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7/28
經文:馬太福音六章5-13節
5你們禱告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愛站在會堂裡和十字路口上禱告,故意叫人看見。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6你禱告的時候,要進你的內屋,關上門,禱告你在暗中的父;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7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8你們不可效法他們;因為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9所以,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10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11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12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13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引言
有一則記載在《韓非子‧五蠹》的故事提到:宋國有一個農民。有一天,他在田裡耕作,看見一隻兔子飛奔過去,正好撞上了田邊一株大樹,把脖子折斷了,死在樹下。那個農民沒有費絲毫氣力,撿起這隻死去的兔子,高興地回到家裡。
從此以後,這個農民就不想再幹活了,他只一心一意想得到現成的兔子。於是,放下了鋤頭,每天坐在那棵大樹下,老是等待著。後來,他的田地漸漸荒蕪,可是再也看不見第二隻兔子來撞樹了。
或許我們都知道這個故事的宗旨就是要提醒:「天底下沒有不勞而獲的事,每個人都必須靠著自己的努力來獲取生活所需。」誠如在台語歌王 葉啟田所唱〈愛拼才會贏〉這首歌當中所提到的「三分天註定,七分靠打拼,愛拼才會贏」,其實就是在提醒我們「要盡自己本分」的重要性。在我們期待享受豐盛供應之前,真的需要好好思考的是:「我努力了幾分?我全力以赴了嗎?」
中國唐代詩人黃檗禪師在《上堂開示頌》這首詩提到:「不經一番寒徹骨,怎得梅花撲鼻香。」(小學老師給我的畢業贈言)的確,努力就會有收獲,這是我們從小被父母或師長教導的。但我們也不否認,有些人努力了一輩子卻像做了白工一樣,看不到什麼成果。如果我們的人生真是如此,該如何用「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這句禱告文來向主祈求呢?
上帝是賞賜豐盛的主
如果我們曾仔細觀察主耶穌教導的禱告文時,會發現整個禱告文的主體是以上帝為中心。因此,在禱告文的前半段提到了「人類與上帝的關係,上帝是聖潔、尊貴,且是獨一無二世界的主宰者,上帝主權(旨意)必須在全然在世界實現」,這些提醒都是要讓我們學習過「尊主為大」的生活。接著,主耶穌將禱告文的「焦點」移轉到人類在世界中的信心功課和社會責任。
在先前的〈主禱文〉的系列講道中提到,當我們「稱上帝為父親」時,代表了我們都是「上帝所疼愛的子女」。既然如此,祂一定會毫無保留地提供「生命所需」,以使我們得到「豐盛的生命-靈、魂、體的富足」,而「日用飲食」的供應是我們得以繼續生存下去的「基本需求」。只有當我們還活著的時候,才能夠「持續」用生命榮耀見證上帝的名(人類受造的目的)。
從世界創造的過程我們得知,上帝是在萬物都創造齊備之後,才將人類安置在其中(伊甸園),並且提供許多樹上的果實給他們作為食物(創2:8-9)。誠如使徒雅各所說:「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裡降下來的」(雅1:17a),因此,人類可以自由地、盡情地享受上帝預備的食物,好使生命延續下去。
就像父母疼愛自己的孩子一樣,他們會幫孩子將「日用飲食」準備妥當,使孩子可以獲取充足的營養而健康成長。或許我們總是會見到一些父母喜歡拿自己的孩子和別人作比較,比如說是否有養得白白胖胖、高高壯壯、健健康康。姑且不去評論「這樣的比較」是好或不好、對或不對,因為孩子可以長得健壯確實會為父母臉上添光,他們也會為此感到自豪。
雖然上帝是一位賞賜豐盛的主,但人類卻不能毫無節制地耗盡上帝賞賜的資源,畢竟上帝在創造人類時還有賦予他們「管理」的責任,也就是用勞力耕種田間的菜蔬以獲得日用食糧(創2:5)。這不表示上帝不再眷顧人類,而是會按照時節提供耕種時所需的陽光、空氣、水,使我們雖然會經歷「流淚撒種」的辛苦,卻能夠享受「歡呼收割」的喜悅。
或許我們都知道不可能一輩子都吃家裡的、喝家裡的;父母努力栽培我們,是希望我們在習得一技之長後,也可以倚靠自己的雙手來謀生,在社會上有所作為,否則我們就會被視為「敗家子、米蟲或啃老族」。保羅特別針對整日遊手好閒的人提出警告:「若有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帖後3:10)因此,我們在向上帝禱告「賜下日用的飲食」的同時,必須先想想自己是否也盡了本分。
當然,生命存在的目的絕對不只是「填飽肚腹」而已,一個人的生命若只尋求「肉體上」的滿足,其實他仍然無法得到「真正的」滿足,因為他還缺少「豐盛生命」另外兩個重要的條件——「靈性(與上帝的關係)上」和「悟性(與人的關係)上」的滿足。
*[就好像我們雖然也讓植物人可以吃飽喝足,但他卻是沒有意識的,無法透過溝通、互動和連結與我們建立關係。基本上,他們只能稱得上是「無魂有體(行屍走肉)」的稻草人,只有肉體的存在而沒有精神和靈魂的存在。]
說到這,或許有兄姊想要提出一個很現實(實際)的問題:「牧師,我們知道生命的意義不只是追求吃飽喝足。但如果我們連生活最基本的三餐都無法溫飽,還有什麼餘力去追求靈性和悟性的滿足呢?生吃都不夠了,還想要曬成乾!」
的確,誠如俗話所說「民以食為天」,肉體先得到滿足、能夠「吃飽飯」確實是生活中最基本的條件,這點我絕不否認。這也是為何老一輩的長者在見面時,總是會用「吃飽沒」互相打招呼,因為在戰亂和戰爭的時代「可以吃飽飯」對他們來說,真的是「相當奢侈」的一件事。
其實耶穌也明白「吃飽飯」才能使生命繼續存活的重要性,所以祂曾經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只是,耶穌更重視的是我們生命的「靈性層面」可以獲得餵養(耶穌在行五餅二魚神蹟前先分享福音),祂曾說:「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上帝口裡所出的一切話。」(太4:4)
的確,只有當靈性得到飽足時,我們才會「關注、意識」到身邊還有更需要被幫助的人,並且藉著「分享」的行動,建造「榮神益人」的生命。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各位親愛的兄姊,耶穌用「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這句話作為禱告文,可以讓我們有什麼樣的信仰反省呢?
首先我們要知道,上帝絕對不會虧待每一位敬畏祂的百姓。既然我們都是天父上帝「愛的創造」,祂一定會將最好的賞賜給我們,這絕對是無庸置疑的。因此,當我們向上帝祈求「賜給我們日用的飲食」時,其實就是一個「信心的宣告」――上帝一定不會讓我們餓肚子,因為天底下沒有任何父母會忍心看著自己的孩子活活餓死的。
從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經驗」我們見證了上帝就是一位「不虧待自己百姓」的保護者。當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來到西乃曠野時,上帝知道他們一定會因為「肚子餓」的問題向摩西提出抱怨,於是祂就從天上降下嗎哪成為以色列人日用的飲食,使他們不至於再次留戀、回顧在埃及為奴的生活。上帝要以色列人學習「憑信心」看見且經驗祂豐盛的賞賜。
喬治•募勒(George Muller,1805-1898)是一位獻身照顧孤兒,並以信心的禱告維持孤兒院的基督徒,他先後養育了近一萬名孤兒。慕勒和他的同工們絕不向人募款,免得讓人認為他在依靠人,而未依靠上帝。
有一次,負責伙食的弟兄憂心地告訴他說,明天早上沒有一點食物可吃,慕勒就請這位弟兄和他一起跪下禱告。隔天早晨雖然沒有早餐,他仍吩咐人將所有的餐具擺好,孩子們都一一就坐,並愕愕的看著院長,因為慕勒對著空空的杯和碟作了謝飯禱告。
就在這時,門鈴響了,有一家麵包店由於某一工廠臨時大罷工,老闆不曉得如何處理這些已做好的麵包,就差人整車送了過來。不久,又有人按門鈴,有輛滿載鮮奶的車子,正巧在孤兒院附近拋錨,一直都修不好,老闆決定將一車牛奶送給孤兒院,免得壞掉。上帝聽了禱告,謙卑信靠祂的必不致羞愧。
各位兄姊,主耶穌曾吩咐我們:「不要為生命憂慮吃什麼,喝什麼……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天父是知道的」(太6:25a,32b)。就像父母照顧自己的孩子一樣,在孩子尚未開口向他們討取東西之前,其實他們都已經知道,甚至早就幫他們預備好了。如果我們深信上帝真的「那麼愛世人」,我們也一定相信祂會帶領我們脫離饑餓和貧窮。
從「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這句禱告文的第二個信仰反省,就是當我們自己已經得到滿足時,要記得身旁那些生活在窮苦之中的百姓。一個真正敬畏上帝的人,除了用信心領受上帝的供應,也樂意分享自己所有。
上帝曾吩咐以色列人說:「你若留意聽從耶和華─你上帝的話,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這一切的命令,就必在你們中間沒有窮人了。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耶和華必大大賜福與你。」(申15:4)
由此可知,按照上帝的命令所建立的國度,人人都可以吃飽喝足,因為大家都願意彼此照應,誠如保羅所說的「聖徒缺乏要幫浦」(羅12:13a)。最重要的是,一旦以色列人願意對窮乏的弟兄伸出援手,使他們可以獲得妥善的照顧;而當他們甘心樂意這麼做時,上帝就要照著所應許的,賜福他們一切所行的以及手裡所辦的事(申15:7-11)。
可惜的是,以色列人並沒有落實上帝的命令,竟然讓自己的同胞陷於窮苦之中。上帝曾因為以色列人用一雙鞋的價錢將窮人賣了而大為震怒,對於這樣不行公義的人,上帝絕對不會免去他們的刑罰(摩2:6)。誠如保羅所說:「因為上帝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羅14:17)
的確,關於社會上那些遭遇貧困的人,先知以賽亞曾指示說:「要把你們的食物分給飢餓的人」(賽58:7),因為掃除飢餓不只是基督徒要務,更是進入上帝國的條件(太25:31-45)。
德蕾莎修女在印度加爾各達行善四十餘年,救助了無數貧病的窮人。她常在街頭把已奄奄一息的人帶回收容所,為他們洗身、餵飯,給他們一個乾淨的舖位,為他們禱告,往往這些被她救回來的人,第二天就在她的懷中離開人世。雖然如此,但她也遭到一些人的批評。有人說她的作法太過於消極,未徹底檢討當地貧病的根源,並從根本改善,以致加爾各達仍到處是乞丐、窮人、流浪兒。
對於這種批評,德蕾莎的回答是:「你聽過魚的故事嗎?很久以前,一個好心人在海邊救起一條奄奄一息的魚,將牠放回海裡。有人告訴他:『這樣做有什麼意義?你今天救了一條魚,明天海浪又會把好幾百條魚沖到岸上,結果還不是一樣?』那人這樣回答:『對那條被我救起來的魚來說,結果完全不同,我救了牠!』」
或許我們會認為照顧窮人是政府的責任,他們收了那麼多稅金,是否該做些有實質幫助的社會福利工作呢?的確,政府本來就要善盡照顧百姓的義務,但當他們能力有限或不足時,身為基督徒就要實踐《聖經》的教訓:「你手若有行善的力量,不可推辭,就當向那應得的人施行。」(箴3:27)使徒雅各更警告我們:「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
結論
耶穌說:「你們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各位兄姊,我們生命中最重要的事,是追求靈性的滿足──使我們享有喜樂的生命。當靈性獲得餵養之後,我們就能夠建立信心的生活,並相信上帝的恩典夠我們用──肉體的滿足。當靈性與肉體獲得滿足之後,我們就能夠用耶穌的眼光看見這個世界的需要,並以基督的心為心關顧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悟性的滿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