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8/11
經文:以弗所書五章3-14節
3至於淫亂和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這才合乎聖徒的體統。4淫詞、妄語和粗俗的俏皮話都不合宜;總要說感謝的話。5要確實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貪心的(貪心的就是拜偶像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裡都得不到基業。6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騙了,因這些事,上帝的憤怒必臨到那些悖逆的人。7所以,不要與他們同夥。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9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10總要察驗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11那暗昧無益的事,不可參與,倒要把這種事揭發出來。12因為,他們暗中所做的,就是連提起來都是可恥的。13凡被光所照明的都顯露出來,14因為使一切顯露出來的就是光。所以有話說:你這睡着的人醒過來吧!要從死人中復活,基督要光照你了。
引言
過去在「升學主義」盛行的年代中,當有人被街坊鄰居或親朋好友詢問就讀「哪所學校(高中、大學)」時,其實也是在指向那人「是不是頭腦聰明、勤奮向學」以及將來「是不是能獲得很高的成就」。的確,無論是台灣社會或是華人社會,長久以來一直受到儒家思想的影響,因此很多人都認為「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高學歷才能得到他人的敬重,不會讀書一輩子都沒前途」。
諷刺的是,這種看重「學歷」的惡習(無論是過去或是現在)也不斷在教會中發生。當我升上國中進入少年團契之後,每年只要高中和大學聯考結束,那些參加聯考的契友就會被一些長輩關注,美其名似乎是在關心考試結果。然而一旦知道契友考取的學校或是不幸落榜之時,他們表現出來的神情和回應的口氣(本來就該如此、怎麼考這麼差),真的是讓聽見的人感到非常不舒服。
這種「被標籤化」的現象確實在教會中屢見不鮮,基督徒除了被規定「必須有什麼表現,不能做這個、做那個」之外,就連在學校裡的表現也必須品學兼優,而在社會上的表現更是要出類拔萃。不但如此,基督徒在教會外也總是被眾人「嚴加看管、嚴格監督」,否則就不能為主耶穌做「美好的見證」。
其實,我個人也曾有過「被標籤化」的經驗,印象最深的一件事就是在國三成績不佳時,班導對我說過的一段話:「郭明智,你不是基督徒、都會去教會嗎?你現在的成績這麼差,怎麼不禱告你的上帝讓你可以變聰明一點呢?」
我不否認基督徒的言行舉止在生命被主耶穌更新之後確實要有不一樣的表現,但這些表現絕對不是「考第一名、事業有成、名利雙收」,這樣信仰耶穌與不信耶穌的人根本就沒有差別。
當合乎聖徒的體統
在上次分享的經文中,保羅勉勵以弗所信徒一旦成為「耶穌基督的真門徒」之後,就必須「在真理和愛中」有哪些具體的品格呈現:
(1)棄絕謊言,與鄰舍說誠實話。(2)生氣不犯罪,不含怒到日落,不給魔鬼留地步。(3)不再偷竊,用勞力親手作正經事,幫助更缺乏的人。(4)不口出穢言,使人因我們說造就人的好話而得益處,免得聖靈為此而擔憂。(5)除掉一切苦毒、憤怒、惱恨、嚷鬧、毀謗和一切的惡毒,如此一來才能以恩慈相待,用憐憫的心彼此饒恕(弗4:25-31)。
上述這些品格都是以「愛」作為出發點,學習在「愛」中彼此坦誠和信任、彼此包容和饒恕、彼此相愛和關懷、彼此勸勉使靈命更加成熟,目的就是要使教會成為一個「愛的團契(是著相愛、嘸是相拼)」。接著,保羅在今天的經文中繼續勉勵以弗所信徒要以「聖潔」作為弟兄姊妹在教會中彼此親近、接觸往來之時必須遵守的原則。
首先保羅指出:「至於淫亂和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這才合乎聖徒的體統。淫詞、妄語和粗俗的俏皮話都不合宜;總要說感謝的話。要確實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貪心的(貪心的就是拜偶像的),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裡都得不到基業。」(v.3-5)在此保羅用了兩組要避免觸犯的罪行來提醒所有信徒。
第一組是「淫亂、污穢、貪婪」,保羅不但要弟兄姊妹遠離這些事,更重要的是要他們「連提都不可」,因為這些事與耶穌門徒的身分實在是天差地別、相去甚遠。在之前講道中曾提起,第一世紀的希羅世界所提倡的是「自由主義」,只要不妨礙到別人的自由,想要做什麼就可以做什麼。因此,當時的人常常是放縱情慾、肆無忌憚,婚外性行為(同性性行為)更是一種常態。
一個在基督裡(在真理裡)、生命被翻轉更新(重生得救)、與一切罪惡隔絕的人,要完全擺脫、斬斷世俗的價值觀,因為我們已經被「分別為聖(聖徒)」,是歸屬於上帝國的子民,我們必須活出「聖潔」的形像。因此,對於「淫亂、污穢」等行為會視為極為羞恥的事,除了自己不會再認為「有何不可」,也會彼此勸勉、提醒「萬萬不可」。
或許我們會感到疑惑,為何「貪婪」會被保羅放在這一組裡面?這裡所提到的「貪婪」其實指的是「放縱的性行為」。當時的人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慾,無論是男人或女人都會到廟裡尋找廟妓,美其名是要向神明獻祭許願,但實際上卻是為了和廟妓發生性關係。雖然這在當時是再平凡不過的事,但保羅卻在教會中嚴厲的禁止。
第二組是「淫詞、妄語和粗俗的俏皮話」,簡單來說就是俗稱的「黃色笑話」或是「譏諷、煽笑他人的話」。當時的羅馬人常常都會聚集在一起說些「猥褻、下流的事情」,有時甚至會拿這些事互相取笑或彼此貶抑。保羅認為這除了是非常不妥的行為,更會顯露出說話的人是一個愚昧無知的人。因此,與其說這些沒有營養的話,倒不如常常向上帝獻上感恩(說感謝的話)。
保羅特別警告做這些事的人「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裡都得不到基業」,我們必須避免自己再次淪為上帝的敵對者(悖逆之子),否則上帝的忿怒一定會臨到我們身上。接著保羅論及既然我們已經在主裡面成為光明的人,行事為人就要像光明的子女,而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的確,耶穌的門徒必須仔細察驗什麼是主所喜悅的事(v.5-10)。
保羅最後提醒:「那暗昧無益的事,不可參與,倒要把這種事揭發出來。因為,他們暗中所做的,就是連提起來都是可恥的。凡被光所照明的都顯露出來,因為使一切顯露出來的就是光。所以有話說:你這睡着的人醒過來吧!要從死人中復活,基督要光照你了。」(v.11-14)
成為光明的兒女
大學時期,我的母會(士林教會)有位大哥哥特別在每週四晚上約幾位青年一起查經,每次在聚會結束後他都會請我們到教會附近(士林 中正路和華榮街口)的夜市攤位吃宵夜(或許這才是吸引我們參加的主因)。
在某次聚會當中,不知談到哪個議題,這位大哥哥愈說愈激動而且又有情緒,於是就隨口說了一句「嘸知是咧衝啥小……」,正當我們都楞住,以為他準備要說不雅的話時,他又連忙接了「叮噹」二字。從那時候開始,我們就學會了這句「不帶髒字」粗俗的「俏皮話」,並且還做了一些變化,比如「衝啥小朋友、衝啥小瓜呆」。總之,只要前面有「小」的詞句都適用。
或許有人要問:「基督徒可以練肖話嗎?基督徒可以拿彼此的缺點開玩笑嗎?基督徒可以說粗俗的話嗎?基督徒可以說別人的閒言閒語嗎?」關於這些問題,通常我們在教會中都會聽到牧者或信仰前輩曾如此的教導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甚麼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而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3-24)
保羅在今天的經文中清楚的教導我們說:「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裡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總要察驗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既然我們的生命已經是一盞「可見光」,無論在教會內或教會外都要發揮「照明」的功能。因此,我們不再是一直提問「基督徒可不可以…」,而是要不斷提醒自己「基督徒必須要…」。
首先,基督徒必須要為人良善(可解作善行)。在這個「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時代裡,我們不再被教導「助人為快樂之本」。許多人為了避免節外生枝、替自己找麻煩,對於周圍發生的事總是認為事不關己,對於身邊需要幫助的人也常常冷漠以對。過去曾有新聞報導,一位婦人在返家的路上看見有人發生車禍,她卻選擇置之不理,後來返家後不久才被告知是她的外甥。
雖然說「防人之心不可無」,但對於哪些事是可以讓我們發揮善行,我們一定會有智慧去分辨,畢竟善行也是必須量力而為,好像有人不幸發生溺水時,我們不至於盲目跳入水中去搶救。然而,對於可以即時提供幫助的事情,我們也不要吝於伸出援手,有時一個小小的善舉,或許可以使一個陷入絕境的人重新迎向光明。
第二,基督徒必須要處事公義(正直的行為)。從信仰的層面來看「公義」時,通常都與一個人在重生得救之後的身分有關,而保羅在這段經文中則是將此身分與上帝國的倫理道德觀連結在一起,即基督徒的行為必須有別於世俗的價值觀。在教會中,我們常常會用「WWJD(What
Would Jesus Do)」來鼓勵弟兄姊妹在行事為人一定要實踐耶穌的教導——耶穌怎麼做,我們就怎麼做。
那麼,我們該如何知道耶穌會怎麼做?最根本的方法就是對《聖經》能夠有全面性的認識和了解(參加禮拜、每日靈修、教會生活,這部分就不再贅述)。當然,有些人(不信的人)指出《聖經》除了是舊時代又充滿猶太色彩的文學作品,更是由人撰寫的內容,為什麼非得要照本宣科?
其實我們要實踐的是《聖經》所呈現出來的精義和宗旨,誠如耶穌所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其中有永生;而這經正是為我作見證的。」(約5:39)保羅也說:「《聖經》都是上帝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上帝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6-17)《聖經》不是拿來批判和研究,而是使其內容能從我們的生命活出來。
第三,基督徒必須要言行誠實(上帝的真理)。所謂的「言行誠實」也可以說是「在真理中不斷的檢視自己的言行」,也就是誠實面對自己的罪性。耶穌和使徒雅各都曾說:「你們的話(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太5:37、雅5:12)因此,我們不能為了要討好人就說些昧著良心的話,更不能為了得到好處而作假見證。
撒但是「說謊話」的祖師爺,亞當和夏娃就是在牠的謊言中與上帝隔絕。此外,謊言也會使我們迷失自我、沉溺在罪惡之中。謊言更會使我們傲慢自負,忘記自己不過是受造物罷了。言行誠實就是面對真實的自己,並學習在主愛裡實踐信仰。
結論
各位兄姊,我們現在的生命是仍處在「與主分離的暗昧」中,或者是已活在「主愛裡面的光明」中呢?
光明的兒女(重生得救)除了必須消極的擺脫世俗的價值觀,諸如「淫亂、污穢、貪婪、淫詞、妄語和粗俗的俏皮話」等,因為做這些事的人在基督和上帝的國裡都得不到基業,意即沒有資格進入上帝國承受永生的福分。光明的兒女更是要能夠積極的結出「良善、公義和誠實」等光明的果子,並且總要察驗甚麼是「主所喜愛的事」。
當然,光明的兒女不能只顧惜自己卻忽視身旁的人,如果我們看到同信的兄姊落入「暗昧無益的事」時,記得要用溫柔的態度勸勉他們回轉,使他們可以再次甦醒過來,重新活在基督榮耀的光中。使徒雅各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中間若有人迷失了真理而有人使他回轉,這人該知道,使一個罪人從迷途中回轉,會從死亡中把他的靈魂救回來,而且遮蓋許多的罪。」(雅5: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