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9/20
經文:出埃及記二十章1-17節
1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2我是耶和華─你的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3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4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5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6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7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8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9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10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11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12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13不可殺人。14不可姦淫。15不可偷盜。16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17不可貪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
引言
俗話說:「貪婪是萬惡之源」,一個貪婪的人總是想方設法以各種不法的手段來奪取不屬於自己的東西,有時甚至為了達到目的不惜傷害他人的性命。
在〈伊索寓言〉中有一則故事提到,從前有一隻貪心的狗,某日當牠在路上閒晃時,看到一隻比牠瘦弱的小狗,而這隻小狗的嘴裡正叼著一根帶骨的肉,滿心喜悅的朝著牠走過來。此時,貪心狗眼看機會難得,就猛力衝到小狗面前,把那塊肉搶過來。
正當牠因奪取這塊肉滿足且得意的來到一座橋上時,突然牠看見水中有另一隻叼著肉的狗,而且那塊肉看起來比自己口中叼著的還要大,於是牠又起了貪婪的念頭,就朝著水中的那隻狗大聲吠了一聲,試圖將之嚇跑,但沒想到當牠開口大叫時,口中原本叼著的肉就掉到水裡了。這時牠才發現,原來水中的那隻狗是牠自己的影子。就這樣,這隻貪心的狗到頭來什麼都沒有得著。
或許我們都知道,貪婪的念頭是起因於「不能滿足現有的一切」而導致的,而「嫉妒」是造成一個人心生貪婪的主要原因。《箴言》的作者曾提醒:「心中安靜是肉體的生命;嫉妒是骨中的朽爛。」(箴14:30)這句話的意思是「不嫉妒的人,有健康的心,可以讓肉體健康。嫉妒將敗壞整個身體狀況」。
的確,當一個人的心被「嫉妒」吞噬時,他的身心靈都會生病,最後做出許多不利己也不利人的壞事。
貪婪是慾望所致
今天我們要進入〈十誡〉的最後一誡——不可貪婪。在第六至第九的誡命中,上帝的命令都是提到「外在的行為」,而第十誡則是論及「內在的動機」,顯然上帝非常重視人的心靈和思想。在新約中耶穌所說〈山上寶訓〉的教導就是以「叫人思想更深的動機和更高的標準」來認識上帝的誡命,而不是著重在外在的行為。因為一個人是否違反上帝的命令並不在其行為,而是從內心思想開始。
「貪婪(חָמַד)」這個希伯來文原來具「羨慕、渴望、喜愛」的意思,通常是指一個人「看到」一個可愛的人或喜愛的東西而產生強烈的佔有慾望,進行採取行動、據為己有。在《聖經》中有幾個人物就是「貪婪」的最好例子。
首先就是記載在《創世記》中發生在伊甸園的故事,上帝在創造世界時使各樣樹木從地上長出來,能「悅人眼目」,好作食物(創2:9,當然也包含了上帝禁止亞當、夏娃摘取之分別善惡的果樹)。只是,夏娃實在經不起撒但(心中慾望)的誘惑,因為那樹上的果實悅人的眼目,而且「討人喜愛」,能使人有智慧,於是她就摘下來吃了,同時也拿給她的丈夫 亞當吃(創3:6)。
其次就是《約書亞記》中的亞干,他在攻打耶利哥的戰役時,因貪戀財物取了當滅之物以致上帝的怒氣向以色列人發作,因此他們在攻打規模比耶利哥小許多的艾城時,竟然敗北了。約書亞後來向上帝埋怨:「哀哉!主耶和華啊,你為什麼竟領這百姓過約但河,將我們交在亞摩利人的手中,使我們滅亡呢?我們不如住在約但河那邊倒好。」(書7:7)上帝回答約書亞是因為有人犯罪。
後來經過抽籤得知是亞干犯罪的結果,約書亞詢問亞干為何如此行時,他回答:「我在所奪的財物中看見一件美好的示拿衣服,二百舍客勒銀子,一條金子重五十舍客勒,我就貪愛這些物件,便拿去了。現今藏在我帳棚內的地裡,銀子在衣服底下。」(書7:21)在這裡所說的「貪愛」就是用hamad(חָמַד)這個希伯來文。由此得知,在信仰團體中因一人的貪婪將導致全體受害,真的要謹慎。
第三個例子也是我們熟悉的人物——上帝最喜愛的以色列王 大衛,當他年老時逐漸將出兵爭戰的事都交給自己的愛將 約押,也因此,他整天遊手好閒、無所事事。某日當他午休起床在王宮的平頂上散步時,突然「看見」一個婦人在山洗澡,這婦人容貌美麗,經打聽之後得知她是赫人
烏利亞的妻子 拔示巴,於是大衛就將她接到宮中,就此帶出了一連串的罪行(撒下11:2-24)。
在《使徒行傳》中,行邪術的西門在未信主之前,常常在撒瑪利亞行邪術、妄自尊大,使當地的百姓驚奇。後來他信了腓力所傳上帝國的福音,且「看見」使徒按手就有聖靈賜下的能力,於是拿錢給使徒,請他們將這權柄也賜給他,好使他也擁有為誰按手,誰就得著聖靈的能力。這事讓使徒重重的責備西門,並指出他因心術不正而無分於上帝的真道(徒8:9-24)。
其實這些發生在《聖經》中的故事豈不也是我們生命的寫照,許多時候我們都會因為「看見」某樣悅人眼目的人事物而起了「貪念」之心,繼而展開許多不法的行動。使徒約翰曾警告說,當人放縱「肉體的私慾,眼目的私慾,今生的驕傲」時,就會產生不法的行動,最後造成毀滅的後果(約壹2:16)。雅各也說:「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1:14-15)
比如說,有人在速食店用餐時看見某人將手機遺忘在餐桌上,走近一看,「哇!不得了了,竟然是最新型的手機」。於是趁著沒有人注意之下就順手將手機帶走了。有人看見公司新買了一些還蠻耐用的文具用品,而剛好家裡最近也欠缺這些文具用品,於是偷偷拿幾件回家,反正公司還有那麼多,少了幾件不會有人發現的。
最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竟然也有人在信仰上產生了「貪念」,因為他們「看見」一些人擁有某些屬靈恩賜,也嚮往能夠擁有這些屬靈恩賜,於是竟向傳道人請求為他們禱告,使他們也可以得著這些恩賜。比較讓我疑惑的是,有些傳道人和教會竟然教導說,屬靈恩賜是可以透過學習來得到。難道他們忘記保羅的教導「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12:11)了嗎?
不可貪婪
各位兄姊,上帝用「不可貪婪」作為「人與人之間關係」誡命的總結,主要在提醒我們「貪婪、貪心」是造成違反這些誡命(第六至九誡)的真正原因,並且這些罪常常不是孤立的,而是犯了一罪就會產生一連串的罪,就如投石入池之後所造成的漣漪,或是物理學上的蝴蝶效應。
大衛就是最好的一個例子,他因為貪戀別人的妻子——拔示巴,就將她強行帶進宮中(犯了第八誡),接著又和她發生淫亂(犯了第七誡),為了使拔示巴懷孕之事不被她丈夫
烏利亞發現,大衛用計謀殺了烏利亞(犯了第六誡),並且企圖掩飾自己的罪(犯了第九誡)。由此可知,當犯罪的第一個「念頭」產生,接著又付諸行動之後,接下來就會造成無法挽救的結果。
透過〈十誡〉最後一誡「不可貪婪」的誡命可以幫助我們學習什麼信仰功課呢?首先就是要常常省察自己做事的動機。《箴言》的作者如此勸勉我們:「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箴4:23)的確,如果我們在做每件事之前能夠先對焦於上帝的心意,以基督的心為心,並且仔細省察自己的動機時,就可以避免做出背離真理、妥協於世俗價值的謬誤。
奧古斯丁是第四世紀的神學家,在他著作的〈懺悔錄〉中,記述他少年時的一個夢。原來當他在作律師時,很佩服西賽羅(Marcus
Tullius Cicero)的學說,所以他一切的言語行動都是西賽羅化。某日,他夢見自己死了,靈魂來到了天堂的門口。
守門的天使問他說:「你是誰?來做什麼?」他回答說:「我是一個基督徒,是米蘭地的奧古斯丁。」守門的天使說:「不是!你是一個西賽羅徒。」奧氏大吃一驚,求他解釋。天使說:「一切靈魂在世界被誰治理,他便成為什麼,你的裡面充滿的不是基督,乃是羅馬的西賽羅。所以你不能進去。」奧氏一驚而醒,從此,他的生活、思想、心靈,完全讓基督治理。
司布真牧師曾說:「為保持與上帝永遠同在、不斷與上帝交通,我們要追求心靈的純淨、清潔。人的心對了,對事情的判斷才會正確。」各位兄姊,當我們的心思意念都能與上帝連結時,我們就不會「貪戀」於世俗價值之中,沒有貪婪的慾望,我們就不會想要用「不法的手段」搶奪他人的東西。
第二,要常存感恩的心,滿足上帝為我們預備的恩典。上帝是一位樂意施恩賜福予人的神,而祂在我們生命中所預備的常常都是我們需要的,而不是我們想要的(慾望),因為祂知道什麼才是最適合我們的。因此,我們不需要和他人比較,也不需要和他人計較。
一個不知感恩的人,他常常不能滿足於目前所擁有的一切,如俗話所說:「他人盤裡的餅,顯得大一些。」因此,他除了總是滿腹牢騷、怨聲載道之外,更是常常想要用各種方法貪圖更多的好處。或許我們不難發現,這樣的人永遠無法擁有喜樂的心。
猴子有種貪得無厭的劣根性,某地的土人,就利用牠們這種劣根性去摘果。他們把猴子放到果樹上去,牠伸出右手採取一粒放在左臂腋下,接著又伸出左手採取另一粒放在右臂腋下。因為貪得無厭,所以牠一直伸出左右手輪流採摘,但結果卻是一無所有,因為牠所採取的果子全落到地面,最後獲得最大利益的就是站在樹下的土人而已。
《希伯來書》的作者提醒我們:「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來13:5a)各位兄姊,滿足於所擁有的一切是為了應證上帝所賜予的恩典永遠夠用,更是我們對上帝的信心與信任。誠如詩人所說:「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用繩量給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處;我的產業實在美好。」(詩16:5-6)
結論
各位兄姊,貪婪的心會使我們與上帝的真道漸行漸遠,最後我們除了會被世俗的價值給吞噬,也無分於上帝的國度。誠如保羅所說:「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弗5:5、西3:5)
保羅也曾勸勉提摩太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因此,我們必須常常省察自己做事的動機(心思意念),免得被撒但用向來慣用的伎倆——謊言——將我們的心給蒙蔽了。
此外,我們也要常常心存感恩,滿足上帝為我們預備的恩典。當我們能滿足上帝一切的供應時,就不會為生活憂慮;一個不為生活憂慮的人自然也不會有太多的慾望而想要貪圖更多的好處。我們的天父原知道我們需要的一切,當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一切都要加給我們了(太6:31-33)。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