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3
經文:詩篇五十篇14,23節、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6-18節
詩50:14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上帝,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23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那按正路而行的,我必使他得著我的救恩。帖前5:16要常常喜樂,17不住的禱告,18凡事謝恩;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
引言
每年只要到了十一月,我們總是會聯想到感恩節(Thanksgiving),這個節日是在每年十一月的第四個星期四(今年為11月27日)。感恩節原來並不屬於〈教會年曆〉中的一個節日,而是十七世紀(1620年)從英國移民到北美洲(今美國)的清教徒(Puritan),為了表達「心中對上帝的看顧與賞賜」,以及回報「印第安友人的協助與關懷」而訂的日子。
從此,這些移民都會在每年十一月底用「感恩的態度」來記念這個日子。一直到1863年,林肯 總統(President Abraham Lincoln)才正式宣布,將「每年十一月最後一個禮拜四」訂為感恩節。1941年美國〈國會法案〉正式將感恩節的日期更改為十一月的第四個禮拜四,自此感恩節才正式成為全國性的節日。後來,教會也將感恩節視為〈教會節期〉中的一個節日。
不久前,我之前服事的教會(高雄 鼓山教會)一位青年問我:「感恩節是教會的節慶嗎?教會一定要過感恩節嗎?」為甚麼這位青年會和我討論這個問題呢?原因是她發覺感恩節在教會中似乎已經變成一種「形式化的例行性教會節日」。大家一味的(看似沒有目的)、只有表面性的慶祝這個日子,可是內心是否真的對上帝「心存感恩」,那就不得而知了。
的確,如果感恩節只是一種「為慶祝而慶祝、為記念而記念」的節日,那真的只會讓人感到疲乏無味,甚至忙得昏頭轉向。到頭來,我們就會出現〈馬大情結〉:「主啊,我的弟兄(或姊妹)留下我一個人伺候(忙碌),祢不在意嗎?請吩咐他們來幫助我。」
我相信在座的每位兄姊每年都是用「對上帝豐盛恩典充滿感恩」的態度來慶祝感恩節,因此,我們願意透過在聖餐桌擺滿許多台灣本土出產的農產品,表示上帝年年、月月、日日都賞賜足夠的飲食給我們,使我們毫無欠缺。同時,在講道後我們也將「對上帝賞賜地面上的財富」帶到施恩座前,表示兄弟姊妹甘心樂意地獻上。我相信,無論我們所獻的是多或少,上帝都會悅納所有的奉獻。
以感謝獻上為祭
當然,感恩節除了可以用「奉獻金錢」這個實際的行動,來表達我們對上帝的感謝之外,我們也可以透過今天所讀的經文來學習一些信仰功課。首先我們要學習的是:常常感謝上帝;這是每一位基督徒該有的基本信仰態度。在耶穌教導我們的〈祈禱文〉中指出:「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太6:11)而基督徒常常在禱告(個人或公禱)中說:「感謝上帝賞賜我們飲食、賞賜我們一切所需…」由此可知,基督徒一定都要知道(也必須知道)「賞賜的是耶和華」(伯1:21)這個道理,因為這是我們信仰「最基本的認知」。既然我們生命中所有的一切(如出生、家庭、親人、工作、財富、才能、健康,甚至苦難、病痛、死亡…等),都是上帝「特別的」賞賜,我們怎麼能夠不時時向上帝獻上感謝呢?
在墨西哥有一個村莊,那裡有很多的溫泉,有些溫泉出熱水,有些溫泉出涼水。村裡的婦女們把一筐一筐的衣服拿到溫泉裡洗。她們先把衣服泡在熱水裡,過一會兒,再用涼水洗,洗衣服非常方便。看到這情景,有一個遊客問導遊:「這裡的婦女們可以隨便用冷熱水,洗衣服很方便,她們心裡一定很感恩吧?」導遊的回答出乎意料,他說:「這裡的婦女們不僅不感恩,她們的心裡反而充滿了抱怨。」遊客覺得不可思議,問:「抱怨什麼?」導遊回答:「這裡的婦女們抱怨溫泉裡為什麼不出肥皂水。」
的確,有很多時候我們的信仰態度就像這些婦女一樣,不僅不懂得為現實生活中所擁有的一切向上帝感謝並且感到滿足,甚至還充滿了抱怨並且還想要要求更多;無怪乎有些基督徒總是無法常常保持喜樂的心,用信心不住向上帝祈禱,因為他們總是對上帝的安排感到不滿意或不公平。在我們今天所讀的經文《帖撒羅尼迦前書》五章16-18節中,保羅特別提醒了我們三個基督徒應該有的信仰態度(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向你們所定的旨意):(1)常常喜樂、(2)不住的禱告、(3)凡事謝恩。
許多聖經學者一致認為,這三者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有人說,這三者具有層次性:喜樂、禱告、謝恩,而且是愈來愈強烈。有人說,要保持常常喜樂的方法就是:不住的禱告、凡事謝恩。也有人認為,只有在生活中學習不住的禱告,我們才能夠明白上帝的心意,因此,不管我們遭遇什麼樣的境遇(順境、逆境),都會用喜樂的心接受上帝一切的安排,並且用感謝的心相信一切都有上帝美好的旨意。各位親愛的兄姊,或許我們可以試著回想一下,在我們生命的歷程中有多少時間是在「向上帝感謝」?有多少時間是在「向上帝抱怨」?求聖靈幫助我們,成為一個願意學習和操練「常常感謝上帝」的基督徒,我相信,當我們如此行之後,必然常常經歷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與喜樂。
第二個我們要學習的功課是:要以自己的生命作為感恩祭獻給上帝。台灣有一句諺語說:「飲水思源頭,吃果子拜樹頭」,就是在提醒所有的人要「追本溯源」,絕對「不能忘記自己的根」。基督徒必須清楚知道,我們原本在上帝面前都是「被罪捆綁的人」,都是「無法脫離死亡審判的人」。但上帝為了顯明自己「多麼愛世上的人」,甘願差遣「獨生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透過祂的「受苦、流血與死亡」,成為「贖罪的羔羊」,使凡事「相信耶穌基督救恩的人」都不致滅亡,可以獲得重生嶄新的生命(約3:16)。
也就是說,基督徒的生命是上帝「用重價贖回來的」,我們理所當然要「以自己的生命作為感恩祭獻給上帝」,這是我們回應上帝恩典的唯一途徑(方式)。誠如保羅在《以弗所書》二章8-9節所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在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詩篇》五十篇14節中,詩人亞薩說:「你們要以感謝為祭獻與上帝,又要向至高者還你的願。」透過這段經文,詩人要再次提醒所有的以色列人知道,原本他們都是在埃及地作奴隸的,是上帝親自向他們啟示、顯明,並差遣摩西將他們從苦難中救贖出來。上帝這麼做是為了應許自己與亞伯拉罕、以撒和雅各所立的約。此外,上帝也承諾,只要以色列人遵行祂的誡命、律例、典章,祂就會一直在他們的身邊保護、照顧他們,使他們免受仇敵的侵擾。因此,以色列人理所當然要不斷「以感謝為祭獻與上帝」,因為上帝總是「應許他們一切的願望」。
同樣的,我們所有的基督徒也都領受了上帝無條件的愛和恩典,享有重生嶄新的生命,豈不是也必須以自己的生命作為感恩祭獻給上帝嗎?保羅曾在《羅馬書》十二章1節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上帝透過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回應了所有被罪捆綁的人的心聲(心願),可以重新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將來承受永生。既然如此,我們就必須用自己全部的生命(靈:與上帝的關係,魂:意志、才能,體:身體)當作活祭,全然並且甘心樂意獻給天父上帝。
有個故事提到,某間教會會友登記冊上的會友總數是100人,但是:息勞歸主的5人;老弱在醫院或家中休養的20人;聖誕或復活節教友10人;聖餐教友10人;年齡逾75歲不能積極事奉的20人;經常出國洽公的20人;從不奉獻的10人;可以奉獻的5人。總數100人。雖然從教會的名冊上看來有很多人,並且每年都不斷有新會友加入,可是真正能夠積極參與事奉的卻不到5%。這些熱心的基督徒往往疲於奔命,導致「身心俱殘」,健康、事業以及家庭都受到影響。
的確,今天教會內願意投身事奉的實在不多,有95%是教會內的「不動產」。他們一來不肯動,二來也沒有人去「發動(邀請)」他們工作。所以很多聖工缺乏人手,以致主日學、團契、查經班人丁稀薄,甚至要被迫停辦,這是「可喜的現象」麼?「不動產」正如銀行的定期存款,若不加以運用,只有貶值,甚至作廢。各位親愛的兄姊,以自己的生命作為感恩祭獻給上帝,是每一位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可推辭的責任和義務,我們千萬不要成為一個「忘恩負義」的人,以致成為教會中的「不動產」,而被上帝丟棄在外邊的黑暗裡哀哭切齒。
第三個我們要學習的功課是:用凡事謝恩的生命見證,讓眾人看見上帝的榮耀。我們都知道,在「順境中」要感謝上帝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但要在「逆境中」仍然感謝上帝,那真的比登天還難。因此,逆境往往是檢驗一個人的信仰根基是否穩固的重要時刻。基督徒必須學習在各種境遇中「凡事謝恩」,才能用生命見證「上帝的榮耀」。如果基督徒在逆境中也只會埋怨上帝、咒詛上帝,甚至離棄上帝;那麼,基督徒所相信的(神)真的有比非基督徒所相信的(神)更好嗎?有時想想,我們的信仰態度還真的是比不上那些民間宗教信仰的信徒。
在今天我們所讀的經文,《詩篇》五十篇23節的作者告訴我們:「凡以感謝獻上為祭的,便是榮耀我。」在希伯來文中,「榮耀」這個字是用「未完成」的時態。也就是說,用「感謝祭」來「榮耀上帝」是一種「生命持續進行的動作」,無論「處在什麼境遇之中」都要不斷進行。我們不能只在「順境」的時候才願意向上帝獻感謝祭,可是在「逆境」的時候就不願意向上帝獻感謝祭。基督徒必須相信,無論是順境或是逆境,都有上帝美好的旨意,都是值得我們用「感謝祭」來榮耀高舉上帝的聖名。
《約伯記》的主角約伯就是一位無論處在順境或是逆境中,都能夠堅定持守信仰,並且用「感謝祭」來榮耀上帝的屬靈偉人。當上帝向撒但指出,約伯是那時地面上唯一完全正直、敬畏上帝、遠離惡事的義人時,撒但卻不以為然,牠認為是上帝將約伯保護得好好的,所以他才不會背叛上帝。因此,撒但認為只要上帝將約伯所有的財產奪去,並且使他的肉體受苦,他一定會當面棄絕上帝。但事實證明,約伯不但沒有因此而離開上帝,也沒有開口論斷上帝,反而大聲讚美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1:21)
有一位法官聽見一位傳道人常常說:「要凡事謝恩」,他很想知道這個傳道人是否只是一個「能說不能行」的傳道人,於是就想要試試他。有一天,法官以「調查某一件事」為由,將傳道人拘在牢裡。法官只聽他禱告說:「感謝主,讓我有機會安靜讀《聖經》。」第二天,法官差人告訴他:「你與案情有牽連,不准你讀聖經,連衣服等都要拿走。」晚上他禱告說:「感謝主,你使我學習背《聖經》。」第三天,法官對他說:「有人告你,說你犯了大罪,如果罪名成立,要槍斃。」晚上他禱告說:「感謝主,如果能早點見你面,實在是太好了。」
各位親愛的兄姊,俗話說:「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由此可知,生命中常常會經歷不順利的事情,其實也是上帝特別的安排和恩典,因為上帝希望我們學習在逆境中也能讚美祂、感謝祂。誠如剛才故事中的傳道人一樣,雖然他無故被抓進監牢、無故被誣陷罪名,又無故被判重罪,他仍然用感謝的態度來面對一切,用真實的信仰來榮耀上帝。我相信,那位試驗的法官在看見這位傳道人的信仰生命之後,最後一定會釋放他,因為上帝的榮耀已經透過他「用凡事謝恩的生命見證」顯明出來了。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在感恩節的前夕,你要用什麼樣的「祭物」來回應上帝一年來的慈愛和恩典呢?我相信,各位兄姊一定都已經準備好「感恩獻金」的祭物要帶到上帝的施恩寶座前獻給上帝。我也相信,上帝一定會悅納這些獻祭。但牧師更期待的是,我們不只是在感恩節才向上帝獻「感恩祭」,而是在每天的生活中都能感謝上帝;不只是用金錢來向上帝獻「感恩祭」,而是將自己全部的生命獻給上帝;不只是在順境中才向上帝獻「感恩祭」,而是無論順境、逆境都能因為我們凡事謝恩的生命見證,使眾人得見上帝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