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0/15
經文:創世記十五章1-21節
1這事以後,耶和華在異象中有話對亞伯蘭說:亞伯蘭,你不要懼怕!我是你的盾牌,必大大的賞賜你。2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既無子,你還賜我什麼呢?並且要承受我家業的是大馬色人以利以謝。3亞伯蘭又說:你沒有給我兒子;那生在我家中的人就是我的後嗣。4耶和華又有話對他說:這人必不成為你的後嗣;你本身所生的才成為你的後嗣。5於是領他走到外邊,說:你向天觀看,數算眾星,能數得過來嗎?又對他說:你的後裔將要如此。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7耶和華又對他說:我是耶和華,曾領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為要將這地賜你為業。8亞伯蘭說:主耶和華啊,我怎能知道必得這地為業呢?9他說:你為我取一隻三年的母牛,一隻三年的母山羊,一隻三年的公綿羊,一隻斑鳩,一隻雛鴿。10伯蘭就取了這些來,每樣劈開,分成兩半,一半對著一半地擺列,只有鳥沒有劈開。11有鷙鳥下來,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蘭就把他嚇飛了。12日頭正落的時候,亞伯蘭沉沉地睡了;忽然有驚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13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的確知道,你的後裔必寄居別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們四百年。14且他們所要服事的那國,我要懲罰,後來他們必帶著許多財物從那裡出來。15你要享大壽數,平平安安地歸到你列祖那裡,被人埋葬。16了第四代,他們必回到此地,因為亞摩利人的罪孽還沒有滿盈。17落天黑,不料有冒煙的爐並燒著的火把從那些肉塊中經過。18那日,耶和華與亞伯蘭立約,說:我已賜給你的後裔,從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19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20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21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引言
自古以來,「傳宗接代」一直是各家族和各民族可以傳承延續下去的動力,如果家族和民族的「傳承」斷掉了,也代表著他們的身影將會消失在歷史之中。因此我們會發現,為了讓家族和民族的血脈不中斷,或是家族和民族的勢力、財富不被剝奪或侵佔,「多子多孫」必然成為非常重要的關鍵,因為這代表著「後繼有人」。
在之前緯來日本台有演過一部連續劇《大奧》,內容是描述日本德川時代各代將軍的故事。在故事中一直傳遞著「將軍的血脈必須延續下去」的訊息,如此一來,德川家族才可以不斷在日本擁有權力、地位。因此,各代將軍除了自己的原配(御台所)之外,他們還會為自己納許多的妾,目的就是希望可以多生一些小孩成為未來將軍的繼承人。(雖然他們這麼做可能是因為當時的醫學不發達,小孩么折的機率極高,所以才會採取多納一些妾來生小孩的方法。但這不外乎也是一些掌權者的心態,他們為了使自己的家族可以繼續掌權,因此常常用一些逼迫的手段來滿足自己的私慾。)
在今天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中,其實也暗示著這種「傳宗接代」的觀念。從亞伯蘭對上帝說「我既無子,祢還賜給我甚麼呢」這句話,我們可以知道亞伯蘭也認為,如果「後繼無人」的話,所有的一切不過是虛空、不過是捕風,一點意義也沒有。
耶和華在異象中顯現
在今天經文一開始提到,「這事以後」,亞伯蘭在異象中聽見上帝對他:「亞伯蘭,不要怕!我要保護你(和:我是你的盾牌),給你極大的獎賞。」(v.1)有聖經學者認為「這事以後」所指的就是十四章24節之後所發生的事。當時,亞伯蘭拒絕了所多瑪王讓他變得更富有的好意,他深信只有耶和華的獎賞才是最大的福氣。
只不過,亞伯蘭似乎對上帝所賜的福氣感到一絲絲的遺憾,因為他沒有子嗣繼承家業。因此,他回答上帝說:「至高的上主啊!我既然沒有兒子,你給我獎賞有甚麼用呢?我惟一的繼承人是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你沒有給我兒子,因此,在我家裡出生的一個奴僕要繼承我的產業。」(v.2-3)
亞伯蘭對上帝的回應道出了「後繼無人」的無奈。的確,亞伯蘭擁有許多上帝賞賜的財富,但他認為這一切都將在死後化為烏有,因為最終這些財富都要歸他的奴僕-大馬士革人以利以謝所有。亞伯蘭這種奴僕繼承產業的觀念,其實是受到哈蘭地何利人的影響,因為在何利人當中,若有人沒有兒子,可以認領一位繼承人,以保證他的葬禮可以妥善辦理;而當他死後,這位繼承人理所當然就可以繼承他一切所有。
就在亞伯蘭極度絕望之時,上帝又對他說:「奴僕以利以謝不會是你的繼承人;只有你親生的兒子才是你的繼承人。」於是上帝帶他到外面,對他說:「你望一望天空,數一數星星;你的後代要跟星星一樣多。」(v.4-5)
在AV和RV版本的《聖經》都將「親生的(和:本身所生的)」翻譯為「你自己肚腹所出的」,意思是強調亞伯蘭一定會透過自己的妻子撒萊生一個兒子,而這個兒子才是他唯一的繼承人。接著,上帝又以漫佈星斗的夜空為記號向亞伯蘭保證,祂的話一定會應驗,因為祂是「信實」的上帝。
亞伯蘭相信上帝的承諾,上帝就認他為義人(v.6)。這句偉大的宣告,使徒保羅曾引用過兩次(羅4:3;加3:6),使徒雅各也引用過一次(雅2:18),他們都認定「稱義」是由「信」而來。有聖經學者認為,這則故事以及《羅馬書》第四章的論證,都是在表明「信心並不是最大的美德,而是預備自己以接受神的應許」。亞伯蘭的信不只是相信一個對象(信耶和華),也是相信一件事(上帝的應許)。
在接下來7-21節的內容是強調應許的另一方面:承受地土。上帝又對亞伯蘭說:「我是上主,我帶領你離開了巴比倫的吾珥。我要把這片土地賜給你,作為你自己的產業。」(v.7)亞伯蘭雖然相信上帝的應許,但他仍然質疑「怎麼知道一定會得到這片土地」呢(v.8)?於是上帝用一個「立約的記號」來證實祂的話。上帝要亞伯蘭準備母牛、母山羊、公綿羊、鴿子和斑鳩帶到祂面前,把牠們一一剖開,分成兩半,相對地排成兩行;但是鳥兒沒有剖開(v.9-11)。
這種立約方法與當時中東一帶的禮儀有關。如果雙方要彼此立約,他們會把一些動物切開分成兩半,雙方都從中間走過,象徵他們在血的結連中彼此聯合;同時他們也表明若是背約,就會招致和這些動物同樣的命運。上帝用當時的立約禮儀與亞伯蘭立約,象徵祂絕對會信守承諾。
因此,上帝親自降臨(冒煙的爐、燒著的火)並且從那兩行肉塊中間經過。上帝就在那時、那地方與亞伯蘭立約,祂說:「我把這塊土地賜給你的後代:這塊土地從埃及的邊境一直伸展到幼發拉底河大河,包括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亞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和耶布斯人的土地。」(v.17-21)
信守約定的上帝
各位親愛的兄姊,無論我們處在什麼樣的境遇(順境或逆境)之中,我們是否相信上帝是一位守約、信實的神呢?從今天這段有關《上帝與亞伯蘭立約》的經文中,我們可以學習的第一件功課就是要相信上帝是一位守約、信實的神。
《希伯來書》的作者曾對「信心」作了如此的解釋,他說:「信心是對所盼望的事有把握,對不能看見的事能肯定。」(來11:1)接著,他用很長的篇幅來介紹《聖經》中許多具有「信心」的信仰人物:「這些人是至死有信心的人。他們並沒有領受到上帝所應許的;可是從遠處觀望,心裡歡喜,又承認他們在世上不過是異鄉人和旅客。」(來11:13)
由此可知,相信上帝是一位守約、信實的神,不一定要「親眼看見」上帝應許的事情成就,而是「絕對相信」上帝必然成就所應許的事。
有一位父親在教導自己的小孩「信心是什麼」時,他把小孩放在桌子上;那時小孩不過兩歲而已。父親就站在小孩前面三至四呎的地方,說:「威利,跳吧!」小孩竭盡其力地想要跳,可是一會兒又往下看,就說:「我怕。」父親說:「威利!我沒有告訴你,我會接住你嗎?」小孩第二次準備要跳,可是他看了看地板說:「我怕!」父親又說:「我有沒有告訴你,我會接住你?」小孩說:「有!」
最後父親說:「威利,不要把你的視線從我身上移開。」於是父親盯住小孩的眼光,說:「現在跳吧!不要看地面。」他就縱身一跳,跳入父親的懷抱中。然後小孩對父親說:「現在,讓我再跳一次!」父親就把小孩再次放回桌上,這回他一上桌子就立刻跳了。自此以後,只要小孩在桌上,即使父親站在五呎或六呎遠,只要他吆喝一聲:「爸,我來了。」父親總是可以安全地把他接住,因為小孩完全信任自己的父親絕對不會讓他跌落地面。
各位親愛的兄姊,我們對於上帝是否也有如此「絕對」的信任呢?當上帝在異象中向亞伯蘭顯現,並且應許他將得到許多子嗣時,亞伯蘭還沒有一個孩子,可是他卻對上帝完全信任。這就是今天經文中第6節所說的「亞伯蘭信耶和華」,也因此,耶和華上帝就以此為他的義(認定他為義人)。
當然,並不是身為一個義人就不會在信心上有軟弱的時候;只是雖然信心會有軟弱,他仍然願意信靠上帝,並不斷數算上帝所賜予的各樣恩典。這就是從今天經文中所要學習的第二件功課-時時信靠上帝,不斷數算祂的恩典。
當上帝應許亞伯蘭必要將迦南地賜給他為業時,上帝同時也指出他的後代要流浪異鄉,被人(埃及)奴役,被人虐待四百年(v.13)。或許我們會有個疑問:既然上帝要賜福亞伯蘭,為什麼又要讓他的後代遭遇不幸的事呢?其實上帝這麼做是一種「刻意的安排」,目的就是要操練他們的信心,使他們時時信靠上帝,誠如《三字經》所說:「玉不琢,不成器。」
又如詩歌《煉我愈精》的歌詞所說:「祢若不壓橄欖成渣,它就不能成油;祢若不投葡萄入醡,它就不能變成酒;祢若不煉哪噠成膏,它就不流芬芳;主,我這人是否也要受祢許可的創傷?每次的打擊,都是真利益,因祢所收去的東西,祢以自己來代替。」雖然亞伯蘭的後代會經歷苦難,但上帝必要懲罰奴役他們的那個國家;他們離開那裡的時候將帶很多財物出來(v.14)。
著名盲人作曲家芬尼•克羅斯比(Fanny
Crosby)一生曾寫下八千多首詩歌。當她只有六星期大時,眼睛輕微發炎,但醫生處理這事太過輕忽,使她完全且永久失明。然而,芬尼對那位醫生一點也沒有怨毒。事實上,有一次她提到這位醫生時這樣說:「如果現在我能夠遇見他,我會一再為他讓我失明而向他致謝。」她覺得她的失明是來自上帝的禮物,促使她從筆尖流洩出那麼多詩歌。據熟識她的人所說,就算能保證恢復她的視力,她也必定拒絕接受治療。
據說另有一位眼盲的聖詩作者 喬治•馬哲遜,上帝使他雙眼失明,好叫他在其它方面看得更清楚,來成為別人的嚮導。同樣的讚賞也適用於芬尼身上。她勝過殘障,且透過它來榮耀上帝。使徒保羅曾勉勵哥林多的信徒說:「上帝的恩典是夠用的,因為上帝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
的確,這個有才華的婦女,容許她所遭遇的悲劇,使她變得更好,而非苦毒。當我們願意時時信靠上帝,並且不斷數算祂的恩典時,即使是眾人所認為的攔阻,最終都將成為上帝手中的賜福。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在《祂永不誤事》這首詩歌的歌詞中寫道:「有時後心理困倦,許多事壓肩頭,前途黑雲滿佈,看不見任何陽光。有時候心中憂慮,對世事感厭煩,旅途路上艱難,四顧茫然感灰心。於是我想到耶穌,祂永不失信,祂從不誤事。耶穌祂永遠不失信,耶穌祂從來不誤事。耶穌是我主,何必要心慌。可是我真軟弱,有時還會擔憂,明明知道我主會帶領我,心中卻不平靜。於是我再想,耶穌我的主,祂為我肯上十字架,我如何能不信祂。我要全新全意相信祂,相信祂。」
我們真的要相信上帝是一位守約、信實的神,祂對我們所應許的每一件事都將要成就。雖然在我們人生的旅程之中,有順境也有逆境,但有主與我們同行,即使是在最困苦的時候,祂也一定會背著我們走過。求聖靈也幫助我們,在生活中時時信靠上帝,不斷數算祂的恩典,我相信,當我們願意如此行的時候,必然可以經驗到上帝真的就是一位「信守約定」的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