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7日 星期五

維繫生命的藥帖—十誡(9)

日期:2020/08/09

經文:出埃及記二十章1-17

1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4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6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8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9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11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13不可殺人。14不可姦淫。15不可偷盜。16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引言

 在講道之前先問大家一個問題:「各位兄姊,你滿足於現在的生活嗎?你滿足身邊所擁有的一切嗎?如果今天是你生命的最後一天,你感到最惋惜的是什麼事情?你還有什麼事情沒有完成?

 其實人生就是在不斷的」與「」的過程中學習成長藉著甘願捨」、「歡喜得」的課題我們明白了唯有知足常樂」才能使生命沒有遺憾。的確,一個不懂得滿足的人,他無時無刻都想要找東西來「填補心靈的空虛必要時甚至會用各種手段取得想要得到」的東西。只是,他真的就能夠因此而「感到滿足」了嗎?

 《舊約聖經》中有個人物——雅各,他就是一個不能滿足於現況的人。雅各和他的哥哥 以掃孿生兄弟,但他始終不能滿足於自己身為老二」的身分。在他們出生時,雅各抓著以掃腳跟出世的;長大後,雅各用一碗紅豆湯的代價騙取以掃長子的名分」;當他們父親年老時,雅各偽裝以掃外貌父親騙取了「長子的祝福」。

 對雅各來說,似乎他已經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東西「長子的名分、長子的祝福」,但換來的卻是以掃對他的怨恨,以致最後雅各必須離開自己的家逃到母舅 拉班居住地。有趣的是,在這對兄弟出生之前,上帝早已經向他們的母親 利百加指出:「兩國在妳腹內,兩族要從妳身上出來。這族必強於那族,將來大的要服事小的。」(創25:23

 各位兄姊,我們可以想像當一個人無法滿足於他所擁有的一切時,各樣不好的念頭也會隨之而出,如竊取他人的財物。當然,最後我們很有可能會做出各種「不利己也不利人」的憾事

尊重他人所擁有的

 今主日我們要繼續分享十誡〉中關於不可偷盜〉的誡命。或許談到不可偷盜」這件事,我們比較會聯想到的就是「以不正當的手段竊取他人之財產」,比如說金錢生活用品謀生工具等。或許從小我們都會長輩師長口中聽到如此教導:「不告而取謂之竊(偷、賊)。」因此,在未經許可的情形之下,我們絕對不可以隨隨便便拿走別人的東西

 過去就曾有新聞報導提到,有拾荒老人看見店家將許多紙箱置放在門口,以為那是他們不要廢棄物,於是在未經店家老闆同意之下,他就紙箱拿走。於是店家老闆處理,後來經警方調閱監視器之後才發現拾荒老人所為。當然最後的結果就是這位拾荒老人竊盜罪起訴

 其實我們不難發現,在生活中類似的事件經常發生。有人因為看到路上的貓狗很可愛就將牠們帶回家養;有人因為看到路旁的果樹農作物結實纍纍隨意收割;有人因為看到鄰居盆花開得很漂亮順手牽羊或成了採花大盜最可怕的是,有人因為看到別人的孩子沒人看顧偷偷的將他們抱走。其實這些行為都已構成竊盜罪」的成立

 然而,〈不可偷盜這條誡命起初並不只是侷限在「竊盜行為」這麼狹義的解釋。根據聖經學者研究第八誡最初指的是「人口買賣」及「人力榨取」的問題。上帝特別提醒以色列人日後有人會因為貧困而將自己販賣為奴,為了保護他們的權益,上帝特別用這條誡命命令以色列人不可剝削這些同胞換句話說,上帝就是要用這條誡命對抗那些有權力靠別人獲利致富的人。

 在〈摩西律法〉中曾指出,若是以色列中有人因生活窮困無力償還債務而將自己賣給他的債主奴隸時,當這些人服事滿六年之後,到了第七年債主必須將他釋放,使他恢復自由身。並且在釋放不可讓他空手離去債主慷慨地把上主賜給他們的五穀拿一部分給他。上帝特別命令以色列人必須這麼做,因他們也曾埃及作過奴隸,是上帝將他們釋放,使之重獲自由(申15:12-15)。

 上帝要以色列人重新回想當年在埃及生活情景,他們不但沒有自由,還被嚴重逼迫壓榨。因此,當以色列人好不容易恢復了自由之後,上帝希望他們能夠「將心比心」,以仁慈的方式對待貧困受苦同胞,而不是逮到機會狠撈一筆」。上帝不要富人剝削做為奴隸窮人,因為人類自由是上帝美好的恩賜,更是祂特別關心的事。

 當然,〈不可偷盜這條誡命除了在提醒我們「人與人之間」必須互相尊重彼此所擁有的一切之外,它也是在提醒我們很重要的一件事——我們是否也在有意無意之中竊取上帝的東西

 或許有人要為此提出疑問:「我們哪裡有竊取上帝的東西呢?起初上帝在創造世界時不就是要將一切所有都賜給我們嗎?」的確,上帝創造世界目的就是希望我們可以享受萬物美好,如同祂吩咐亞當所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創2:16)。但上帝的意思並不是要我們將隨手可得的一切都視為理所當然,而是要學習領受凡事謝恩

 在〈摩西律法〉中有特別提到當獻之物」的原則(1)地裡首先初熟之物要送到耶和華你上帝的殿(出23:19)。(2)以色列中凡頭生無論是人是牲畜都是耶和華要分別為聖歸耶和華(出13:2)。(3)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民18:21)。

 雖然我們不是以色列人,也不是活在舊約時代,但不表示我們不需要為生活中所領受的一切獻上感謝並且分別為聖。一個重生得救基督徒成為一個「凡事謝恩」的人,誠如保羅所說:「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上帝」(弗5:20)因此,我們會甘心樂意向上帝獻上生命中一切所有

 

不可偷盜

 各位兄姊,上帝將〈不可偷盜這條誡命頒佈給我們的目的,是要我們確實尊重別人的財產權禁止用任何欺騙的方法,及不正當的手段偷竊、欺詐、搶劫、販奴、蓄奴)來獲取財物偷盜的行為不僅會造成他人財物的損失破壞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還會危害社會治安危及國家安全。而最嚴重的結果就是會得罪上帝

 或許有人會認為偷竊」又不算是什麼大不了的罪,也不是一種會嚴重損害名譽過失,我們在小時候或多或少都曾犯下類似的錯誤,因此用不著為這樣小小的錯誤而感到大驚小怪。但誠如俗話所說:「細漢偷挽,大漢偷牽」如果我們不能孩子還小的時候在品德上就給予正確的教導誰知道他們在長大之後會否犯下更嚴重的過失

 有一則故事提到,有一個大強盜因犯下滔天大罪正準備被抓去殺頭行刑前,他的母親哭哭啼啼哀傷欲絕。此時,這大盜母親說要再吸一口母奶,誰知竟母親的奶頭咬下來,然後哭泣著對她說:「小時候,我偷拿別人的瓜果回家裡時,妳不但不打罵我,還稱讚我很厲害,沒被人發現。如今我因犯下大錯要被砍頭了,該怨誰?」於是母子抱頭痛哭流涕後悔莫及

 由此可知,雖然「偷竊」在一些人看來只是道德上小瑕疵,在法律上也不算是極惡之罪。但偷竊的人在其人格發展上卻會有極大的偏差行為,我們真的需要適切地教導孩子引導他們步入正軌。《箴言》的作者提醒我們:「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13:24)又說:「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箴23:13-14

 其實偷竊行為不只會造成偷竊者本身人格上的缺失,它也會使人際關係出現負面的效應。有位女老師觀察中發現,當孩子的東西在學校被偷時,他們除了會表現得非常難過之外,也會開始避免再去疼愛疼惜自己擁有的東西;這將導致孩子也開始不去尊重別人的東西。最後他們會變成對任何事物興致缺缺不再尊重自己和別人的東西,甚至也不願維繫自我關係人際關係

 或許我們都曾聽過放羊的小孩狼來了〉的故事故事中的小孩就是在失去村民對他的信任或者說是小孩偷走了村民的信任)之後,他不只讓所有的羊群咬死最後連他自己無法逃過吃掉命運。正所謂「一朝被咬,十年怕草繩」;的確,當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被偷走之後,伴隨而來的就是對發生在身旁的事感到冷漠無視於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當然,偷竊行為也有可能是發生在「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之中。我們不只是偷走了上帝賜予的時間才能財富產業,甚至將上帝該得的榮耀偷走了。剛才有提到我們生命中的一切都是上帝恩典的賞賜,我們要常常向上帝獻上感恩。上帝將時間才能財富產業賜給我們的目的,是希望我們可以用這些恩賜榮耀上帝服務人群,而不是獨自擁攬享受

 只是,由於人的自以為是常常將功勞歸給自己,如我的時間我的才能我的財富我的產業我的榮耀。各位兄姊,讓我們仔細想想,在生活之中我們曾經偷取了哪些本該是屬於上帝的東西?而當我們偷取了本該屬於上帝的東西之後,竟然還大言不慚指出:「這些都是憑著我的努力掙得的,我哪有偷取上帝的東西?

 上帝曾藉著先知瑪拉基的口警告以色列人說:「人豈可奪取上帝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祢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瑪3:8-9)各位兄姊,偷取別人的東西」還算小事,但偷取上帝的東西」所得到的卻是難以想像結果,我們豈不該戒慎恐懼

 

結論

 保羅勉勵我們說:「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8)各位兄姊,上帝十誡第八誡不可偷盜〉要教導我們「凡事心存感恩」的信仰課題偷竊行為雖然不算是什麼大罪,卻會造成人際關係疏離,使人與人之間信任感喪盡更甚者則是會讓人以冷漠的態度看待整體社會

 當我們能夠為生命中所領受的一切獻上感謝時,我們就能夠滿足現有的生活;當我們能夠滿足現有的生活時,自然不會想要覬覦別人所擁有的。因此,要常常珍惜我們還擁有的一切生活、工作、家庭信仰),不要總是要和別人比較這個比較那個。俗話說:「人比人,氣死人。

 最重要的是,我們千萬不要偷取上帝的東西,因為這是非常不明智行徑。我們將上帝所賞賜的福分感恩的祭獻給上帝目的並不是因為祂有所欠缺,而是為了回應祂向我們施予的慈愛與恩典。上帝曾應許:「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瑪3:10)當知,上帝的應許必然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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