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日 星期四

在耶穌裡與神相交(約壹1)

日期:2017/03/05
經文:約翰書一章1-10
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2(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3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4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5神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6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7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9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10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他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引言
 「見證」是我們取得別人信任的一種方式,特別是「親身經歷的見證」更具有說服力。有時,我們在電視廣告中看見一些明星或是政治人物,會特別為某件商品「作見證」,以表示商品的確具有其效用
 不久前,某家健髮公司消費者踢爆,他們花了六十萬接受這家健髮公司治療四年,卻完全沒有效用禿髮反而更嚴重。於是他們便在市議員的陪同之下出面指控,並且要求退費議員更指出該公司網頁中「健髮明星夢」的健髮照片假的,他們是用剪刀把頭髮打薄,當成三十天前的禿髮模樣。待一個月後頭髮長回來,再當成健髮後的「輝煌成效」。
 近幾年來,類似不實的廣告有愈來愈多的趨勢,特別是這些廣告都是邀請明星來「背書」、「作見證」。只,每當這些廣告被踏爆時,這些明星反應都是「不知道」或「不曉得」?難怪消保官認為這些明星還沒有搞清楚狀況,或自己根本沒有使用過該商品,只為了賺取廣告費,就隨隨便便為該商品「背書」、「作見證」,他們也必須負起連帶的責任
 「基督作見證」一直是基督徒傳揚福音最佳方式,也是耶穌基督升天之前吩咐門徒使命耶穌說:「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路24:48)又說:「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1:8)《約翰福音作者也說:「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約21:24
 由此可知,自從耶穌升天之後,福音就一直透過初代教會使徒,以及歷代基督徒不斷地傳遞、不斷地見證。如果這些人所傳的是假的見證,我相信,福音不會在經歷近兩千年的時間之後,仍然歷久彌新福音也不會在經歷許多考驗之後,仍然屹立不搖。正因為我們所見證福音真實的、是恆久不變的,因此,我們才願意用生命來珍愛用生命來傳遞用生命來見證

親身經歷的生命見證
 通常我們在閱讀一卷經書之前,都會先了解作者是誰,因為當我們了解作者之後,就很容易知道作者寫作的社會背景,然後再從那裡去了解影響作者寫作時的各種因素,這樣我們就會比較容易明白作者寫作的目的,這對了解一卷經書有很大的幫助,也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可惜的是,今天我們所讀的約翰這本書信並沒有明確地指出作者是誰?因此,我們較難了解它的寫作背景有不少學者認為這本書信的作者,就是耶穌基督門徒約翰所寫的。會有這樣的看法,是因為書信中有許多觀點說法用詞等等,都和約翰福音的內容相符。如:「起初就存在的生命之道」、「黑暗與光明」、「生與死」、「愛與恨」…等,這種極其鮮明的對照用詞,而在約翰福音裡就有這樣的特色
 約翰寫作目的,我們可以從一章4節所說「我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使你們的喜樂充足」,以及五章13節所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要叫你們知道自己有永生」這兩段經文清楚明白
 早期教會的問題是:教會內部有紛爭,特別是當「假教師」在教會內部出現時,就會引發糾紛,進而造成信徒彼此之間互相猜忌不滿怨恨。也因此,使許多信徒感到相當難過心靈不安。這些假教師的主要特色,就是用許多冠冕堂皇的言詞說教,卻不會實踐自己所傳講的,而這些人就是作者所稱「敵基督的人」(約2:18,22),是誘惑人進入虛榮慾望離棄上帝教訓的生活環境中,他們和魔鬼沒有兩樣。因為當他們在說「」的時候,卻對眼前的兄弟姊妹之需要無動於衷只會說不會做
 更嚴重的是,這些假教師四處傳播著:耶穌只是個普通的人,和一般人一樣;他只是比一般人正直聰明有智慧有愛心而已。他是在受洗之後,才從天上有聖靈降臨在他身上,開始傳講上帝國的信息。當他被捕受審的時候,上帝的靈就離開了他。因此,他們說耶穌基督並沒有真正的成為人降生在人間,人所看見的耶穌基督只不過是個「幻影」而已!
 這樣的說法已經完全否定耶穌基督道成肉身」成為「受苦僕人」的形像,這意味著祂並沒有死在十字架上。這就是盛行於第一至二世紀的「諾斯底主義」,講究一切都攤在「知識」下來檢驗。只不過,隨著科學文明愈來愈進步的21世紀來臨,科學家不敢用「知識」來斷言一切,事實上,宇宙仍有許多事是無法用科學來證明的。
 從今天經文1-3節的內容,我們可以清楚地看見作者如何來反駁假教師荒謬的言論作者說:「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這「生命之道」所指的,就是關於「耶穌基督為世人帶來生命拯救的好消息」。
 作者清楚地指出,這是他和所有的見證人親耳聽見親眼看見親手摸過的,並不是他們自己想出來,或是憑空捏造無中生有的,而是早已經在各地流傳著的信息。因為耶穌基督確實顯現在所有的見證人當中。
 從這段經文的記載我們可以知道,為生命之道作見證的人,不只作者一人,還有許許多多的人。這一點也說明作者所代表的,是一群人的共同見證,而這個見證是非常實在的,因為那是他們親自聽見看見,甚至是摸過的。他們願意將這樣的見證傳給收信的人,目的是為了使收信的人能與他們一同相交,因為他們乃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緊密的聯合。「相交」這個字的希臘文就是「koinonia」,我們一般稱之為「團契」。這個字表明了「不可分離的關係」,意思就是「緊隨在身邊」,也是「成為一部份」的意思。
 換句話說,耶穌基督裡面的人,就是耶穌基督分不開,並且交織相連著,同時也和上帝的關係是緊密在一起的。也因此,大家才能在上帝的愛中不斷經驗救恩的滋味來感到喜樂滿足
 各位親愛的兄姊,今天我們願意在每個主日來到禮拜堂聚集在這裡一同敬拜上帝成為肢體經營團契生活,乃是因為我們都相信耶穌基督這「生命之道」,並且也領受救恩的甘甜滋味。正所謂「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我們不能獨享這份至好的恩典,而是能夠成為生命之道」的見證人
 我知道在座有些弟兄姊妹在生活中都有向親人朋見證分享福音,甚至會邀請他們一同來教會。若不是他們真實經驗到救恩所帶來的喜樂滿足,並且透過救恩改變自己的生命,他們又怎麼會去見證分享這個「生命之道」呢?

在耶穌裡與神相交
 作者接下來開始介紹起初主耶穌聽見,也是他傳授給收信人的信息。他說:「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在約翰福音當中,「上帝是光」是作者非常重要的見證,如:「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約1:5)「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耶穌曾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會得著生命的光,絕不會在黑暗裡走。」(約8:12
 約翰作者也說「上帝是光」,並且說這是耶穌基督聽到的信息。因此,有可能他曾聽過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並且確定耶穌基督就是上帝「道成肉身」在人當中。因此,作者用「上帝是光」來替換耶穌基督所說的「我是世界的光」,就是為了表示一個重要信息耶穌基督裡,就有生命的盼望
 我們知道約翰福音或是約翰書信作者喜歡用「」來表示生命」和「希望」,而用「黑暗」表示「死亡」和「絕望」。因此,一個真正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就是一個在生命中有盼望的人,這盼望就是擁有復活和永恆的生命。他會與耶穌基督彼此相交,也就是同屬一個「團契」;他會耶穌基督一起同行,因此,他也會與上帝一起同行。這樣的人,會讓人感受到有上帝的力量-就是上帝創造時所賦予的生命力在他的身上。
 一個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如果他活出來的樣式仍然我行我素,對復活的生命不再存有盼望,最糟糕的是,他讓四周圍的人感受不到生命的亮光作者說,這樣的人就是說謊不誠實的人,就是沒有真正明白上帝救恩的人。
 當一個人有好的行為樣式出現時,那不只是單純說明這個人是信仰的人,同時也在見證他的生命有上帝的形像,並且是活出耶穌基督的救恩。這就是在見證他的生命確實是被耶穌基督救贖的最好方法。一個人若是與上帝和好,他就是耶穌的血洗淨一切罪」的人。
 會這樣說,就是要打破當時流傳教會中的錯誤觀念幻影說」,以為耶穌基督沒有真實活在這個世界上。如果耶穌基督沒有真實存活在這個世界上,就談不上耶穌基督幻影沒有血肉之軀的,但流血就是真實的肉身。只不過,耶穌基督確實死在十字架上,並且透過祂所流的洗淨一切的罪」,使人可以再次成為「聖潔」,與聖潔的上帝彼此相交
 真正信靠耶穌基督救恩的人,他知道自己原是與上帝的恩典隔絕的罪人。作者告訴我們:「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當上帝差遣耶穌基督到世界上來時,就是應許我們的耶穌基督裡可以獲得赦免,因為祂來就是要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束縛,使我們從罪惡中獲得釋放,特別是當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了(羅5:8)。
 我們可以這樣說,上帝就在耶穌基督表明了祂對我們的應許,讓我們可以藉著耶穌基督分別出來」,這是為了要拯救我們,使我們成為祂的子民(林後1:21-22)。這就是「」,是因為耶穌基督而有的「」。而上帝會遵守這個「」,且是永遠堅守著這「」。也透過這個「」,我們才能真實耶穌基督與神相交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救恩」是上帝「主動」的恩典行動,因為祂不願意看見我們繼續沉淪迷失黑暗的權勢之中。只有當我們願意承認自己需要耶穌基督救恩,來改造生命中的軟弱無助基督寶血才會開始在我們身上動工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之罪。既然我們因著「救恩成為一個「全新」的人,我們就要謹慎自己的言行舉止,才能成為一個有見證與神相交基督徒。要如何成為一個有見證基督徒,其實就必須從日常生活中的小細節開始做起。
 首先,我們一定要天天與上帝的緊密的相交靈修)。一個沒有靈修的人絕對無法體貼上帝的心意,既然他不願意尋求上帝,降服在上帝的話語之下,他又如何能為上帝作見證呢?
 其次,我們一定要參與團契教會生活團契教會顯明上帝恩典集合體,透過團契教會肢體的互動可以看見救恩所帶來的見證
 第三,我們一定要成為耶穌基督最好的見證基督徒最忌諱的就是只會「空談」,卻「了無作為」;意見一大堆,自己卻一點也做不到。或許,我們在教會中都曾見過這等人,也對這樣的人十分感冒。誠如英文諺語所說:「To say is one thing; and to do is another.」一個有見證的基督徒就是以身作則說的到做得到。最重要的是,他所做的都是依照聖經教導
 因此,如果沒有建立好前兩點所說的功課靈修生活團契教會生活的人,要說他的生命多有見證,其實都是不具說服力的。

 求聖靈幫助我們,曉得救恩乃是出於耶穌基督寶血的潔淨,使我們可以透過耶穌基督重新與上帝相交團契)。我們的生命必須天天與上帝相交,才能夠活在光明之中。同時,我們也要時時與人分享見證救恩所帶來的應許,就是領受新的生命心中充滿喜樂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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