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6/14
經文:出埃及記二十章1-17節
1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4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6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8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9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11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13不可殺人。14不可姦淫。15不可偷盜。16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引言
不知各位兄姊在求學階段(特別是小學、中學時期)是否都有過這樣的經驗——仿造父母的簽名。會有如此的行徑有時只是因為前一晚忘記將聯絡簿拿出來給父母簽名,為了避免隔天上學時被老師處罰,只好自己暫時充當一下父母。但更多時候是因為成績考得不理想,為了不讓父母責罰,只好「代父母行筆」,大膽的在考試卷或是成績單上面簽上父母的大名。
雖然在剛開始時我們代替父母的「假簽名」一定會被老師視破,當然就免不了換來一頓「竹筍炒肉絲」。只是,隨著我們「勤能補拙」的練習之後,我們終將能以輕鬆、流暢的手感將父母的名字簽得「有模有樣、以假亂真」。
電影〈神鬼交鋒(Catch Me If You Can)〉就是在描述一位詐欺慣犯 法蘭克.艾巴內爾(Frank Abagnale)的故事,他曾在1963年至1967年間以多種偽造文書的方式,詐騙了400萬美元。後來聯邦探員 卡爾.漢萊提(Carl
Hanratty)得知涉有重嫌之後,於是展開了追捕任務。最後,卡爾終於在法蘭克的老家將他逮捕入獄。
後來卡爾知道法蘭克有辨識假支票的能力,便給他一個監外服刑的機會。法蘭克承諾會在聯邦調查局的支票騙案調查科服務,以取代刑罰,但曾因為太辛苦而再度假冒民航飛行員逃跑,但卡爾並沒有阻止他,因為他知道法蘭克一定會回來,最後果然回來,繼續幫FBI偵破許多支票偽造案件。
俗話說:「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們千萬不要以為用自己小聰明「捏造」出來的假象不會被人視破。其實在信仰上我們也常會有「假傳聖旨(假借上帝的名義)」的狀況,這是上帝不容許的行為。今天讓我們繼續從〈十誡〉的第三誡來明白上帝的心意。
上帝名字的尊貴
對以色列人而言,名字具有其特殊的意義和目的,同時也代表某人的性格特徵。比如說亞伯拉罕的名字是「多國之父」(創17:4),以色列(雅各)的名字是「與神與人較力都得了勝」(創32:28),摩西的名字是「從水裡拉出來」(出2:10),約書亞(耶穌)的名字是「上帝拯救」(太1:21)。從這些聖經人物的名字我們可以知道他們的生命具有什麼樣的特質,或是他們的生命被賦予的使命。
同樣的,上帝的名字也反應了祂的屬性,在〈十誡〉第三誡的內容「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中,主要在強調上帝「聖潔、忌邪」的本性;對於那些錯誤使用上帝名字的人,將是對上帝極大的不敬。因此,上帝特別指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的確,上帝聖潔之名是不容許被隨意濫用的,不論是在思想和言語上,我們都當存著敬畏之心。
或許我們會有如此的疑惑:「到底做了什麼事才會構成妄稱耶和華之名的大忌?」關於這個問題有學者的見解是——妄稱耶和華之名就是指著上帝之名起假誓。過去宗主國的君王在與藩屬國訂定條約時,都會要求藩屬國在神明的面前發誓,他們一定會永遠對宗主國忠誠。就好像一些以基督信仰立國的國家中,當他們的元首在就任時都會以右手按著《聖經》來宣誓,表示他所言不假。
或許以往我們在看港片時會發現,當有證人要在法庭作證之前,法官會先問證人是否有信仰基督教,如果有的話,就會要求他們先用右手按著《聖經》發誓,證明他們所說的都是實話。在1985年上映的一部港片〈法外情〉中,一位受邀在法庭作證的修女雖然作證之前曾按手在《聖經》發誓所言不假,但為了保護受害人及其秘密,最後她選擇在法官和陪審團面前說謊話。
近來因為美國非裔男子 喬治•佛洛伊德之死引發全美暴動,美國總統 川普6月1日在白宮玫瑰花園發表完演說後,在軍隊和警察的開路下,從白宮步行到有「總統教堂」之稱的聖約翰公會教堂(St. John's Episcopal Church)。接著川普手拿著《聖經》站在教堂外拍照表示,「我們是全世界最偉大的國家,我們將會保護她的安全」。
這事讓該教堂主教 巴德(Mariann Edgar Budde)得知後極為憤怒。他表示,「我很憤怒。總統來教堂時沒有禱告,他也沒有承認我們國家現在的痛苦」,接著又說:「川普並沒有認知到美國和有色人種的痛苦。他們想知道,握有公權力的人是否會有一天承認他們的神聖價值……我們要遠離這位總統煽動性的言論」。最後他遺憾的表示:「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看到了什麼」。
的確,如果我們手按《聖經》的宣誓或是手拿《聖經》揮舞只為了表示自己對信仰的虔誠,其實這不過是一種矯情造作,沒有什麼實質意義。關於川普如此離譜的行徑,有人指出「與其手舉《聖經》揮舞,不如打開《聖經》恭讀」。各位兄姊,我們對上帝之名是心存敬畏,或只是掛在嘴上的口頭禪呢?
再者,一些不認識上帝的民族也會在施行魔法或是咒語的過程中,使用上帝的名字來咒詛與他們有敵對關係的民族或國家。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前往迦南地的路途中,一些民族因聽聞以色列人的神明如何為祂的百姓爭戰,因此他們也期待能夠藉著呼求這位神明的名字來獲得能力,好使他們可以百戰百勝。但我們知道這是徒勞無功的,因為他們根本不認識也不敬畏這位上帝。
《使徒行傳》有記載一位猶太祭司
士基瓦的七個兒子因見到保羅奉主耶穌之名行了許多神蹟奇事,於是就擅自稱主耶穌之名並向那些被惡鬼附的人念咒趕鬼。這些人後來被惡鬼制伏,受傷逃跑了(徒19:13-16)。
最後,有些人會用上帝的名字來稱呼其它的偶像,這對上帝也是很大的不敬和褻瀆。當摩西在西乃山領受上帝的〈十誡〉時,以色列百姓因遲遲等不到他下山,他們便要求亞倫造一隻金牛犢來代表上帝,如此一來他們才能確定上帝繼續臨在他們之中。為此摩西相當生氣,他命令利未的子孫將那些執迷不悟的百姓滅絕,那一天百姓中被殺的約有三千(出32:25-28)。
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
各位兄姊,我們是否有真正認識上帝之名,是否有存心敬畏祂聖潔之名?主耶穌曾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的確,或許我們不難發現有些信徒總是喜歡將「感謝主、讚美主、哈利路亞」掛在嘴邊不斷複誦,好像很擔心沒有人知道他是一位「敬虔又愛主」的基督徒。過去就曾聽聞有一對夫婦突然間到某間教會聚會,後來他們也很熱心參與在各種聚會當中。他們常常在兄姊面前開口閉口都是「感謝主、讚美主」,因此,大家都認為這對夫婦一定是信仰很好的基督徒。
當他們在那間教會聚會一段時間之後,發現教會內有某位長老頗有資產,於是開始和這位長老攀關係以取得他的信任。後來這對夫婦以「投資之名」邀請這位長老可以贊助他們新成立的公司,將來若是有獲利就會分紅給他。這位長老以為是件好事,加上他不曾懷疑這對夫婦是熱心又有信仰的基督徒,就這樣他為他們投資了近兩千萬元。
但過沒多久,這對夫婦就不再出現在那間教會,沒有人知道他們的去處。幾年後才有人告訴那位長老,他們已經跑到美國去了。雖然這位長老被這對夫婦騙了很多錢,但他並沒有為此感到憤怒難過,反倒是對於他們這種「表面性的敬虔」感到憂心,難道他們不曉得「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嗎?他只有祈求上帝憐憫這對夫妻的所作所為。
兩週前,台灣歷經了首次民選直轄市長的罷免投票,我並沒有要特別針對這次的投票結果做任何評論,因為「選舉和罷免」本來就是民主政治制度之下公民被賦予的權利。我感到難過和遺憾的是,對於一些不理性的支持者(特別是基督徒),無論他們是「同意或不同意罷免」這件事,他們表現出來的盡是一些脫序的行為和不理性的言論。
我有許多Facebook的「臉友」,他們有人支持市長罷免,有人則是持反對立場,無論他們是支持或反對,我都尊重他們的決定。但我難以接受甚至感到比較離譜的,是有人竟然拿《聖經》的話語來互相控告和指責。我認為最荒謬的是將六月六日星期六這三個數字(666)拿來比擬《啟示錄》中所提及這是撒但的代號(啟13:18)。
有趣的是,在《列王記上》十章14節和《歷代志下》九章13節中都有記載所羅門每年所得的金子共有六百六十六他連得,難道這些金子都是撒但提供的嗎?另外,在《以斯拉記》二章13節也提到從巴比倫回歸耶路撒冷和猶大的以色列人中,亞多尼干的子孫共有六百六十六名,難道他們都是撒但的子孫嗎?如果我們引用《聖經》而合理化自己的行為,這肯定是妄稱耶和華之名。
此外,我們也不要隨隨便便指著上帝之名發誓,因為這麼做也是妄稱耶和華之名。主耶穌曾提醒:「只是我告訴你們,什麼誓都不可起。不可指著天起誓,因為天是神的座位;不可指著地起誓,因為地是他的腳凳;也不可指著耶路撒冷起誓,因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又不可指著你的頭起誓,因為你不能使一根頭髮變黑變白了。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5:34-37)
雅各也曾針對發誓一事提出他的勸勉:「我的弟兄們,最要緊的是不可起誓;不可指著天起誓,也不可指著地起誓,無論何誓都不可起。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雅5:12)由此我們可以得知,無論是主耶穌或雅各在「起誓」這件事的教導都指出:「不可起誓」。簡單來說,就是「做人要實在,說話要誠實」,否則我們就會成為惡者的代言人。
既然我們都是按著上帝的形像和樣式所造,在言行舉止各方面就要表現出上帝「信實」的屬性。如果我們行事為人不能誠信正直,如何能夠成為一個「榮耀上帝,見證主名」的門徒呢?
結論
電影〈莎翁情史Shakespeare in Love,1998〉是描述1593年發生於倫敦 泰晤士河南邊的玫瑰劇院(The Rose)的故事,當時女性是被禁止上台演戲的,然而女主角因愛好戲劇,於是女扮男裝混入劇團,並與男主角相識相戀。
故事的最後是戲劇大臣得知劇團內有女性演員,憤而在戲劇結束後走到表演台上大聲宣佈「維多利亞女王禁止女性在劇團中演出」的詔令,豈料女王也在劇院現場,她隨即站立在觀眾席中並指稱未曾下此詔令,並且嚴厲斥責戲劇大臣假傳聖旨。
各位兄姊,上帝之名是聖潔且尊貴,我們千萬不要隨意將之拿出來做為「合理化」自己行為的背書,甚至用上帝之名來「假傳聖旨」,要知道「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此外,我們也當謹慎自己口中所說的每一句話,不要隨便起誓,因為將來上帝會按著我們所說的每一句話來施行審判,說話誠實守信用是每位跟隨耶穌的門徒良好的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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