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14
經文:何西阿書六章1-11節
1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2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3我們務要認識耶和華,竭力追求認識他。他出現確如晨光;他必臨到我們像甘雨,像滋潤田地的春雨。4主說:以法蓮哪,我可向你怎樣行呢?猶大啊,我可向你怎樣做呢?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5因此,我藉先知砍伐他們,以我口中的話殺戮他們;我施行的審判如光發出。6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7他們卻如亞當背約,在境內向我行事詭詐。8基列是作孽之人的城,被血沾染。9強盜成群,怎樣埋伏殺人,祭司結黨,也照樣在示劍的路上殺戮,行了邪惡。10在以色列家,我見了可憎的事;在以法蓮那裡有淫行,以色列被玷污。11猶大啊,我使被擄之民歸回的時候,必有為你所命定的收場。
引言
每年到了農曆七月時,我們就會看到大街小巷、家家戶戶都忙著幫「好兄弟」預備各式各樣的佳餚美味(中元普渡)。如果我們在這段時間有去大賣場購物時,一定會發現賣場內擺出了許多中元普渡拜拜要用的禮品,往往購買的人潮也是擠得水洩不通。
我很好奇的是,每年中元節都要花那麼多錢來祭拜「好兄弟」的目的是什麼呢?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是抱著一種「有拜有保庇」的觀念來祭拜「好兄弟」,有時甚至是因為害怕這些「好兄弟」會來打擾他們、傷害他們。因此,他們只好「花錢消災」,用物質來滿足那些看不見,也可能不存在的「好兄弟」的慾望,免得在農曆七月時心中充滿「不安」和「恐懼」。有趣的是,怎麼這些祭拜後的祭品最後都是淪落到祭拜者自己的肚子裡呢?
或許,身為基督徒的我們都知道,這些「好兄弟」絕對不可能會去吃這些祭品。更明確一點的說,就是中元普渡、祭拜「好兄弟」純粹是一種庸人自擾的舉動,正所謂「平時不做虧心事,夜半不怕鬼上門」。如果我們只做一些表面的祭祀動作,在日常生活中卻依然為非做歹,心中總是存著壞的念頭。試問:這樣的祭祀有什麼意義呢?不過是為了「消災解噩」的一種手段罷了!真正的神絕對不會容許「表面工夫」的祭祀,真實的敬拜也不是一種「利益關係」。除非我們真的可以了解上帝所喜愛的是什麼,我們才能夠用心靈和誠實來敬拜祂。
在上次的講道中提到,有些人參加特會只是為了達到某種個人的目的,而不是真正出自於內心想要認識上帝、渴慕上帝。或許,有些人每週參加禮拜也是抱著這種態度,他們認為每週來參加一次聚會,就可以得到上帝的庇護了,至於平時的生活有沒有活出基督徒的典範,他們並不是那麼在意。這種信仰態度與那些只在中元節祭拜「好兄弟」,只有遇到困難時才求助於神明的人,有什麼分別呢?充其量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心。
在這幾次的講道中,我一直強調,以色列人對上帝的獻祭已經變成一種儀式,是虛假不實的,並不是出自於內心真實的悔悟。真實的悔悟是「對上帝真正的認識」、「切實遵行祂的命令」、「知道祂所喜愛的是什麼」,這些並不是用更多的儀式所能取代的。此外,真實的悔悟也是「對所犯的罪切實悔改」,並且用清潔、誠實的心來敬拜上帝。誠如《詩篇》五十一篇17節所說的:「上帝所要的祭,是憂傷的靈…」一樣。
虛假無心的祭祀
「認罪悔改」是基督信仰的重要核心,如果我們不能在上帝面前承認自己是個罪人,我們需要耶穌基督寶血的救贖,我們就無法獲得新生命,再一次被上帝接納。《羅馬書》六章23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原本上帝與人之間並沒有任何距離或阻隔,只是後來人犯了罪,選擇走向墮落滅亡的黑暗之中,因而阻隔了人與上帝之間親密的關係。除非我們願意承認自己是有罪的,並且接受耶穌基督寶血的救贖,我們才能再一次與上帝建立親密的關係。
在上次講道的經文五章15節中,上帝如此說:「我要回到原處,等他們自覺有罪,尋求我面,他們在急難的時候,必切切尋求我。」以色列人必須先在上帝的面前承認所犯的一切罪過,並且確實回到祂的面前,遵行祂當初頒佈給摩西的誡命、律例、典章,祂才會免除他們迫在眉梢的一切外族侵略。這是上帝對以色列人所下的最後通牒,也是他們可以獲得醫治的不二法門。原本以為以色列人會明白上帝的用心良苦而確實認罪悔改,只是,以色列人卻在祭司的帶領之下,做了一些傳統、沒有意義的宗教儀式。
當我們看今天經文六章1-3節中所說的內容,似乎會覺得以色列這一群冥頑不靈的百姓,終於有些醒悟、開竅了。祭司對以色列百姓說:「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的確,重新歸向耶和華必然會得到祂的醫治和纏裹,因為上帝是充滿慈愛、憐憫的神。以色列人除了相信他們歸向上帝會帶來醫治之外,還認為在很短的時間之內就可以得到醫治,他們相信上帝會迅速恢復從前的景況,繼續得到祂的保守與看顧。
此外,他們也相信「認識」耶和華會為他們帶來好處,就像他們的農作物需要春雨和秋雨一樣的重要,當二者在適當的季節來臨時,豐收是毫無疑問的。祭司正試圖向人民保證,他們有了對上帝一個正確的認識,與祂有一個更親密的關係,就會為他們帶來豐盛的恩典。
可惜的是,以色列人一心所想的只是期望上帝趕快醫治好他們的傷口,因為他們正被外族撕裂、鞭打。雖然祭司的勸勉和鼓勵讓人感到非常崇高,但這是因為他們受苦所產生的哀傷和悔恨,他們完全沒有任何為罪而哀痛的證據。他們唯一關心的只是回復像以前一樣的健康,而沒有關注恢復從前與上帝的正確關係。以色列人並沒有抓到他們真正的問題-罪。罪並不是用醫治和纏裹所能解決的問題,而是需要真實的悔改才能解決。祭司與以色列人想要用這種看似敬虔的表面工夫來博取上帝的歡心,實在是一件相當愚蠢的事。
各位親愛的兄姊,祭司與以色列人的問題是否也反應了我們的信仰態度呢?我們總是期待上帝能夠用最快的速度解決我們當前的問題,我們總是用參加聚會的次數多寡來決定是否能夠得救,我們總是用許許多多冠冕堂皇的儀式來證明有多麼親近上帝。我們總是用了許多「我的期待」和「我的方式」來思想上帝的喜好,而不是以「上帝的期待」和「上帝的方式」來明白上帝的心意。
如果信仰變成是一以「自我中心」、「本位主義」作為出發點時,信仰只是一種「利益關係」,也就是「求己所好」、「求己所愛」。如果信仰不是以《聖經》中上帝的話語及教導為指引,我們只會扭曲上帝的命令,甚至是自圓其說。嚴格來講,脫離《聖經》以外的一切教導,就是違反「純正基督信仰教義」的異端。
在之前的新聞中有報導某間教會在倡導,可以用錢作儀式來為死去的親人認罪悔改,記者特別說明這種儀式好像民間宗教中的「觀落陰」。由於他們的行為有涉及詐財、斂財的行為,因此被警調人員特別注意。教會的領導人特別說明,他們並沒有詐財或斂財,更不是民間宗教中的「觀落陰」,他們也沒有要求信徒一定要付多少錢才能作儀式,完全是信徒自由奉獻的。他們這麼做完全是上帝所賦予的恩典,也是教會界的首例,因為上帝只有揀選他們來進行這樣的儀式,目的是為了救贖那些落在地獄中的祖先之靈魂。
我不知道這樣的謬論是緣自於《聖經》中的那段經節,如果我們真的可以為自己的祖先認罪悔改,那與民間宗教為亡靈超渡有什麼分別呢?赦罪的權柄豈不是在上帝的手中嗎?拯救的恩典豈不是來自耶穌基督嗎?人有什麼權利可以用儀式來為死去的人認罪悔改呢?
對上帝真實的認識
各位親愛的兄姊,上帝的尊貴與榮耀並不會因為我們在敬拜時增加多少節目而有所增減,上帝的信實與慈愛也不會因為我們做了多少儀式而有所增減。誠如《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所說:「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縱然有再多冠冕堂皇的儀式,而沒有真實的認罪悔改,還是無法得到上帝的喜悅,如同經文中的祭司和以色列人一樣。上帝早已厭倦以色列人這些毫無意義的祭祀,祂說:「因為你們的良善如同早晨的雲霧,又如速散的甘露。」(v.4b)
以色列人讓上帝感到不喜悅的,是他們將信仰變成了公式化的儀式,表面上看起來似乎很敬虔、很投入,但實際上卻如同早晨的雲霧、速散的甘露,轉眼間就消失殆盡。也難怪上帝會如此責備以色列人的儀式,說:「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v.6)
就好像《阿摩司書》五章21-23節所說:「我厭惡你們的節期,也不喜悅你們的嚴肅會。你們雖然向我獻燔祭和素祭,我卻不悅納,也不顧你們用肥畜的平安祭。要使你們歌唱的聲音遠離我,因為我不聽你們彈琴的響聲。」虛假不實的敬拜,是上帝所厭惡的,再多的儀式只是顯明對上帝的無知。
常常我會聽一些兄姊抱怨說,上帝都沒有聽他們的禱告,不然怎麼禱告了那麼久都沒有回應;或是他們在禱告中得到某些啟示和感動,可是當他們去做了之後,上帝卻沒有成就,似乎是在跟他們開玩笑;或是他們如何熱心參與在教會中的各種聚會及服事,可是卻常常遇到「難以理解」的苦難。面對這些難以用言語形容的事情,他們有時不禁懷疑所信的上帝究竟在哪裡?
在長老教會的信仰精神中,有一點就是在強調「上帝的絕對主權」。也就是說,我們必須相信,我們的一生都在上帝巧妙的攝理之中,順境或者逆境都有上帝美好的旨意。唯有對上帝充滿信心及盼望,順服祂為我們安排的人生,我們才能經驗更多的恩典。
基督信仰並不是一種「利益關係」,上帝更不是「有求必應」的「有應公」,果真如此,我們的信仰與民間宗教有什麼區別呢?只不過是把神明當作是手中操縱的傀儡罷了。最後到底是神明聽命於人的要求,還是人順從神明的指示呢?除非我們真正認識所敬拜的上帝,我們才不會淪於像民間宗教那樣的信仰態度,也就是有需要求助的時候,才卯起來猛拜,不管是東西南北哪裡的神明,不管是善良邪惡哪類的神明,反正只要能拜的絕對不會輕易放過。
然而,真正認識上帝的人,他的信仰並不是想到才會敬拜,並不是有什麼需求才會敬拜,並不是為了某些利益才會敬拜。他會時時將「上帝的話語」刻在心版上,切實遵行「上帝所吩咐」的命令;他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舉止都能夠見證「上帝的恩典」;他會曉得上帝所喜愛的是真實的認罪悔改,而不會用冠冕堂皇的儀式來搪塞自己的罪。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我們常會聽牧者說:「參加禮拜、每日靈修是基督徒的本份。」但我們可曾想過,究竟我們每個禮拜花半天的時間來教會參加禮拜,每天花一些時間讀經、禱告,是為了什麼呢?如果我們這麼做只是為了尋求心靈的平安,或是一種習慣動作,或是因為遇到了困難、不能解決的事。或許,我們該重新反省自己的信仰狀況以及屬靈生命了,我們真的認識所信的上帝嗎?還是我們也像多數民間宗教信徒的想法一樣:「有拜有保庇」啦!只是,對於到底在拜什麼,為什麼要拜卻一無所知。
《約翰福音》四章24節說:「上帝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這句話說得比較白話的意思,就是每一個敬拜上帝的人,首先必須真實認識自己是有罪的人,我們必須先在上帝的面前認罪悔改,讓耶穌基督的寶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可以在聖靈的幫助之下,過著聖潔的生活,擁有更新的生命和動力。之後,我們才能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也才能用真實的心來敬拜祂。
各位親愛的兄姊,除非我們可以先明白上帝所喜悅的事,我們敬拜的儀式才有意義,也才能夠被上帝所接納。否則,再多的儀式也只是徒有其表,猶如鳴的鑼和響的鈸一般。求聖靈幫助我們,能夠對上帝有真實的認識,在信仰上不斷更新自己的靈命,使我們所陳列的敬拜可以得到上帝的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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