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 星期六

罪的代價~死亡(基要真理6)

日期:2018/02/25
經文:撒母耳記下十二章7-15節
7拿單對大衛說:你就是那人!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膏你作以色列的王,救你脫離掃羅的手。8我將你主人的家業賜給你,將你主人的妻交在你懷裡,又將以色列和猶大家賜給你;你若還以為不足,我早就加倍地賜給你。9你為什麼藐視耶和華的命令,行他眼中看為惡的事呢?你借亞捫人的刀殺害赫人烏利亞,又娶了他的妻為妻。10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11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從你家中興起禍患攻擊你;我必在你眼前把你的妃嬪賜給別人,他在日光之下就與他們同寢。12你在暗中行這事,我卻要在以色列眾人面前,日光之下,報應你。13大衛對拿單說:我得罪耶和華了!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14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15拿單就回家去了。耶和華擊打烏利亞妻給大衛所生的孩子,使他得重病。

引言
 隋朝名臣楊素年輕時非常有才學,可謂文武雙全。論戰功,「功臣莫居其右」;論文才,「足為一時之傑」。
 然而楊素專以智詐自立,阿諛時主,以求寵貴。他工於心計,殘酷無情,參與策劃了擁立晉王楊廣(也就是後來的隋煬帝)為皇太子的陰謀。也參與了楊廣謀殺其父隋文帝的罪惡活動。他雖然獲得隋煬帝一時的信任,但二人彼此之間是邪惡的勾結,互相利用的過程中一步步激化了君臣之間的猜忌和惡感。
 據說,楊素是在隋煬帝授意之下被毒死的,後來又激化了楊素兒子楊玄感的大叛亂。以致楊氏宗族被誅滅,祖墳被發掘,楊素本人遭到暴屍的懲罰,悲慘恥辱,莫過於此。誠如古諺所云:「多行不義,必自斃;多行不仁,禍及子孫。」
 的確,很多時候一個人會遭受報應,實在是因為他做了許多傷天害理的事。同樣的,起初始祖亞當和夏娃犯罪之後,雖然他們暫時沒有承受上帝所說「吃的日子必定死」的情況,但那不表示人類就擺脫了「死亡」的命運。因此上帝對亞當說:「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3:19)
 對於亞當和夏娃因違背上帝的命令(犯罪)以致必須承受「死亡」的結局,或許我們認為是一件合理的事。但因他們犯的過錯必須「禍及子孫」一事,卻是讓人無法理解,甚至是難以接受,畢竟「一人做事一人當」,上帝怎麼可以讓所有的人類繼續承擔始祖的過錯呢?

罪的代價~死亡
 的確,只要是世人都要接受有一天必須邁向「死亡」的生命歷程。其實在整部《聖經》的內容中,也不斷地記載哪些人活、哪些人死的事情。這足以證明,每個人都是帶著「原罪」出生,而死亡更是「無法逃脫」的命運,不管你是賢德廉潔的義人或惡貫滿盈的罪人。當然,《聖經》曾經記載兩個未曾經歷死亡的人物—以諾和以利亞,但那畢竟是少數,就連上帝的獨生子耶穌基督也逃不過「成為人的樣式」之終局—「死」。
 或許有人要問,「死」到底是什麼?為什麼大家都不敢面對它呢?它真的有那麼可怕嗎?否則,從古至今怎麼會有那麼多人想要讓自己可以「長生不老(秦始皇派徐福前往日本尋找長生不老藥)」,或是擺脫「死亡的威脅(用飲食或藥物延年益壽)」。
 如果從醫學的角度來定義「死亡」,指的就是一個人已經沒有了生命跡象(沒有呼吸、心跳,腦死),在法律上他不再被稱為「自然人」。而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死亡」代表與社會完全脫離,因為他無法再與活著的人(親人、朋友)有任何關係和互動;死人就只能在墳墓裡被人長久記念了。因此才會有人笑稱:「人活著的目的就是為了預備自己被安置於一個三尺乘六尺的墳墓中」。
 若是從信仰的角度來看「死亡」時,它是一種「犯罪」之後帶來的「後果」,代表著與上帝的關係完全隔絕(靈與靈之間不再有往來互動),誠如先知以賽亞所說:「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賽59:2)詩人也曾針對已死的人有如此的感慨:「我被丟在死人中,好像被殺的人躺在墳墓裡。他們是你不再記念的,與你隔絕了。」(詩88:5)
 我們可以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形容「與上帝的關係隔絕」所造成的後果。現代人因為飲食太過油膩、口味太重,導致有些人體內的膽固醇和血液脂肪濃度過高而造成心血管阻塞的狀況。一旦血液無法透過血管正常傳輸到身體的各個部分(特別是腦部),就會造成腦部缺氧而昏迷,輕微者只會使人失去某些功能,嚴重的話就會死亡。「罪」就是我們「與上帝之間親密關係」的阻礙,這可是會喪命的啊!
 在上週的講道中我們提到,自從「罪」進入世界之後,整個世界都變了樣,不只是上帝與人類的關係「破局」,人類與人類、人類與萬物,以及人類與自己的關係全部「破局」,而這樣的悲劇絕對是起初亞當和夏娃選擇(決定)吃分別善惡果子之後所料想不到。誠如保羅所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羅5:19a);他又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罪暫時被上帝饒恕~獻祭
 既然「罪的工價是死」是上帝一開始對亞當和夏娃的警告,但後來上帝並沒有定他們死罪,並不是上帝說話不算話(上帝是信實的),而是因為祂疼惜按照自己的形像和樣式所創造的人。於是上帝以一隻動物(羔羊)的流血犧牲暫時取代亞當和夏娃的性命,但那不表示他們不需要承受死亡,而是暫緩死亡的時間,並且也為違背上帝的命令付上沉重的代價。
 因此,自從第一隻動物(羔羊)代替人的罪而死之後,這種「以動物贖罪」的方式開始被人類取用,並且每年都會在特定的時間(以色列人的贖罪日)宰殺一隻動物(羔羊)進行贖罪的祭禮,好使上帝暫時止息祂的義憤。當挪亞和他的家人,以及方舟內所有的動物再次返回陸地之後,挪亞為了感謝上帝救贖的恩典,他為上帝築了一座壇,並拿各類潔淨的牲畜、飛鳥獻在壇上為燔祭。上帝聞那馨香之氣就決定不再因為人類的(罪行)緣故咒詛地和毀滅萬物(創8:20-22)。
 各位親愛的兄姊,雖然人類可以透過獻祭的方式使「罪」暫時被上帝饒恕,但這絕對不是一個永久擺脫「罪」的結局—死亡—的方法。就好像我們在一張「白紙」上寫錯字時,雖然已經用立可白或立可帶將錯字塗蓋,那些錯字還是不會從「白紙」上消失,只是暫時不被看見而已。除非我們將這張寫錯字的紙送回造紙廠絞成紙漿、漂白、去除雜質、重新製作,我們才能再次得到一張完好的「白紙」。
 或許是世人也曉得這個道理—「人的罪過」無法透過「一次的動物獻祭」就獲得「永久性」的解決,因此每年只要到了特定的日子(逢年過節),他們就會宰殺許多牲畜來祭祀神明、取悅神明,好使自己的惡行可以暫時不被神明看見或記念。當然這麼做的另一個原因,是為了讓自己在「道德上」可以不必受到良心的譴責。
 但我們知道,如果這麼做只是為了消災解噩、應付了事,那絕對不會得到神明的饒恕或接納,否則這樣的神明就是一個「不公不義」的神明。誠如先知彌迦所說:「耶和華豈喜悅千千的公羊,或是萬萬的油河嗎?我豈可為自己的罪過獻我的長子嗎?為心中的罪惡獻我身所生的嗎?」(彌6:7)事實上,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罪」付上「流血(死亡)」的代價(而不是只獻上一隻動物),如此一來才能徹底解決「罪」的問題。

原罪仍持續遺傳
 關於「犯罪者必須承當自己的刑罰」一事,我們尚且覺得合理也願意接受該有的懲罰。只是,關於「原罪不斷隨著人類的血脈遺傳,甚至必須傳及三、四代的子孫」一事,我們就覺得不太公道。誠如今天經文所記載的,因為大衛一人所犯的罪行,導致他和拔示巴所生的孩子得重病並且死亡,上帝怎麼可以做出這麼「殘忍」又「不公義」的事呢?
 的確,從「人的角度」來思考上帝使大衛和拔示巴所生的孩子必須承受死亡一事,我們會覺得非常「不合理」,上帝怎麼可以讓一個「無辜的小生命」喪失呢?更何況在〈摩西律法〉中也曾經指出:「不可因子殺父,也不可因父殺子;凡被殺的都為本身的罪」(申24:16)。因此,有些人會將上帝視為一位「殘暴的君王」,其實也毋須感到意外。
 只是,從「上帝的角度」來看這件事,其實它只是一個特例,目的是為了讓我們看到上帝對大衛的指正、憐憫和饒恕。當拿單指正大衛所犯的罪行時,大衛當下就認罪悔改,於是拿單說:「耶和華已經除掉你的罪,你必不至於死。只是你行這事,叫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故此,你所得的孩子必定要死。」(v.13-14)
 為了不讓以色列的仇敵有機會因為大衛的「罪行」而褻瀆上帝「聖潔的名」,因此,上帝選擇了保存大衛的性命,取走了孩子的性命(大衛是上帝揀選膏立的王)。但我們知道,這孩子的死對大衛來說,絕對會比自己死去還要痛苦。
 事實上,從大洪水過後的世界我們得知,世人仍然無法逃脫「原罪血脈遺傳」的事實,如《創世記》的作者所說:「人從小時心裡就懷著惡念。」(創8:21)如果我們曾仔細觀察嬰孩的行為發展就會發現,他們的一些「舉動(如仇視、嫉妒、憤恨…等)」根本不用大人特別教導就已經存在了,似乎是從骨子裡(天生)就擁有這些本能反應了。難怪大衛會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因此,我們毋須再懷疑「原罪仍持續在人類血脈中遺傳」的可能性,而是該思考如何不讓這樣的「遺傳」繼續阻隔我們與上帝親近的機會。唯一的方法就是及時回轉,不再驕傲自大,重新走在上帝的正道上面。此外,為了避免兒女繼續走在過去我們所走錯誤的道路上面,我們就要善盡教導的責任,使他們從小就認識真理,並走當行的道,如此一來,他們才不會繼續背叛上帝、得罪上帝。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罪」的代價就是死亡,這是起初上帝向人類始祖的警告。雖然上帝並沒有立即向犯罪的人追討他們的罪,但那不表示上帝縱容、失信,而是希望給他們有機會認罪悔改,重新與祂和好。因此,上帝透過動物的血做為贖罪祭,暫時止息了上帝的義憤,只不過,世人最終還是得要自己面對死亡的終局。
 在面對「原罪」不斷透過人類血脈遺傳這件事情,或許我們會覺得有失公允,畢竟「個人的罪必須由個人來承擔」,不應該由自己的子孫繼續背負。但問題是,自從「人的心思」離開上帝的道(敗壞)之後,終日所想的就盡是罪惡的事。因此,與其說「原罪」透過人類的血脈繼續「遺傳」,不如說是人類「完全沒有可以依循的目標」了。
 難道人類的命運就要永遠讓「罪」捆綁,至終走向「滅亡」的命運嗎?當然不是,因為上帝已經提供人類一個「一勞永逸」的解決之道了。

2018年2月21日 星期三

破局~罪進入世界(基要真理5)

日期:2018/02/18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1-12節
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2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4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6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7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8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11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引言
 俗話說:「害群之馬」、「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都是在形容在「一個群體中因為一個人犯錯或一件事出錯,使得大家都倒大霉」。
 關於這兩句俗話,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當兵時,當我從成功嶺中心結訓、抽籤結束之後,被送往新竹關西一所彈藥庫等待分發部隊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件事。
 記得那天是在傍晚時分來到那所彈藥庫,班長要我們先將黃埔大背包卸在餐廳,待集合點名之後,我們就進入餐廳用晚餐。當過兵的人都知道,部隊裡面非常講究紀律和儀態,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否則就要倒大霉了。
 就在大家差不多用餐完畢時,有某位天兵竟然拿起筷子剔牙,這事讓一位班長看見,非常火大,隨即叫所有的人到餐廳外面集合。班長將那位「不長眼」的天兵訓了一頓之後,開始瘋狂操練我們。他叫我們原地踏步、答數、精神答數…等,光是這些動作就操練了半個小時。接著他要我們背起自己的黃埔大背包,以俯伏前進的方式爬回自己睡覺的地方。
 「天啊!那可是在山坡上啊!班長,你瘋了嗎?」我心裡喃喃自語。就這樣,我們一群人就在地上爬行了約五十公尺後,班長才叫我們站起來(可能後來發現到浪費他很多時間),用走路的方式回到寢室。或許大家可以想像,那位天兵回到寢室之後會有什麼樣結果了。
 的確,當群體中出現這麼樣的一個人時,我們一定會非常不爽,除了會對他「另眼相待」之外,可能也會給他「一點顏色好看」。同樣的,自從始祖亞當和夏娃因為「違背上帝的命令(犯罪)」的緣故被逐出伊甸園之後,所有的人類也必須承受「犯罪」之後帶來的結果。或許,我們會覺得「實在是有夠衰」,為什麼亞當和夏娃犯的錯誤必須由他們的子子孫孫承擔,上帝只要懲罰他們就好了,不是嗎?

罪的源由
 關於基督信仰所提關於「原罪」的遺傳,其實有很多人很難接受,特別是當福音初來台灣時,宣教師總是會用「我們都是罪人、我們都犯罪」——這麼強烈的字眼要求大家必須「認罪悔改」而引起許多人的不滿。就一般人而言,「犯罪」所指的是「犯了法律上所陳述的罪行」,「罪人」是指被法院「裁定有罪」之後才能下定論。因此,當我們無緣無故說別人「犯罪」或是「罪人」時,當心被人告我們毀謗。
 事實上,基督信仰所說的「罪」和一般人的理解並不相同。首先,我們來認識「罪」這個字在《聖經》裡到底是什麼意思。
 「罪」在《聖經》中原來的意思是「射不中目標」;對上帝所創造的人類而言,他們的目標就是要「不偏不倚地行在上帝的旨意之中」。看過射箭比賽的人都知道,射箭者愈能夠將箭「射中靶心」,他們得到的分數才會愈高,而分數最高者才能取得第一名。因此,射箭者必須「全神貫注地」瞄準「靶心」,絕對不能受到外界的干擾(聲音、風向、周圍的人事物),否則他們就會失誤。
 可惜的是,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並沒有將心思意念「全神貫注地」對準上帝吩咐的話:「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他們在「射箭」的過程中受到了撒謊者(蛇、撒但)的擾亂(欺騙),因而背棄了上帝重要的命令——不可吃;最後他們承受了違背上帝命令該有的後果。
 或許有人會認為,既然「分別善惡」的樹和其上的果子是不可吃的,上帝為什麼一開始就不要將那棵樹安置在伊甸園內,免得我們會不小心去碰觸?這樣看起來好像是上帝故意要引誘人犯罪,所以不能將所有的過失都怪罪在人的身上,上帝本身必須擔負百分之九十九的責任。各位親愛的兄姊,這樣的話聽起來是否讓我們感到很熟悉呢?似乎「犯錯者」永遠是無辜的。
 其實我們應該問的不是「為什麼分別善惡的樹被安置在伊甸園內」,而是「為什麼我們寧可選擇聽信撒謊者的話而背叛上帝」。就好像我們去郊外踏青,不小心被石頭絆倒的時候,我們是該責怪那顆石頭不應該出現在那個地方,或者是反省自己為什麼走路東張西望以致被石頭絆倒?又好像當我們開車行駛在限速60公里的道路上,結果我們因為開了100公里而被取締,難道我們是要怪罪交通局不應該只將時速限定在60公里的範圍內嗎?
 由此可知,並不是上帝故意要試探亞當和夏娃而將「分別善惡」的樹安置在伊甸園內,誠如《雅各書》一章13節所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而是他們「選擇(決定)」要被撒謊者欺騙:「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3:5)。最重要的是,他們以後就不必再受上帝的約束,他們可以用自己的判斷力和自己的喜好來辨別善惡了。
 從上述的內容我們不難發現,人類確實一直遺傳「始祖的原罪—不想被上帝約束、想要自己做決定」,我們可以很容易從人類成長的過程觀察到這個本性(劣根性)。如當嬰孩到了會自己走路的階段時,他們就不想再被父母親牽著走,而是想要自己走;當孩子到了青少年階段時,他們就想要自己決定,不想再聽父母親的建議;當孩子有機會離開家庭的時候(求學、工作、結婚),他們就會選擇愈遠愈好,免得再聽父母親在旁邊嘮叨。

破局~罪進入世界
 各位親愛的兄姊,原本人類是按著上帝的形像和樣式所造,本該擁有祂一切「美善、純真」的本質(DNA)。只是,自從「罪(撒謊者、背叛者)」進入世界之後,它就一直隨著人類的血脈掌控人類的命運,並且一代傳過一代。如同詩人所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我們也因為罪的緣故,無法再與上帝有親密的接觸、連結;最悲慘的是,我們一輩子都得承受罪所帶來的苦果。
 或許我們確實未曾犯過「法律上的罪」,但我們真的敢保證自己從未犯過「道德上的罪」嗎?就像今天經文中,當耶穌問眾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之後,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v.7,9)。對猶太人而言,他們認為人類從來就不是完美無缺的,每個人都曾在生命中不同的時間犯了罪,甚至犯下很多次的罪。無怪乎,當耶穌問起「誰沒有罪」時,大家在轉眼間就都離開了。
 事實上,耶穌對「犯罪」的認定是有別於一般猶太人的觀念的;猶太人認為只要「沒有犯罪行為(遵守誡命)」就不算犯罪。這正是那位詢問耶穌關於「如何承受永生」的少年官所認為的,他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路18:18-23)。但耶穌對「有無犯罪」這件事卻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祂指出,雖然我們還沒有犯罪的行為出現,但只要心裡有犯罪的想法或念頭,就是犯罪了(太5:27-28)。
 的確,只要一談到道德良知上的過失時,我們絕對不敢理直氣壯的說:「我在道德上沒有任何瑕疵,我從來都沒有不好的念頭。」誠如使徒保羅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他又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
 說來真的很諷刺,原本人類以為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之後,就可以像撒謊者所說的,和上帝一樣有「分別善惡的能力」。怎知,人類不但沒有擁有這個能力,還失去了兩樣寶貴的資產:(1)與上帝之間親密的關係,(2)永遠居住在伊甸園中享受福樂。這正應驗了「偷雞不著,拾把米」這句俚語啊!
 此外,自從人類被「罪」捆綁之後,不只是沒有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更糟糕的是,人類開始學會推卸責任、滿懷怨恨,以致作奸犯科、怨天尤人,最後竟然隨從私慾而行、甚至偶像崇拜。《創世記》六章5節和12節就指出:「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各位親愛的兄姊,你可以想像「罪進入世界」之後那種可怕的景象嗎?除了人類與上帝的關係「破局」之外,人類與人類的關係、人類與萬物的關係,甚至人類與自己的關係也完全「破局」。原本上帝創造的世界是一個滿有秩序、和平共存又彼此幫浦的和諧狀態,如今卻變成罪惡、敗壞的混亂場面。於是,上帝決定用大洪水將自己創造的萬物毀滅,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a)。
 雖然萬物被大洪水毀滅可以暫時止息「上帝的義憤」,但上帝卻是慈悲、憐憫的神,祂為自己存留了當時唯一的義人挪亞和他的家人,還有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的生命。上帝也用彩虹為記號與挪亞和一切有血肉的活物「立約」,祂不再用大洪水毀滅大地和其上的萬物。只是,「罪」的問題仍然存在於人類世界之中,撒謊者的權勢依然利用各種方式要敗壞人心,因此,在挪亞之後的人類世界還是繼續充滿罪惡和敗壞。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罪」的可怕之處乃在於「讓人難以捉摸」,因為「罪」的源頭是來自撒謊者(撒但)的嘴。撒謊者總是喜歡抓住「人性弱點」來引誘我們犯罪,他會用許多「甜言蜜語」或是「模稜兩可」的話語轉移我們生命的目標——天父上帝,因為他本身就是背叛者。如果我們無法清楚辨識,很容易就會掉入他的陷阱之中。
 雖然保羅曾警告我們,撒但會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11:14)不斷出現,並且用盡各種方法欺騙我們,但我們不用感到無助和害怕,只要我們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弗6:11)。求聖靈幫助我們,透過每天生活中的靈修可以更親近上帝、更認識上帝,好使我們的心意更新變化,以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