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5/25
經文:哥林多前書十五章35-49節
35或有人問:死人怎樣復活,帶著什麼身體來呢?36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37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38但神隨自己的意思給他一個形體,並叫各等子粒各有自己的形體。39凡肉體各有不同:人是一樣,獸又是一樣,鳥又是一樣,魚又是一樣。40有天上的形體,也有地上的形體;但天上形體的榮光是一樣,地上形體的榮光又是一樣。41日有日的榮光,月有月的榮光,星有星的榮光。這星和那星的榮光也有分別。42死人復活也是這樣:所種的是必朽壞的,復活的是不朽壞的;43所種的是羞辱的,復活的是榮耀的;所種的是軟弱的,復活的是強壯的;44所種的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是靈性的身體。若有血氣的身體,也必有靈性的身體。45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有靈的活人;末後的亞當成了叫人活的靈。46但屬靈的不在先,屬血氣的在先,以後才有屬靈的。47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48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49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引言
飼養過寵物的人,一定都經驗過寵物死亡時所帶來的難過和傷痛,畢竟我們與寵物已經建立了深厚的感情。我相信,有許多失去寵物的人,都會希望(wish)牠們可以重新活過來,繼續和我們生活在一起。
其實,只要是人(身為人),絕對沒有人希望經歷死亡(包括自己或親人)。否則,中國的秦始皇也不用處心積慮要求術士提煉或尋找「長生不老藥」,使自己可以永遠不死,以享受各種榮華富貴。而古時的埃及人也同樣渴望擁有一個不朽壞的身軀,木乃伊的製作就是期待有一天已經死去的人能夠再以「原來的身軀」活過來。
在2000年年底有一齣由動作巨星阿諾史瓦辛格(Arnold Schwarzenegger)主演的電影〈魔鬼複製人The 6th Day〉,其劇情就是在敘述在未來的世界中,人類可以透過「基因複製工程」不斷延續生命,使人類永遠都不必經歷死亡。當然,為了避免造成世界的混亂,於是訂立了「The 6th Day Law」(第六天法條),以禁止「野心人士」任意複製人類。
各位親愛的兄姊,當我們每個主日在禮拜中告白「我信身體的復活」時,到底我們要相信的是什麼樣的真理呢?我們期待的「身體復活」難道就只是「長生不老、永遠不死」以享盡地面上的榮華富貴嗎?
哥林多教會的疑惑
「相信死人會復活」可以說是基督信仰的核心價值,而基督教會開始之初,就是從「傳講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作為起點。當耶穌復活升天之後,彼得與其他的門徒在五旬節都被聖靈充滿,他們就在眾人面前大聲見證說:「祂(耶穌)既按著上帝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他又說:「這耶穌,上帝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2:23-24,32)就這樣,原本一個只有120名「信仰團體(教會)」,很快地在一天之內就增加了約三千人(徒1:15,2:41)。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夠接受「死人復活」的信息,在基督教會的歷史中,總是會有一些信徒提出或質疑有關「復活的問題」。其實,早在耶穌傳道的過程中,撒都該人就曾經向祂提出這方面的問題。由於撒都該人並不相信「死人復活」的事,因此,他們用《摩西律法》中所規定的〈利未拉特婚姻條例(Levirate Law)〉來問耶穌「復活的事」(〈利未拉特婚姻條例〉是依據《申命記》二十五章5-10節的規定)。
從《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2節(既傳基督是從死裡復活了,怎麼在你們中間,有人說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的記載中,我們得知,原來哥林多教會的信徒也有不相信「死人復活」的福音。為甚麼會發生這樣的「信仰謬誤」呢?原來,這些人是受到希臘〈二元論思想〉的影響(他們都在希臘思想中長大的,受希臘化教育)。
在希臘〈二元論思想〉中並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希臘人認為肉體是會腐壞的,靈魂則是永遠不會死的。在他們的觀念中:靈魂才是一個人「真正的自我」,是暫時寄居在人的肉體上。當有一天,人死的時候,靈魂就會從人的肉體中脫離出來,而這靈魂並沒有死亡,也不會毀滅。只是,猶太人認為一個完整的生命,就是包括了肉體和靈魂,這二者是相依相存,不能分開。
為了讓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能夠「更正確地」認識〈基督信仰》的核心價值,保羅特別用了「很長的篇幅(也就是《哥林多前書》第十五章,本書最長的一章,共58節)」,來說明「死人復活」的真正意義和重要性。
首先,保羅述說「基督的復活」就是他起先傳給哥林多教會的福音(得救的福音),並且《(舊約)聖經》、十二使徒,以及許許多多的弟兄姊妹都是這事(基督復活)的見證人(v.1-11)。接著,保羅特別強調,如果基督沒有復活,所有的信徒就仍然在罪裡。但基督確實已經復活,所以那些「相信(基督復活)」的人,也同樣在基督裡「從死裡復活」了(v.12-34)。最後,保羅告訴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既然他們因「信心」已經與基督「同復活」,他們就擁有上帝所賜「復活的生命」。從此以後,他們不再憑著血氣活著,而是必須倚靠聖靈活著,並且結出「善」的果子。否則,他們就會再次回到血肉之體、被死吞滅的生活(v.35-58)。
其實,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所講述的「復活」,除了是指「生命(靈魂)」在基督裡的復活(重生、與上帝和好)之外,他更強調,當主耶穌再來(號筒響起)時,那些「已經在基督裡睡了」的信徒,他們都要從死人中復活,再次獲得一個「永不朽壞的身體」。而那些仍然活著,並且「在基督裡重生得救」的信徒,他們也會擁有一個「全然改變的身體」;誠如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前書》四章13-18節所言。至於那將會是什麼樣的「身體」,只有天父上帝知道。
我信身體的復活
各位親愛的兄姊,你是否相信自己在接受耶穌成為救主之後,就已經擁有一個「與基督同復活」的「新的身體」呢?而你是否又知道,這個「新的身體」會帶給你什麼樣「生命的轉變」呢?
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三章1-10節的記載得知,當一個人在「生命轉變、擁有新的身體」之後,他會有哪些「特殊的」行為表現。當時,有一位生來瘸腿、天天被人抬到聖殿「美門」門口的人,一直以來,他都只是期待只要有人可以打賞一點銀子,他就可以在「肉體的需求上」獲得滿足。只是,彼得和約翰知道,「打賞銀子」絕對無法徹底解決這個「生來瘸腿者」的問題;他所需要的是擁有一個「復活的生命」、一個「新的身體」。
因此,當彼得和約翰定睛看著他時,他們知道只有主耶穌可以醫治他、滿足他。彼得就開口對他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於是,彼得拉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就跳起來,站著,又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上帝。
由此可知,當一個「靈魂死亡、肉體敗壞」的人在接受耶穌成為救主(靈魂復活),肉體疾病又被耶穌醫治之後,他就會用自己「更新的生命」和「復活的身體」,大聲歌頌、讚美上帝的大能作為和奇妙恩典,這是為了見證他確實已經得著一個「復活的生命」。
當然,並不是每個尋求耶穌幫助的人都像這個「生來瘸腿的人」那樣幸運,可以立即得著醫治。因此,曾有一些身體有殘缺的人(有些是天生的,有些是後天造成的)人提出疑問,說:「信耶穌之後所獲得那個『復活的身體』到底指的是什麼呢?是我們『原來』從母胎生出來的身軀,還是另一個『更完整、更美好、擁有上帝形像和樣式』的形體呢?」因為他們很想知道,主耶穌是否可以使他們重新獲得一個「世人看起來」完好無缺、沒有瑕疵的身體(,因為他們不想再被世人用異樣眼光看待)。
或許我們都曾有參加過「醫治特會」的經驗,我相信,會去參加這樣特會的人,大部份都是期待自己「身體的病痛或殘缺」,在透過牧師禱告之後,可以獲得醫治或改善。也的確,有不少人真的在特會中經歷了上帝所行的神蹟奇事。只是,又有多少人在經歷這些奇妙恩典之後,願意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救贖的大功勞,讓聖靈更新改變自己的心懷意念,最後將一切的榮耀都歸給天父上帝?
我發現,這些尋求醫治的人,絕大多數都只是滿足於「肉體的病痛、肢體的殘缺」上獲得醫治、改善,但卻忽略了只有「生命全然改變更新」才是徹底解決問題的唯一途徑。也就是說,雖然他們會因著「身體的疾病或殘缺」獲得醫治而感到興奮和快樂,他們還是感到心靈空虛、無法滿足,因為他們的「生命的問題」並沒有獲得解決。
著名的澳洲基督徒演說家──力克‧胡哲(Nick Vujicic),他出生時就罹患〈海豹肢症〉,天生沒有四肢;就連父母親也感到不知所措。因此,從小力克就生活在一個「被人嘲笑、完全絕望」的環境之中。有好幾次他在睡覺之前為自己「殘缺的身體」向上帝禱告說:「我希望隔天早上起床後就可以長出完整的四肢,過著像正常人一樣的生活。」但可惜的是,上帝似乎聽不見力克的禱告,當他於隔天早上起床之後,所有的一切都還是維持原狀,沒有任何改變。
青少年時期,力克曾經一度放棄希望,甚至嘗試自殺三次。十五歲那年,他聽了《約翰福音》九章1-12節裡〈生來瞎眼的人〉的故事,也是在那之後,他願意全然地將生命奉獻給上帝。因為他領悟到,他的「缺憾」不是「他或父母犯了罪」,而是「為了彰顯上帝的作為」。力克相信,上帝對他另有計畫,要透過他「殘缺的生命」見證上帝的榮耀。就這樣,力克從信仰中領受一個「新的亮光」,從此不再自怨自艾。他明白,唯有找到真理,才能得到自由,若沒有通達的智慧,是無法去看透世間的一切。他曾說:「你可以選擇因為缺乏,而惱怒上帝,或是因此擁有而感恩。」
各位親愛的兄姊,從力克‧胡哲的故事我們可以知道,當我們告白「我信身體的復活」之時,似乎不應該只是將焦點放在「肉體改變(眼睛看得見)」的層面,而是必須將焦點放在「靈魂更新(真正使一個人的生命活得更豐盛、更有意義)」的層面。一個「在基督裡」復活(重生)的形體,是上帝隨自己的意思所給的形體,具有上帝的榮光,並且永遠不再朽壞。
結論
主耶穌曾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約11:25-26)各位親愛的兄姊,基督信仰中所提及「身體的復活」,不單單只是指「肉體」的復活,更重要的「生命(靈命)」的復活。徒有「肉體」的復活卻沒有「生命」的復活,基本上就像是「無魂有體」的稻草人一樣。當主耶穌再來時,這樣的人仍無法逃脫「終末審判的厄運」。
求聖靈幫助我們,在每一次告白「我信身體的復活」時,也能夠再一次省思我們是否有真實接受「天父成為上帝、耶穌成為救主、聖靈成為保惠師」?真正的「身體復活」必須包含「生命(靈魂)」和「身體」兩個層面的復活,真實的「身體復活」也必須帶有「生命更新改變」的見證。否則,我們就會如保羅所說:「明顯是為上帝妄作見證,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仍然活在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