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0/09
經文:羅馬書十二章9-13節
9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10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11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12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13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
引言
「偏心、偏愛」似乎是每個人與生俱來的天性,我相信沒有人敢說自己在與人的互動(親人、朋友、同學、教會的兄姊)中都能夠一視同仁,沒有帶著一點私心。我本身是家族中「孫字輩」最年幼的,所以從小長輩和表兄姊們總是會特別照顧我,讓我在家族中占盡各種便宜。記得小時候我大哥常會因為如此而心生妒嫉(好康的都輪不到他,受罰的他都先承擔)。
在《創世記》族長的記載中,有幾則是我們較熟悉有關「偏心」的故事。第一則是「以撒偏愛大兒子 以掃,而利百加偏愛小兒子 雅各」的故事;第二則是「雅各偏愛母舅的小女兒 拉結,卻冷落大女兒 利亞」的故事;第三則是「雅各偏愛拉結所生的兒子 約瑟,但對於其他的兒子都嚴厲管教」的故事。從這些故事我們可以得知一件事:即使是《聖經》中偉大的人物也有人格上的缺陷。
其實在教會中也常會有類似「偏心、偏愛」的情況發生,我們不難發現弟兄姊妹之間難免會有所謂的「小團體(小圈圈)」。或許就像俗話所說的「物以類聚」,雖然我們都是在基督裡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理當擁有一個嶄新的生命,但有時人性過去的軟弱面仍會與我們糾纏不清。因此,我們必須常常藉著聖靈在禱告中檢視自己靈命的狀況,免得我們又再次被肉體的情慾挾制。
各位兄姊,在「跟隨耶穌、成為門徒」的這條路上,我們是否願意不斷提升自己的靈命,使我們的生命能夠「更像主耶穌」呢?
人際關係S.O.S.
〈保羅書信〉的特色,就是其內容大致上可以分成兩個部分:(1)神學論述(信仰基礎教導),(2)信仰在生活中的實踐。而《羅馬書》第一至十一章的內容就是第一部分關於「神學論述」的教導,第十二至十六章的內容就是第二部分關於「信仰在生活中的實踐」之教導。
一般學者都將《羅馬書》視為一部偉大的「神學作品」,保羅在書信中對基督信仰有清楚的論述,特別是「因信稱義」的教義更可說是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的基礎,馬丁路德根據「因信稱義」的教導向當時的羅馬教廷提出了〈九十五條論綱〉。馬丁路德指出,若是羅馬教廷可以指出有哪一條是違背《聖經》的教導,他願意將這〈九十五條論綱〉撤回。
在《羅馬書》關於「信仰在生活中的實踐」之教導一開始,保羅就以「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v.1)作為基督徒在生活中與上帝建立(保持)親密關係的基礎。對上帝而言,這是聖潔又獲得祂滿心喜悅(悅納)的祭祀;對基督徒而言,這是我們經過周詳思考(理智)之後而不是只憑著感覺(感性)的事奉。簡單來說,接受信仰是需要經過知識上的理解,不能只是單憑自己的想像(沒有根據)。
接著,保羅要基督徒的思想和行為有別於世界的價值觀。在之前的講道中一再提醒,基督徒不可能脫離世界而生活,但我們卻因為「上帝兒女」的身分不再受世俗文化影響,我們已經被上帝「分別為聖」了。因此,保羅說:「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v.2)簡單來說,當我們與上帝關係愈密切就愈能明白祂的喜好。
第三,保羅提醒每位基督徒要用謙卑的態度領受上帝所賜予的恩賜。恩賜並沒有「大或小、重要或不重要」之分,我們毋須和別人比較,只要專心在自己的崗位上服事即可,誠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所指出的,恩賜的目的是為了「叫人得益處」,而最大的恩賜就是「愛」。因此,我們都要善用自己所領受的恩賜,在教會中服事眾信徒,也就是對「有需要的人」給予實際的幫助。
最後,保羅提醒所有的基督徒「當向眾人顯出真誠的愛」,這是一種「行動力」的表現,而不是「表面性」的口號。其第一部分是關於「基督徒之間的愛」(v.9-13),第二部分是關於「對一般人的愛」(v.14-21)。
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就是保羅第一部分的教導,他說:「愛人不可虛假;惡要厭惡,善要親近。愛弟兄,要彼此親熱;恭敬人,要彼此推讓。殷勤不可懶惰。要心裡火熱,常常服事主。在指望中要喜樂,在患難中要忍耐,禱告要恆切。聖徒缺乏要幫補;客要一味的款待。」
我們都因領受了天父的愛而成為祂的兒女,因此,基督徒當以這樣的愛彼此款待,而這樣的愛也能夠幫助我們分別善與惡。此外,基督徒也要建立有如「親情」一般的愛,彼此之間要學習謙虛禮讓,使對方得到尊榮。接著,基督徒要不斷被聖靈充滿,使心中常存火熱的心來事奉主。基督徒也要專注於禱告生活,以此操練信心。最後,基督徒要隨時留意彼此的重擔,並能夠提供適時的幫助。
透過這段經文,保羅教導我們在教會中要用「彼此相愛、邁向成熟、合而為一」方式建立「合神心意的人際關係」,如此一來,信仰團體的言行舉止才不致於與世俗的價值觀沒有分別,失去了基督徒在世界「作光作鹽」的責任。
醫治人際關係中的病毒
各位兄姊,耶穌曾提醒每位跟隨祂的門徒說:「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叫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太5:13-15)也就是說,一旦基督徒在世界失去該有的影響力,甚至最後也被世界同化,我們將虧負耶穌所吩咐的大使命。
的確,世界正不斷吞噬每位基督徒的信仰,使我們妥協於世俗的價值(因為我們都在世界之中生活)。最糟糕的是,在教會中有些人為了迎合世界潮流,漸漸的也將世界做事的方法帶入信仰團體,以致基督的身體受到嚴重的傷害。於是信徒之間開始彼此分門別類、結黨分爭,最後還造成互不信任、互相攻訐的情況出現,而最沒有見證的就是信徒之間對簿公堂。
這兩年來我因為擔任中會幹部,常被賦予擔任處理地方教會事務的召集人,藉此才發現一些教會內部存在著許多的問題,而這些問題多是「人為因素」所致。簡單來說,就是教會內失去了「人和」——人際關係出現了很大的裂痕。或許有人會提問:「教會不是一個講天父(基督)的愛的地方嗎?為什麼還會出現彼此爭執、互相攻訐的情形,甚至最後需要走到對簿公堂的地步呢?」
其實教會本來就是一個很單純的信仰團體,所有的信徒都是因為領受同一位天父上帝的憐憫慈愛,基督耶穌的救贖恩典,以及聖靈保惠師的同住引導,我們才能聚集在此同心敬拜、榮耀上帝、見證主名、宣揚福音。只是,當一個團體開始成形之後,就需要有組織條例來規範才不會雜亂無章、沒有秩序。因此,教會除了要以「愛」來彼此接納之外,也要以「規矩」來維護秩序。
雖然我們常在教會中講「愛」,但這「愛」並不是「亂愛、溺愛」,真正的愛(信仰所說的愛)要能分辨善與惡,而非姑息放縱,否則「愛」就會變成一種可怕的病毒。或許我們不難發現,有時我們在教會中因為過度將「愛」放在嘴邊,因而忽略了「不對的事情」必須相互勸勉的重要性。保羅勸勉我們「愛人不可虛假」就是要提醒:「愛不只是能夠說造就人的話,愛也要能夠互相提醒勸戒。」
過去在高雄牧會時,我是與一位年長的主任牧師團隊服事,他是一位個性坦率、有話直說的牧者,因此,有些同工常會被他「一針見血」的話刺傷,甚至看到他就先閃得遠遠的。只是,熟悉主任牧師個性的同工都知道,他的心非常柔軟,他都是對事不對人,因為他真的很愛教會、很愛教會內的弟兄姊妹,有時講話才會過於激動而讓人感受到「很大聲、很震撼、很嚇人」。
某個主日,主任牧師因擔任某間無牧教會的小會議長而前往該教會主持聖禮典。但就在當天上午禮拜前,小會書記竟告知我禮拜後要召開小會,我心想:「小會議長不在要怎麼開小會?(當時我只是個菜傳道師)」雖然我感到疑惑,卻沒有當面提醒「不該如此」,於是禮拜後我就與小會員一起開會。剛好當晚夫婦團契有聚餐活動,某資深長老就請我晚上將開會結果告知主任牧師。
就在我向主任牧師報告完中午開會結果之後,他整個人火氣都上來了,於是當著我的面對此事反應極度激烈(對我大聲說話)。那時現場的空氣感覺像是瞬間凝結一般,所有的兄姊都以為是因為我做錯了什麼事才被主任牧師斥責(只有我知道他不是在責備我),這也使得大家當晚吃飯的氣氛十分僵硬。後來幾位關心的同工就問我到底發生什麼事?我才將事情的原委告訴他們。
有趣的是,隔兩天當我進辦公室之後,主任牧師主動來到我身旁並為前天對我大聲說話的事向我道歉,他提到自己當天是「對事不對人」,他生氣的點在於已是之前小會議決的事為什麼又要隨意更改,明明在會議中可以充分討論的事,竟然在他不在時才又拿出來翻案,這對他非常不尊重。
這事件讓我至今仍印象深刻,不是因為主任牧師對我大聲說話,而是在教會中有時我們很容易會在該說話時選擇沉默,或是覺得不要破壞和諧氣氛,多數人總認為要用愛互相包容。其實,在面對不正確的事情時,我們都必須像耶穌一樣勇敢站出來指正(責備當時的宗教領袖偏離信仰、潔淨聖殿),免得教會中 人際關係的病毒永遠無法獲得醫治。
結論
中國古文人 孔老夫子曾說:「鄉愿,德之賊也!」《論語.陽貨第十七》[語譯:同流合污以媚於世,而被鄉人認為忠厚,實際上卻不能區分善惡、好壞、是非的老好人,就是敗壞道德的人。]
很多時候,我們在世俗社會中都習慣以「爛好人」的態度自居,一方面是不想因為得罪人而與人撕破臉(破壞人際關係),另一方面則是認為事不關己,最好不要自找麻煩。只是,如果我們在教會中也是以這樣的方式彼此對待的話,要如何讓人看見我們是耶穌的門徒,是有別於這個世界的見證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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