全都是所羅門的父親──大衛從上帝領受的。當大衛選立所羅門接續他作以色列王之後,大衛特別將「建造聖殿的藍圖」指示所羅門,使他可以依照「上帝的心意和指示」來完成聖殿建造的工作(代上28:11-19)。
同樣的,教會內所有的事工(小會、長執會、各部、各團契),也是必須透過牧師、長執、各團契的領導人,在禱告中獲得「聖靈的啟示」之後,才制定出「符合上帝的心意」的事工目標和執行計劃。只要我們願意「全心全意」走在上帝所指示的道路上時,必然能夠看見上帝在各項事工中的奇妙帶領。誠如保羅所說:「上帝能照著運行在我們心裡的大力,充充足足的成就一切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弗3:20)
可惜的是,近來有些教會(規模較大)多會用「企業經營(人為)」的方式來「管理」教會,甚至用「數據(人數、奉獻)」的多寡或增減,作為教會是否有進步(復興),傳道人是否有認真服事(工作)的依據。一旦傳道人達不到教會長執(核心同工)所期待的「業務績效」時,他就得「捲舖蓋走路」。這不但對傳道人很不公平,也造成傳道人很大的傷害。因為教會有否「進步」,絕對不是用「數據」來決定;教會有否「復興」,也不完全是傳道人的責任。其實,教會要「進步、復興」的關鍵,仍在於有否「按照上帝的心意和指示」來行事。
各位親愛的兄姊,教會的事工計劃絕對不是憑著「人的血氣」,或「個人的喜好」而制定的,因為那只會使我們落入「滿足私慾、高舉自己」的陷阱之中。
要建造〈有主同住的聖殿(教會)〉的第三個條件,就是要全心全力委身參與在聖殿(教會)的事工之中。若有人問:「教會的事工應該由誰來完成?是誰的責任?」我們會怎麼回答呢?「是牧師和長執!」或者「是每位教會內的兄姊!」我相信,多數的人一定都會有正確的回答:「教會的事工是每位弟兄姊妹的責任!」可惜的是,根據調查的結果發現,教會內有實際參與服事的人,大約只佔教會總人數的百分之二十。也就是說,有百分之八十的人,他們只有出席聚會,卻沒有參與任何服事。為什麼會有這種狀況發生呢?其實跟是否有「委身於教會(基督)」有很大的關係。
「委身」的意思,是指「用全部的生命完全地投入」,這詞是源自於古代「宗主與藩屬」的契約關係。當宗主可以提供藩屬絕對的保護時,藩屬就會完全效忠於宗主,並且甘心樂意為他做牛做馬,甚至犧牲性命。同樣的,耶穌基督也曾用自己的生命(流血、捨命)作為貴重的代價(新約)救贖了我們,使我們獲得「重生的生命」,我們豈不也必須「用全部的生命」回應祂的呼召,並主動、積極參與教會內的服事嗎?
不可否認的,「忙碌」已經成為現代社會中的代名詞,無論是在社會上或是教會內,大家開口閉口都會說「很抱歉,我很忙」,來推辭許多邀請(如吃飯、遊玩或教會服事)。我常常在思考,每當我們很迫切需要耶穌的幫助(如向祂禱告)時,我們似乎不太能容許祂對我們說:「很抱歉,我很忙!」我們一定會希望祂可以立刻回應我們的需要,或解決我們的問題。只是,當情況反過來時(耶穌邀請我們參與祂的聖工),我們卻常常推三阻四,能躲則躲,極力回絕耶穌的邀請。試問,這樣合理嗎?
保羅曾勉勵我們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各位親愛的兄姊,耶穌正在呼召我們成為祂的好同工,一起建造祂的身體(教會),我們是否願意全心全力委身在這個神聖的事工上呢?
結論
當所羅門完成聖殿建造工作之後,他照著父親大衛所定的例,派定祭司的班次,使他們各供己事,又使利未人各盡其職,讚美耶和華,在祭司面前作每日當作的,又派守門的按著班次看守各門(代下9:14)。因為有這一群願意忠心委身聖殿服事工作的祭司和利未人,上帝的心意和榮光才能不斷顯明在所有以色列人的身上,上帝的誡命、律例和典章才能不斷被傳講和教導,聖殿才能發揮起初建造時的目的和功能。
各位親愛的兄姊,既然我們(基督徒)也都具有祭司的角色(宗教改革精神:信徒皆祭司),我們就必須善盡自己祭司的本份,切切渴慕上帝話語的餵養,並樂意分享上帝的話語;用禱告領受從上帝而來的異象,建造合神心意的教會;忠心委身、參與教會內的各種服事(基督徒八要),使每個肢體都能發揮應有的功能。如此一來,我們的教會才能被稱為「有主同住的聖殿(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