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3/26
經文:約翰壹書二章1-17節
1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2他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3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4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5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6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7親愛的弟兄啊,我寫給你們的,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你們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你們所聽見的道。8再者,我寫給你們的,是一條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9人若說自己在光明中,卻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還是在黑暗裡。10愛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並沒有絆跌的緣由。11惟獨恨弟兄的,是在黑暗裡,且在黑暗裡行,也不知道往哪裡去,因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12小子們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的罪藉著主名得了赦免。13父老啊,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勝了那惡者。小子們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父。14父老啊,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認識那從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寫信給你們;因為,你們剛強,神的道常存在你們心裡;你們也勝了那惡者。15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引言
當過兵的男孩一定知道「一個口令,一個動作」這個軍事用語。當兵最開始的階段就是要到各地區的新兵訓練中心,接受為期四到五週的基本軍事訓練。或許沒當過兵的人會好奇,究竟新兵訓練中心都在做什麼?為什麼需要四到五週的時間來訓練新兵呢?其實,新兵訓練中心的訓練課程都是一些基本的內容,如立正、稍息、敬禮、向左向右向後轉,還有一些武器使用、狀況處理的口訣等等。說真的,任何人都會覺得很無聊,因為這些動作都一直不斷重覆做,有時,一個人做錯,所有的人還要一起受罰。
新兵訓練的目的其實只有一個-絕對服從長官的命令,當兵的人絕對不可以有自己的想法,或是對長官的命令有任何的疑問。只要長官一個命令下來,所有的阿兵哥都得依照命令行事。訓練阿兵哥絕對服從長官命令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一旦作戰發生時,所有的阿兵哥都能依照長官的指示和命令來完成任務、衝鋒陷陣,絕對不能各自為政、抵抗命令。如此一來,戰鬥的火力才能集中,傷亡和損失也才能降到最低。
基督信仰與其他宗教信仰不同的地方,乃在於服從「上帝之約」,或稱「上帝的命令」。守約的人必然得到上帝應許的恩典與賜福;毀約的人將遭受上帝嚴厲的懲罰。《聖經》就是記載上帝命令最有力的證據,我們可以從《聖經》中所記載的歷史事件得知,一旦人離開了上帝的命令,他們便開始為非作歹、放縱情慾、是非不分、公義難明。耶穌曾指出「最大的誡命」就是-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愛上帝就是願意服從祂的命令,並且落實所有的命令;當我們能夠真實愛上帝時,我們才能愛人如己。
真正認識主的人
在約翰的書信中用「小子們」這句話相當多,作者用這樣的稱呼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讓讀者覺得作者看待他們就像自己的小孩那樣的親密。作者特別在第1節提到寫信的目的是要使讀者「不犯罪」。這包含了兩種意義,其一就是指對耶穌基督有明確的信心,不要離棄原來所持有的信仰。
在上次講道時曾提到,初代教會中有人在教會中傳說耶穌基督不曾生活在這世上,因此,他既然沒有死,也就沒有復活這件事,導致有些信徒有了錯誤的認識,不再相信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的救主。其二是指生活規律上的違法亂紀行為,也就是一般在說的,基督徒必須活出信仰見證,讓人看出基督徒的不一樣。
然而,這封信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要讓讀者知道,上帝豐富的慈愛是在耶穌基督裡顯現出來。作者特別指出,犯罪的人可以透過一位中保-耶穌基督,將所有的罪的除去。因為上帝的慈愛和憐憫,祂甘願將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白白地賞賜給世人,成為贖罪祭,以挽回所有犯罪的靈魂。凡事願意接受這項救恩的人,都可以再次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不再被黑暗的權勢所捆綁。
最重要的是,要一直與上帝維持良好的關係,就必須確實遵守祂的命令、不再犯罪,這也是剛才所說,基督徒必須活出信仰見證,也就是比一般人更高的道德標準。
作者說:「人若說自己認識上帝,卻不遵守祂的命令,就是說謊的人,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v.4)「認識」這個希臘字「ginoskomen」可說是約翰最喜歡用的一個詞。在《約翰福音》共計用了57次,在《約翰書信》中則是了26次,而在《啟示錄》用過4次。
這個字特別的地方,就是指:經過直接的接觸而認識。也就是說,一個人認識上帝,是因為與上帝有直接接觸過。不是憑空想像,也不是單單從別人聽到。一個真正認識上帝、認識真理的人,當曉得他已經透過耶穌基督的寶血潔淨,成為一個新造的人,他的言行舉止、心思意念就不應該在像從前一般,因為他是與上帝「相交」的人,他必要遵守、順從上帝一切的命令。
在先前的講道中我有指出,常常將「我的個性是天生的,改不了了」這句話掛在嘴裡的基督徒,是「偽基督徒」。雖然他已經信主了,可是卻不願意倚靠主的大能來改變自己舊有的壞行為或壞習慣,以致眾人覺得他在信主前後也沒有多大的改變。這等人就是作者所說:「是說謊的人,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
一個真正認識主的人,他會曉得凡事都要為主而活,因此,他的言行舉止、心思意念都會特別小心,並時時提醒自己要「以基督的心為心」。作者說:「凡遵守主道的,愛神的心在他裡面實在是完全的。從此我們知道我們是在主裡面。人若說他住在主裡面,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v.5-6)
一個真正「認識」上帝、與祂「相交」的基督徒,他除了能夠謹慎自己的行為、留心自己的唇舌,不再犯罪之外,他也會時時檢視自己的屬靈生命狀況,並且常常省思自己所犯的錯誤,再次跪在上帝的面前祈求赦免、饒恕。最重要的是,他能夠遵守上帝的命令,凡事尊主為大,並且用生命來見證自己已經是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了,他的生命滿有上帝的榮光,常常喜樂滿懷。
各位親愛的兄姊,當我們每個主日來到上帝的施恩寶座前,領受祂所賜下的屬天靈糧之後,我們是否有一股衝勁,立即要將這些寶貴的信息落實在生活之中的呢?或者,我們仍然是右耳進、左耳出,當我們走出禮拜堂之後,也隨即忘記今天講員所傳講的信息。
在每主日的週報第6頁中,牧師都有放置「講道大綱」和「思考與應用」的問題,目的就是希望我們可以落實今天領受的信息。曾有兄姊和我分享,他們在回家之後,每天都會將「講道大綱」和「思考與應用」的問題再拿出來看一次,並且仔細反省一天的所作所為。當我聽完之後,心中相當感動,我深信,這些兄姊一定有很好的屬靈生命,他們絕對是真正認識主的人。
最初的命令
《約翰書信》的作者強調真正愛上帝的,就必須遵照耶穌基督的言行與生活去行。而這樣行,就是與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表明耶穌基督的言行與生活,就是一個「愛」字。因為「愛」就是成全了上帝的旨意,也是實踐了上帝的道。耶穌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與他同住。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約14:23-24)作者說明這「愛」並不是一條新命令,乃是從起初所受的舊命令。這舊命令就是我們所聽見的道,是我們一開始就已經領受的信息,也就是耶穌所說最大的誡命:「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
接著,作者又說明這「愛」也是一條新的命令,在主是真的,在我們也是真的。因為黑暗漸漸過去,真光已經照耀。作者在這裡進一步解釋,這些看起來都是老舊的教訓、誡命。
為什麼耶穌基督會稱之為「新的命令」呢?那是因為耶穌基督期待所有跟隨祂的人,都能夠將這「彼此相愛」的教訓在團契生活中實踐,因為只有愛才能使團契的生活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就像耶穌基督與上帝連結成為「合而為一」的樣式(約17:11b,21-23)。耶穌基督很清楚地告訴他的門徒說:「你們要彼此相愛;這就是我給你們的命令。」(約15:17)
作者再次用他最喜歡用的詞彙,就是「光」與「暗」。他用「光」表示「愛」;而用「黑暗」表示「恨」。作者會用這種方式比喻,主要是希望讀者一看就能清楚明白,光和黑暗是不可能同時存在一處的。一個人的身上若是有愛,就不會有恨。好像在一間房屋內,若是有光照耀的地方,黑暗一定會消失一樣。因為凡事有上帝生命的人,就應該遵照耶穌基督的言行與生活,好讓生活中可以見證出信仰的內涵,不是只停留在口頭說說罷了。
在第10-11節的內容中,作者表達了一件事:「愛」如果是用「光」來代表,那麼,「光」就是在導引生命的路徑。這樣,有「光」在導引的人,當然就不會使人「失足犯罪」,意思就是不會成為別人跌倒的絆腳石。在我們日常生活之中,若是不小心很可能就會成為別人生命成長過程中的絆腳石,然而,只有真正的愛才會使絆腳石從人的生命中移除。
那些使人離棄上帝救恩的「假教師」,就是基督徒的絆腳石,他們就是初代教會那些傳說耶穌基督沒有真正生活在這世界上的人,他們使人離開了復活的耶穌基督的救恩,找不到生命復活的方向。
在12-14節當中,作者用了3次「我寫信給你們」,以及3次「我曾寫信給你們」的用詞,再一次勸勉收信的人,要曉得救恩的源頭在於耶穌基督,要記得起初所領受的信息,要勝過邪惡的誘惑。在15-17節作者提醒收信的人,千萬不要把愛的對象弄錯了,他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耶穌曾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太6:24)
各位親愛的兄姊,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誘惑充斥在我們生活的各個角落,這些誘惑都會使人離開上帝的教訓。作者一直提醒我們一個重要的信仰觀念:生命中最大的資產,也是最大的福份,就是罪獲得赦免。這是作者在第二章開頭就說過的,有耶穌基督替所有信靠祂的人贖罪,這才是生命中最大的福氣,這種福份勝過世上所有的一切。使徒保羅也這樣說,只要有耶穌,因為他就是生命最大的寶貝,有他,就可以丟棄所有的一切(腓3:7-9a )。這個世界所帶給人的慾望,都會隨著時間的消逝,唯獨「愛上帝」並且「遵行上帝旨意」的人「要永遠常存」,這是指永恆生命之意,也就是「愛」的生命。保羅曾這樣說:「愛是永不止息。」(林前13:8a )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一個真正愛上帝、遵守上帝命令的人,除了可以從他是否積極渴慕追求真理、願意不斷提昇屬靈生命來辨視之外,最重要的是,他是否能夠有生命見證,在生活中落實「愛人如己」的誡命。有許多人是因為被基督徒「無私的愛」的表現所感動才來相信耶穌;但也有許多人是因為看見基督徒「說一套、做一套」而感到失望,覺得基督徒都很偽善。
耶穌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35)與其說這是一條新的命令,倒不如說這是從創世以來,上帝一直要我們遵守的命令。
此外,我們也要小心謹慎,不要愛那些會誘惑人離棄上帝的事物,因為這些東西不但不會長久,還會隔絕我們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人在什麼時候最容易受到世俗的誘惑呢?《申命記》八章12-14節說:「恐怕你吃得飽足,建造美好的房屋居住,你的牛羊加多,你的金銀增添,並你所有的全都加增,你就心高氣傲,忘記耶和華-你的神…。」
當人在豐衣足食,也就是在生活富裕的時候,最容易受到這些耀人眼目的事物給誘惑了。因此,要杜絕世界誘惑最好的方法,就是緊抓住上帝的話語,並曉得一切的賞賜都是來自於上帝。上帝賞賜我們一切,是為了讓我們更認識祂,並且知道如何照祂的旨意去遵行。如果我們忘記上帝,我們所擁有的一切,都將會因為失去了上帝的賜福而改變存在的價值。因為有上帝同在、有祂的賜福,這些事物才有價值,也才會發揮出它存在的力量,就像我們的生命一樣,有上帝同在,才有永恆的生命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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