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 星期四

成為主復活的見證人(基督復活主日)

日期:2017/04/16
經文:馬可福音十六章1-11
1過了安息日,抹大拉的馬利亞和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膏耶穌的身體。2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出太陽的時候,他們來到墳墓那裡,3彼此說:誰給我們把石頭從墓門滾開呢?4那石頭原來很大,他們擡頭一看,卻見石頭已經滾開了。5他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少年人坐在右邊,穿著白袍,就甚驚恐。6那少年人對他們說:不要驚恐!你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他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安放他的地方。7你們可以去告訴他的門徒和彼得,說:他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在那裡你們要見他,正如他從前所告訴你們的。8他們就出來,從墳墓那裡逃跑,又發抖又驚奇,什麼也不告訴人,因為他們害怕。9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耶穌復活了,就先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耶穌從他身上曾趕出七個鬼。10他去告訴那向來跟隨耶穌的人;那時他們正哀慟哭泣。
他們聽見耶穌活了,被馬利亞看見,卻是不信。

引言
 哈利路亞!主耶穌今天已經從死裡復活了!
 當我們今主日禮拜唱起哈利路亞祂有復活〉這首聖詩,並用〈信徒信經〉內容中「我信主耶穌基督……第三日從死復活……告白我們的信仰正是在見證主耶穌已經復活」這個事實,而你我都是這件事的見證人
 戈登貝利Gordon Bailey)是一位非正統派佈道家詩人,他去拜訪一個住宅區的住家。當他來到一棟房子前,一個男人開了門,戈登對他說:「如果你方便,我想和你談一談耶穌
 「我對宗教不感興趣!」那人說,然後砰一聲把門關上
 「我沒有提到宗教戈登說,並且透過關閉的門繼續和那人談話
 「嗯,我對教會也沒有興趣!」那人堅持自己的態度
 「我也沒有提到教會戈登說。然後,停了一會兒,他又說:「告訴你,我會再來敲門。你打開門,我們重新開始。
 那人打開門,臉上充滿驚訝好奇的表情。
 「什麼事?
 戈登笑容滿面地說:「你沒有在聽,不是嗎?我告訴你,我來這裡不是代表任何宗教教會;我不是來邀請你去教會;不是來說服你相信聖經是真實的;不是希望我可以向你推銷任何東西。
 「那麼,你來這裡做什麼?」那人問,仍然摸不著頭緒。
 「我是要告訴你……我希望我們可以花幾分鐘一起談一談耶穌。聽清楚,如果你告訴我,你對耶穌沒有一點興趣,我大可以走開。戈登心平氣和地解釋。
 「噢,我倒不會這樣說,」那人說。
 「你知道耶穌是誰嗎?戈登問。
 「祂被釘十字架,不是嗎?」那人問。
 「還有幾千個人也被釘十字架,所以,為什麼人們只記得祂?戈登問:「當然,這必定是因為耶穌的身分。
 於是戈登受邀進入屋子裡,並且不只「花幾分鐘」和那人討論耶穌基督這個人。

首批主耶穌復活的見證人
 的確若不是因為耶穌基督身分獨特性誰會記得這位約兩千年前羅馬政府判死刑罪犯政治犯)呢我們一定還記得台灣政治史上「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的那個時代,當時的人對這些事可說是「絕口不提」,甚至連受難家屬也不敢向人提起受難的親人(政治犯),免得遭來不必要的麻煩。因此,那個年代才會有「囝仔人有耳沒嘴」的諺語出現。
 因此,我們可以想像,當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並且安葬在墳墓之後,根本就不會有人想要再次提起這件事,更不用說,耶穌門徒也早在祂被抓走的那個夜晚全都四處逃逸了。有勇氣再提起耶穌這個名字的人,除了耶穌至親的家屬之外,可能就是精神有問題的人吧!無怪乎當抹大拉馬利亞向那些曾跟隨耶穌的人提起「她看見復活的主耶穌」時,大家都不相信v.10-11),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雖已事隔三天,仍然是一個極度敏感的話題
 若想要知道主耶穌從死裡復活」是真實的事,以目前的研究方法而言,我們可以歸納出三個結果來證明之。
 第一,親眼目睹「空的墳墓」的人。在今天經文中提到,在耶穌埋葬後的第三日過了安息日,七日的頭一日),抹大拉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並撒羅米,買了香膏要去耶穌身體
 當她們還在煩惱誰可以為她們推開墓門外面的大石頭時,發現墳墓的石頭已經輥開了。她們進了墳墓看見一個身穿白袍的少年人坐在右邊就甚驚恐。那少年人對她們說:「不要驚慌,妳們尋找那釘十字架的拿撒勒人耶穌,祂已經復活了,不在這裡。請看祂安放的地方。」(v.1-6由此可知,在主耶穌復活的那日早晨,已經有三個人親眼目睹「空的墳墓」。
 此外關於主耶穌空的墳墓」的記載同時記錄在四卷《福音書》之中,也就是說有四個不同的人作者),分別在不同的時間點寫作時間同時為「空的墳墓作見證,這就是最好的證明。因為在猶太人律法中曾如此記載說:「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申19:15
 第二,親眼目睹「復活的主耶穌」的人。在今天的經文提到,當抹大拉馬利亞雅各的母親馬利亞撒羅米聽見那穿白袍的少年人所說的話之後,就從墳墓裡出來逃跑了,她們又發抖、又驚奇,甚麼也不告訴人,因為她們害怕。後來,主耶穌親自抹大拉馬利亞顯現,並且吩咐她去告訴那些向來跟隨耶穌的人(v.8-11)。不久之後,主耶穌陸陸續續向祂的門徒顯現
 主耶穌升天之後,那些親眼目睹復活的主耶穌」的門徒開始耶路撒冷為這事作見證。就這樣,許多聽見的人都悔改主耶穌的名接受洗禮成為基督徒,並持續參加聚會領受真理教訓,使靈命不斷提升
 第三,繼續信仰並宣講「復活的主耶穌」的人主耶穌復活的事蹟並沒有隨著那些「親眼目睹的見證人陸續死亡以及時間的流逝,而不再被人宣講或是被人遺忘。從基督教會歷史的發展我們得知,「復活的主耶穌」一直透過所有「信仰」的基督徒以「宣講」的方式繼續傳承下去,這證明了「這件事(主耶穌復活」是千真萬確的,並不是宗教狂熱份子捏造出來的謊言
 雖然許多初代教會基督徒並未親眼目睹復活的主耶穌」,但他們真實經驗了祂的同在,以致願意冒著生命危險繼續信仰宣講這個事蹟。誠如保羅所說:「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林前15:13-15a

成為主復活的見證人
 各位親愛的兄姊,為什麼基督信仰主耶穌復活之後,一直到二十一世紀的今日,仍然被許多基督徒宣講見證,這絕對不是一件偶發事件,而是他們真實經驗到「復活的主耶穌」所帶來新生命的改變
 或許有人要問:「你又沒有親眼目睹從死裡復活之後的耶穌,你怎麼知道祂真的復活了?」的確,對每位信仰主耶穌基督徒而言,絕對沒有人親眼目睹也沒有人親手摸過復活之後的主耶穌軀體,既然如此,我們該如何向科技文明進步、凡事講求實事求是的今天的每個人見證復活的主耶穌」這件事呢? 那就是剛才所說「新生命的改變」。
 2002年上半年,當時對福音事工充滿熱忱的我,報名參加為期三個月但以理學院上班族宣教課程中華福音神學院主辦)。課程一開始老師就要每位同學學習做「三分鐘信仰見證」,因為信仰見證是與人福音最直接也是最好方法。於是老師在每次上課前就安排三位同學做「三分鐘信仰見證」,以操練自己的勇氣表達能力
 見證的內容其實很簡單老師說得容易,同學寫得吃力),首先就是描述自己在還未聽到福音之前是怎麼樣的生命狀況如個性衝動說話魯莽好賭酗酒、沉溺色情接著再提到自己在什麼機會之下接觸福音,最後是自己在接受福音之後生命有什麼轉變
 在每次上課聆聽每位同學見證時,發現有些人的生命真的復活的主耶穌大大地翻轉沒有人能夠相信原來他們以前的生命是那麼敗壞、那麼黑暗、那麼悲慘。若不是主耶穌改變了他們過去的生命,誰知道他們的人生會變得如何
 各位親愛的兄姊,無論我們已經多少年,我相信,我們一定都有屬於自己的「生命見證」。我們是否曾向人分享這個「被復活的主耶穌更新生命」的見證呢?當然,並不是每個人天生都有好的表達能力,或是敢在陌生人面前分享生命見證。然而,只要我們有充分的預備事先擬稿),不斷地禱告為自己和談道的對象),聖靈必要賜給我們勇氣口才,勇敢地向人訴說主耶穌在我們身上的奇妙作為

結論
 主耶穌吩咐我們:「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24:48)既然如此,我們要向世人見證的是什麼呢?就是「復活的主耶穌已經為世人承擔一切的罪,凡願意接受並相信主耶穌救贖功勞的人,都可以獲得一個嶄新的生命」。各位親愛的兄姊,你願意成為「復活的見證人」嗎?

2017年4月10日 星期一

與主耶穌同行苦路(棕樹主日)

日期:2017/04/09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七章26-61

引言
 今主日是〈棕樹主日〉,牧師在今天的禮拜中有特別的設計,我們有讀許多的經文,是關於主耶穌在世上最後一週受難週)行程的經文,以啟應的方式與主耶穌一同行走苦路。我們也在讀完每段經之後以一首〈聖詩〉做為回應,讓我們對經文有更深刻地記憶
 耶穌進入耶路撒冷的那天起,眾人拿著棕樹枝夾道歡迎耶穌進城,並高聲呼喊和散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散那!」(太21:9耶穌一步一步地走向各各他苦路耶穌耶路撒冷除了為受難做預備,也要重新喚起猶太人認識真正的信仰,首先祂潔淨聖殿接受宗教領袖質問教導最大的誡命接受婦人的香油膏抹設立聖餐門徒洗腳,在客西馬尼園迫切祈禱猶大出賣接受彼拉多審判,最後被人釘十字架

主耶穌的十字架
 既然〈耶穌被釘十字架〉對全世界有那麼大的影響,那麼它到底要告訴世人什麼樣的事呢?或許,從「歷史的角度」來看〈耶穌被釘十字架〉這個事件,我們只能看見耶穌是一個在歷史上存在的人物;至於祂對人類社會有什麼重大影響,應該就是成立了〈基督教〉這個宗教信仰而已!
 根據第一世紀著名的猶太史學家約瑟夫Joseph Ben Mattathias他本身並不是基督徒)指出:耶穌確實是生活在當時猶太社會中一位有影響力行許多奇能異事拉比,祂吸引許多人,猶太人和外邦人都有。但祂後來被判十字架的死刑,也被埋葬了…。從四卷《福音書》的記載中我們也知道,其實耶穌無辜的、是無罪的,正如當時的羅馬總督彼拉多宣判的,說:「我查不出祂(耶穌)有什麼罪來。」(約18:38)由此可知,耶穌承受的是「莫須有」的罪名審判
 只是,從「信仰的角度」來看時,我們看見的〈耶穌被釘十字架〉就不只是──耶穌是一個歷史上存在的人物而已。最重要的是,〈主耶穌的十字架〉成就了「上帝的義」。我們可以從《聖經》所提供的線索得知五個「信仰意涵」。
 首先,就魔鬼而言,十字架是代表「得勝(Conquest」的記號。自從亞當夏娃伊甸園墮落之後,人類就一直受到邪惡的轄制。這種「宇宙性」的邪惡是我們無力對抗的,因為它來自我們的世界之外。當耶穌決意上十字架,祂想要戰勝的,就是這種邪惡。或許撒但以為十字架代表牠的勝利表面上),但牠萬萬沒想到,耶穌復活證明了撒但才是最大的失敗者,因為〈主耶穌的十字架〉已經戰勝撒但所有黑暗的勢力
 第二,就世人而言,十字架是代表「和解(Reconciliation」的記號。我相信,自古以來從來沒有一個宗教信仰團體會用某種「刑具」來表達詮釋他們「信仰的核心」。因此,我們不會在任何一間廟寺裡面看見絞刑台斷頭台一把電椅…等的刑具,因為在一般人的眼中,「刑具」所代表的是一種痛苦醜陋羞辱,絕對不會是一種「平安」。只是,上帝卻使用最被人看不起的「刑具」來成就「和解」的工作,這真的是世人永遠都想不透的事。誠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一章18節所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
 第三,就上帝而言,十字架是代表「祭物(Offering」的記號。保羅曾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a)自從人類犯罪以來,獻祭流動物的血)遂成了一種「贖罪」的動作,以彌補補償)自己所犯的罪。也就是向上帝獻上一個純潔沒有瑕疵的生命,以彌補在敬拜者生命中發現的。因此,無罪主耶穌走上十字架,就是代表獻祭的羔羊;自此以後,主耶穌提供了最終的完全的祭物,惟有這個祭物可以真正完全地為我們贖罪。誠如施洗約翰所說:「看哪,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b
 第四,就律法而言,十字架是代表「清償(Satisfaction」的記號。上帝是一位公義的神,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必追討他的罪」。因此,按《摩西律法》所規定的,凡做錯事情的人(犯罪都必須採取一個行動(各種祭祀,才能「清償」自己所犯的過錯。但上帝又是一位慈悲憐憫的神,祂不忍心責罰全人類,願意給人悔改的機會。因此,祂主動用〈主耶穌的十字架〉來「清償」世人所有的罪,使一切相信接受主耶穌成為救主的人,都可以得著釋放
 第五,就罪人而言,十字架是代表「替代(Substitution」的記號。原本我們都必須因為的緣故被上帝處以死刑;但如今,主耶穌親自成為「代罪羔羊」,正如每年猶太贖罪日〉那天,猶太人取一隻山羊,按手在山羊頭上並認罪,藉此將他們的罪「轉移」到山羊身上。因此,〈主耶穌的十字架完全地令人滿意地處理了人的罪,使我們因對主耶穌的「信心」,祂「代替」我們;我們也因對主耶穌的「信心」,祂賜給我們一個復活的新生命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因著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我們完全與「」斷絕,從此享有一個「全然更新」的生命。誠如保羅所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慾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2:20,5:24)既然如此,我們就不能再繼續活在的權勢之下,才不會再次將主耶穌釘十字架
 接下來,我要邀請各位兄姊在音樂聲中來回想自己目前的信仰景況。我們是否有因著十字架每天過著「得勝」的生活?我們是否有因著十字架與上帝持續建立「和好」的關係?我們是否有珍惜主耶穌在十字架上所獻的「救贖祭」?我們是否有相信主耶穌的十字架已經「清償一切的罪孽?我們是否相信主耶穌已經「代替」我們死,如今我們擁有重生的新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