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0/14
經文:哥林多前書九章17-23節
17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18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什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19我雖是自由的,無人轄管;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20向猶太人,我就作猶太人,為要得猶太人;向律法以下的人,我雖不在律法以下,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21向沒有律法的人,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其實我在神面前,不是沒有律法;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22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為要得軟弱的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23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
引言
成語「事不宜遲」的意思,就是每個人都要「抓緊做事情的時機,千萬不要拖延」,否則我們就會抱憾終身。
在中國北方曾有一個人,在晚上忽然聽見有聲音叫:「救命阿!救命阿!……」因為天氣寒冷,他不願意起床,仍舊窩在溫暖的棉被裡。過了不久,這聲音漸漸沉寂下去。但他卻整晚在床上翻來覆去,不能成眠。直到隔日早晨陽光微現時,有人跑來報消息說:「你的弟弟在外面凍死了。」
那時,他才知道昨夜呼叫「救命」的不是別人,而是他的親弟弟,於是痛悔不已。後來他常常為這件事嚴厲地譴責自己:「為何那麼貪睡而不去救弟弟?」過了不久他竟然癲狂了,並且口中常常叫著「救命啊!救命啊!」
各位兄姊,在我們生命的歷程中,是否也曾有什麼事情讓我們感到相當遺憾?特別是在基督徒這個身分被賦予的責任上面,我們是否都能夠「問心無愧」呢?對於主耶穌在升天之前所吩咐——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這個大使命,我們真的有盡心盡力去完成嗎?或者,我們仍繼續「打安全牌」,免得因為我們對傳福音的積極而使「人際關係」破壞殆盡。
基督徒~生命系統更新的代言人
在今天經文一開始,保羅指出「我若甘心做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v.17);在這裡所指的「責任」就是「傳福音的責任」。主耶穌在升天前曾吩咐門徒完成「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的大使命,因此,只要是基督徒都要以「傳福音給萬民聽」視為自己的責任,因為我們都是主耶穌的門徒。
可惜的是,至今仍有些信徒認為,傳福音的責任是教會牧長和幹部的事,與他們沒有任何關聯。為什麼這些人會有這樣的誤解,除了是因為他們沒有詳察《聖經》的內容,或自認為沒有接受過「傳福音」相關的訓練(讀神學院)之外,最重要的是,他們的生命在與主耶穌相遇之後沒有什麼太大的改變。
的確,若是有人告訴我們有一帖藥的效果有多麼好,可是卻見到推薦該藥的人根本沒有使用,或是吃了也沒有改善,我們怎麼可能會相信那帖藥真的有效。同樣的,當我們向親友或非信徒訴說「信耶穌真好、信耶穌可以改造生命」,可是生命卻沒有足夠的證據向人證明所言屬實,我相信,無論我們講得多麼天花亂墜、娓娓動聽,還是不會有人願意相信。由此可知,要讓人接受「信耶穌真好、信耶穌可以改造生命」的第一步,就是讓我們成為「生命系統更新的代言人」。
《路加福音》所記載的稅吏撒該,就是一個生命遇見主耶穌之後,生命系統獲得更新的代言人之一。他生命更新的內容就是「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19:8)。另外就是在《使徒行傳》中一位生來瘸腿的人,他的生命在遇見主耶穌之後,立刻跳起來走著、跳著讚美上帝,並且與彼得、約翰一同進入聖殿敬拜上帝(徒3:8)。
還有一位就是今天《哥林多前書》的作者——使徒保羅,從他的自我介紹中也可以清楚地看見,自從他保羅遇見主耶穌之後,以前那些他「自認為」是生命中最有益處的血統(便雅憫支派)、身分(法利賽人),還有對的事情(迫害基督徒),如今他因為基督的緣故都當作有損的。取而代之(最重要)的是,他以認識主耶穌基督為至寶(腓3:5-8)。
的確,保羅的改變確實讓許多人(猶太人和基督徒)感到不可思議,是什麼樣的力量讓一個原本迫害教會的人不但也成為基督徒,最後更成為一位使徒。我們可以從保羅在傳福音這件事情上面非常積極的態度得知,他是「信真的」,不是「信假的」,因此,他才會為了福音甘心被人辱罵、侮辱、逼迫,最後殉道。
或許是因為保羅知道成為基督徒的責任(大使命)就是「傳福音給萬民聽」,又或者是保羅知道主耶穌揀選他的目的就是為了成為使徒,誠如他自己所說的「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為了使眾人都能夠聽見福音,並且「因福音得救」,保羅調整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作事方法,以適應不同的福音對象。因此他說:「向甚麼樣的人,我就作甚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林前9:22b)。
各位親愛的兄姊,我們的生命系統是否也在接受福音之後完全更新了,或者我們仍停留在未更新的狀態呢?保羅說:「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如果我們的生命系統在經過耶穌基督的改造之後可以讓人感受到煥然一新,肯定會吸引許多人的目光,也在這個時候我們所傳揚的福音才具有說服力。
傳福音~教會存在的目的
當每位基督徒都能活出耶穌基督賦予新生命的樣式之後,我們自然能夠了解「福音是好消息,福音可以改變生命」是千真萬確的信仰告白,而我們在基督徒的群體(教會)中也才能有更積極的作為──努力去與人分享「信耶穌真好」的信仰價值。事實上,教會存在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透過每位基督徒的生命去影響身邊接觸的每個人的生命,因為教會是一個具有「生命力」的信仰群體。
一句我們都熟悉的廣告詞說:「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各位兄姊,我們對傳福音有多大的熱忱呢?為什麼我們不敢開口向人傳福音呢?或許我們不難發現,有些基督徒不敢傳福音的原因有:(1)不知道福音的內容是什麼(通常是好幾代的信徒);(2)不曉得傳福音的方法(沒接受過相關的裝備課程);(3)沒有具有說服力的信仰生命(生命系統沒有被主耶穌更新);(4)不相信福音可以改造人的生命(看到太多教會的黑暗面)。
一位屬於「某大教派」教會的醫生被邀請前去另一處同教派的小教會擔任〈醫療主日〉的講員。主日禮拜在上午十時半開始,禮拜前這會堂已坐滿了人。會眾裡不少是青少年人,中年和上了年紀的不多,因為這是一間開辦不到六年的教會。會友十分聚精會神的聽道,禮拜氣氛也很好,他們高聲唱詩,禱告完畢同聲說「阿們」,唸《聖經》時會友主動幫助坐在隔鄰的翻開《聖經》。
講員從教會週報上留意到原來此教會在一年之內增長了一倍,由五十人變成一百人,他覺得簡直是奇蹟。於是就問他們有多少人是第一代的基督徒,意即他們的父母並非基督徒。有八十多人舉手,第二代呢?不到十個,那麼第三代的呢?只有兩位。難怪此教會如此興旺,因為身為第一代的信徒親自嘗到救恩之樂,也肯聽從牧者的話,努力傳福音。
相較之下,這醫生所屬的那間教會設立了幾十年。在一個月前還專誠從外國邀請了一位著名的佈道家來教會主領「設教周年慶典」的培靈會。在整個可以容納一千人的會堂內,只有寥寥一百人赴會。其中詩班已佔了二十多人,招待加上牧師、長執、同工、和兩位司琴也有十多人,而真正前來參加培靈會的會友不到幾十位。
難怪這教會五十年不變,因為大多是第三代、第四代的信徒。他們只有繼承了祖父輩或父母親傳統的信仰,被迫參加主日學和團契,所以他們不及那些第一代的信徒熱心。
的確,當一個信仰群體不斷經歷救恩所帶來的喜樂時,他們就會充滿傳福音的動力和熱忱,並且樂意與人分享主耶穌在自己生命中所進行的改造工作,一個讓人都可以清楚看見的生命改造工作。簡單來說,就是親友對於我們在「未信主之前」的認識,在我們「信主之後」全然改觀,彷彿看見了另一個人,是他們完全不認識的。因此,他們很想要知道我們到底經歷了什麼特別的事,以致生命脫胎換骨。
英國有一間瘋人院,為要測驗瘋狂的人是否痊癒,用了個最簡單的方法。他們先把瘋子叫來,叫他用瓢子將水盆裡面的水舀乾淨,只是在這水盆上方的水龍頭的開關是持續打開的。若是那個瘋子痊癒了,心裡清醒,他就會思想,先將水龍頭關閉,然後再舀水。假若他不會先關閉水龍頭,不斷絕水源,只顧著一直舀水,便是還沒有痊癒。同樣的,一個生命真的被主更新的基督徒,他的改變是很容易被人發掘的。
如果我們真的認為「信耶穌真好」,我們一定很樂意與親友分享福音;如果我們的生命真的「被主耶穌更新」,身旁的人一定會想要進一步了解到底發生什麼事了。其實,傳福音最好的方法並不是向人傳講一套可以說服人的理論,而是將耶穌基督的教導真實地活出來使人看見。否則,我們就是一群為主做假見證的偽善者。
結論
保羅曾說自己欠所有人福音的債(羅1:14),正確來說,是保羅將傳福音給所有人領受視為自己的責任(債)。因此他才會說:「凡我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v.23)。其實身為基督徒也當學習保羅的使命感,常常以「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作為提醒和警惕,才不會虧欠主耶穌的吩咐「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的大使命。這不僅是每位基督徒的責任,更是教會存在的目的(,因為教會是由基督徒組成的信仰群體)。
各位親愛的兄姊,要讓聽見福音的人可以感受到福音真的是「關乎自己生命的好消息」,並且願意敞開心來接受,絕對不是透過我們的嘴巴來見證,而是用我們的生命來見證。當眾人看見教會中每位基督徒的生命系統確實經歷主耶穌更新和改變時,我們所分享的福音才會被眾人肯定,否則我們就是一群假冒偽善,為主做假見證的宗教騙子。我們怎能不好好儆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