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21
經文:以弗所書四章17-24節
17所以我這樣說,且在主裡鄭重地說,你們行事為人,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而活。18他們心地昏昧,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而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19既然他們已經麻木,就放縱情慾,貪婪地行種種污穢的事。20但你們從基督學的不是這樣。21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因為真理就在耶穌裡,22你們要脫去從前的行為,脫去舊我;這舊我是因私慾的迷惑而漸漸敗壞的。23你們要把自己的心志更新,24並且穿上新我;這新我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從真理來的公義和聖潔。
引言
長一輩的人生活都很節儉,即使衣褲已經很破舊了,卻仍捨不得丟棄,有時甚至會在稍微修補之後繼續穿著。之前在高雄牧會時,主任牧師就是這樣的長者,每當有兄姊看見他仍穿著破損的上衣時,就會問師母為何沒有幫牧師買新的衣服?而師母就會很無辜又無耐的回應說:「有啊!買了很多件新衣服要給他穿,可是他偏偏不穿。」後來師母索性就把那些舊衣服全都丟掉了。
其實家父也有這樣的習慣,家母也常會因此而「碎碎念」。只是,為何家父會喜歡穿著舊衣服呢?其原因並不是念舊或捨不得丟掉,單單就只是穿起來比較舒服,因為新衣服的材質常會「咬人(讓人感到不適)」。當然,不只是衣褲、生活用品我們會捨不得丟棄,生命中有許多「習慣」我們也不容易改變(放棄),畢竟這些「習慣」已經伴隨我們很長的時間了。
國中時期,為了拉近同儕之間的距離,每當同學開口說話之前一定都會「不自覺的」加上一些語助詞(如「幹、三字經…」等),雖然我知道基督徒講這些污穢的言詞並不適當,可是久而久之卻也「習慣成自然」了。因此,有時在家裡與家人說話或是到教會與朋友說話就會不小心脫口而出這些「語助詞」,那時場面就會非常尷尬。而這樣的「習慣」一直到我高中之後才慢慢改掉。
主耶穌說:「你們的光也要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把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我們常說基督徒的生命就是「基督真光」的投射,那麼,我們表現出來的言行舉止是否有讓人看見「光明」呢?或者是「暗昧不明」的惡言惡行呢?
有真理在我心
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1-16節已經詳細論及信仰耶穌基督的人,也就是屬乎基督身體的人必須在教會中具備哪些信仰上的責任之後,從17節開始,保羅將話題轉向基督徒與世界之間的關係,也就是基督徒在社會中必須承擔哪些道德上的責任。這也再次提醒我們一件事:基督信仰是要走入世界之中,而不是脫離世界獨樹一格或是與世隔絕。
首先,保羅提醒以弗所信徒:「所以我這樣說,且在主裡鄭重地說…」(v.17a);保羅用「鄭重的(肯定的、確實的)」這個強烈的字眼來表達自己是很嚴肅的在呼籲這件事。在這裡所說的「在主裡(在真理)」指的是信徒與主耶穌之間「不可割離」的親密關係,就好像新生兒還在母親肚子裡時,臍帶與母親緊緊的連結在一起。
接著,保羅先從要脫離世界的價值觀來教導以弗所信徒,他說:「你們行事為人,不要再像外邦人存虛妄的心而活。他們心地昏昧,因自己無知,心裡剛硬而與上帝所賜的生命隔絕了。既然他們已經麻木,就放縱情慾,貪婪地行種種污穢的事。」(v.17b-19)保羅在此提出了第一世紀幾個外邦異教徒典型的生活方式:虛妄、昏昧、無知、剛硬、遠離神、麻木、放縱情慾、貪婪、污穢等。
希羅文化的思想非常重視人文主義和自由主義,他們認為人可以透過理性的思辯來決定事情的是非對錯。此外,在不侵犯、不傷害他人的原則之下,他們可以盡情享樂、放縱情慾。不可否認的,對自我約束力比較強的人來說,他們確實可以用理性來控制自己的言行舉止,免得自我形象損壞。只是,一旦自我約束力喪失時,他們的行徑就真的會令人髮指。
雖然保羅也曾接受過希羅文化的教育訓練,具有非常嚴謹的思辯能力,但因他身為猶太人的背景,他更相信人一旦離開上帝律法的管教,即使有理性作為行為的後盾,最終仍無法擺脫情慾所帶來的敗壞行徑。
保羅曾在信仰上的自我檢視說:「我也知道,住在我裡面的,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我所願意的善,我不去做;我所不願意的惡,我反而去做。」(羅7:18-19)有鑑於此,保羅針對「人性」最終做出一個結論:「我真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必死的身體呢?感謝上帝,靠着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就能!」(羅7:24-25a)
這正是今天經文後半段保羅所要論述的內容,他說:「但你們從基督學的不是這樣。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因為真理就在耶穌裡,你們要脫去從前的行為,脫去舊我;這舊我是因私慾的迷惑而漸漸敗壞的。你們要把自己的心志更新,並且穿上新我;這新我是照着上帝的形像造的,有從真理來的公義和聖潔。」(v.20-24)
保羅在此指明一個真正跟隨主耶穌(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的人,其生命必須做出的調整和轉變。首先就是斬斷過去外邦異教徒因私慾而養成的種種脫序行為(舊我、世俗的價值觀),這些都是與耶穌教導的真理相違背的。誠如保羅對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所提出的警告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嗎?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林前6:9,15:50)
耶穌的門徒不只是要脫去舊我(世界的價值觀),最重要的是要建造新我(上帝國的價值觀),也就是「從內而外」形塑出上帝起初創造我們的形像——從真理來的公義和聖潔。公義所指的就是上帝與人之間「信實不變」的立約關係以及人與人之間「以愛相待」的和諧關係,聖潔所指的就是永遠與上帝保守緊密的連結以及脫離「罪惡」的試探和捆綁。
除舊佈新之生命
幾週前在社群網站(FACEBOOK)有一個議題引起許多人的討論——美國某知名教會(Gateway
Church)的Robert Morris牧師,因35年前濫用牧師職權,多次性侵12歲女童,最後在輿論的壓力之下辭去教會牧職工作。造成此議題最大的爭議點,就是自稱與M牧師有如同家人關係的高雄某大型教會(FIGHT. K)之主任牧師 張蒙恩,他在禱告會和主日講道談及這件事時,竟如此說:
「哎!何必因為一個人35年前的一件事情,抹煞他後來所有的改變跟祝福其他人呢?……我認為,拿律法衡量一個人35年前做的事情,並不合理,也不是合法的事情,法律追訴期,我不知道美國是怎樣,台灣的話,基本上是20年。…我不保證他35年前做了,後來有沒有做,I don’t care!」
「他是很棒的領袖!能夠在美國有很大的(影響力)他一定做對了很多事情,我們沒有一個人有資格否定這些,特別是抓一個35年前的事情,我覺得這個太不公義了!雖然是用律法來釘他,但這個律法是不是太偏頗了一點?」
此話一出,引起該教會一位從事「愛護家庭保護兒少」工作的姊妹很大的反彈,於是她就將這位牧師的分享轉貼於社群網站(FACEBOOK)。這位姊妹並不反對要去愛那些曾經犯錯的人,也將他們視為「家人」,但那些曾經被傷害的人難道就不該更被疼愛、更被視為「家人」嗎?她說:「當蒙恩哥把『性侵加害人』當作『家人』的時候,蒙恩哥有把『性侵受害者』當作『家人』嗎?」
或許談及「犯罪(錯)」一事,許多人都會引用《約翰福音》八章所記載那位行淫的婦人不被耶穌定罪作為例子來指責那些定「曾經犯罪(錯)的人」罪,他們最常用耶穌所說「你們中間誰沒有罪,誰就先拿石頭打她」這句話來替「曾經犯罪(錯)的人」打抱不平。然而關於這段記載我們都抓錯重點了,因為不被定罪的前提在於「去吧!從今以後不要再犯罪了」。
俗話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使徒約翰也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由此可知,一個人難免犯錯,重點在是否願意悔改。我不曉得那位Morris牧師在35年前所犯的錯誤是否有真實在主面前認罪悔改,特別是曾否在公開場合承認自己的過錯,並為此事向受害者及其家屬道歉?
我們都知道,罪(錯)要得到饒恕之前,得先有勇氣承認自己的罪(錯),這就是一種洗心革面、除舊佈新(脫去從前的行為,脫去舊我)。雖然認罪(錯)的人必須承受應有的代價,又無法立即獲得饒恕,但我相信,一個真心認罪悔改的人,除了可以重頭再來,也可以再次被饒恕和接納(把自己的心志更新,並且穿上新我)。
同樣的,基督門徒的生命也必須常常在主裡(在真理)改頭換面。我們知道自己過往的生命也曾經被罪惡捆綁以致與上帝隔絕,但如今藉著信靠主耶穌的十架恩典,我們都已經在基督裡重生了,就好像一個剛出世的新生兒,再次恢復上帝兒女的身分,如保羅所說「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然而,我們得承認自己仍會偏離真道,因此必須在每天的禱告中求主再次憐憫、饒恕。
基督門徒不是一群與世隔絕的人,我們仍生活在世界之中,每天與社會上不同類別的人接觸。有時為了可以與他們建立更深厚的信任關係,與他們有更多的生意往來,我們會使用他們熟悉的方式、習慣的語句來交談對話。即便如此,我們絕對不能忘記自己的身分,更不能為了一點蠅頭小利而與世俗價值妥協,與罪惡同流合污。要記得我們的行事為人一定要有真理來的公義和聖潔。
當我在高雄牧會順利拿到牧師資格之後,主任牧師有意邀請我繼續與他同工,於是我選擇留在原來的教會,而長執同工也開始籌備封牧事宜。當時主任牧師就請我負責封牧禮拜中要送的紀念品(保溫水瓶),後來我找了幾家廠商並詢價和比價。在決定由其中一家廠商製作之後,老闆竟然說要給我多少的回扣金。我立即告訴老闆不需給回扣金,只要用講定的價格辦理即可。
與大家分享這個例子是要提醒各位兄姊,教會中無可避免會遇到世俗的做事方法,我們可以選擇迎合它們,也可以選擇拒絕它們。我們拒絕的原因並不是要脫離世界,而是要告訴眾人,凡是在主裡的新生命都是倚靠真理而活,而不再是為肚腹而活。
結論
各位兄姊,讓我們再次檢視自己的生命是否已經在主裡(在真理)除舊佈新了呢?在我們決定接受主耶穌成為救主,祂就已經賜給我們一個重生得救的生命了,但這個生命仍處於嬰兒狀態,我們必須使之成熟進步。我相信,一個永遠養不大的孩子一定會讓我們感到非常焦慮。同樣的,基督門徒的生命如果也是永遠像嬰兒一樣,如何讓人相信在主裡重生是很令人期待的一件事呢?
信仰不是一種「表面」的敬虔,好像一些民間宗教的信徒只有在初一、十五才準備祭品。我們的屬靈生命必須像手機和電腦軟體一樣不斷提升、更新,才不會經不起世俗的影響和誘惑以致再次向世界妥協,甚至最後重新投回世界的懷抱。求聖靈幫助我們在每天的生活中都能穿上新人,就是上帝藉著真理所形塑「公義」和「聖潔」之形象,這是我們重生的記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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