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0/17
經文:馬太福音二十五章14-30節
14天國又好比一個人要往外國去,就叫了僕人來,把他的家業交給他們,15按著各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就往外國去了。16那領五千的隨即拿去做買賣,另外賺了五千。17那領二千的也照樣另賺了二千。18但那領一千的去掘開地,把主人的銀子埋藏了。19過了許久,那些僕人的主人來了,和他們算帳。20那領五千銀子的又帶著那另外的五千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五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五千。21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2那領二千的也來,說:主啊,你交給我二千銀子。請看,我又賺了二千。23主人說:好,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24那領一千的也來,說:主啊,我知道你是忍心的人,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25我就害怕,去把你的一千銀子埋藏在地裡。請看,你的原銀子在這裡。26主人回答說:你這又惡又懶的僕人,你既知道我沒有種的地方要收割,沒有散的地方要聚斂,27就當把我的銀子放給兌換銀錢的人,到我來的時候,可以連本帶利收回。28奪過他這一千來,給那有一萬的。29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過來。30把這無用的僕人丟在外面黑暗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
引言
服兵役對男孩子來說是一生永難忘懷的回憶,許多女孩子都無法理解為何每當男孩子聚在一起,只要聊起當兵的事情時,總是停不下話匣子,即使是說了三天三夜也無法結束。在我們那時代當兵的人難免會遇到學長學弟制,對剛下部隊的菜鳥而言,每天被學長釘只是剛好而已。雖然有時學弟會被釘得莫名其妙,但也只能忍氣吞聲,而心中所期待的就是下一批的菜鳥趕快下部隊。
另一個讓人感到不公平的事情,就是每天早點名結束後,值星班長就會負責分配打掃的區域,通常老兵都會分配到輕鬆打混的工作,而菜鳥的工作內容總是非常吃重。或許有時菜鳥剛開始不太能夠理解這樣的安排,但久而久之就會習慣部隊這種「梯次文化」,因為再怎麼菜的兵有一天也會變成老兵,到那時就可以享有老兵的一切福利。
還記得我在馬祖支援時,我們小組被安排在某個部隊居住,雖然我們生活一切的作息時間都配合部隊,但卻不受部隊管理。某天早點名時,值星排長非常生氣的指出,有人向國防部申訴,指稱他在部隊中受到不公平的對待,就早點名後的工作分配,老兵都是做些輕省的工作,而菜鳥卻都被分配到粗重的工作。因為這申訴事件導致部隊指揮官被記申誡,而大家也都心知肚明申訴者一定是菜鳥。
有趣的是,當值星排長訓話結束之後,值星班長依然照著先前的方式分配打掃工作,唯一不同的是,老兵的工作減少,而菜鳥的工作增多。
雖然當兵所面對這種不公平的對待方式,在現實生活中難免也會發生,但我們比較樂見也比較期待的是每個人都能夠依照自己的能力被賦予應有的責任。這也是今天經文中耶穌所說〈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這位往外國去的主人的做事方法。
才幹的賜予
關於耶穌在比喻中所提及的主人,學者一般認為指的就是耶穌自己,當祂完成在地面上的救贖工作之後,就會先回到天上(往外國去)向天父上帝稟報工作結果。但誠如耶穌自己曾經說過:「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那裡。」(約14:2b-3)雖然耶穌會先回到天父上帝的身邊,但有一天必要再來。
就在耶穌返回天上述職之前,祂特別將福音工作指派給那些在地面上已經藉著「信靠主名而得救」的跟隨者,每個人都依照自己的能力、才幹被賦予不同的責任。經文中提到主人按著每個僕人的才幹給他們銀子,一個給了五千,一個給了二千,一個給了一千(v.15),意即主人知道每個僕人具有什麼特質而給予他們不同的資本額。
「五千、二千、一千」在希臘原文中指的是「五他連得、二他連得、一他連得」。當時一個他連得是六千錢,一錢是一個工人一天的工資(六千錢約是16年多的工資)。因此主人所給的是一筆相當龐大的資金,由此可知主人相當看重這三個僕人。的確,在上帝的眼中,每位重生的基督徒都是祂看為寶貴、看為獨特的,我們毋須和他人比較,那是沒有意義的事。
後來,那領五千和二千的僕人就按著自己的才幹將領到的銀子又拿去做買賣並且也從其中獲利,他們又為自己賺得另外的五千和二千。只是,那領一千的僕人並沒有這樣的洞見,他直接將領到的一千銀子拿去埋在地裡,這是一個令人匪夷所思的舉動,因為銀兩並不像種子一樣具有生命力,它並不會因此而生出更多的銀兩。
有人將領五千和二千的僕人之投資(做買賣)比喻為「救贖靈魂」的工作,這兩個僕人依自己的才幹(恩賜)與人分享福音,使那些未曾聽聞主耶穌救恩的人也可以領受福音的好處。他們除了曉得主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為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路19:10),此外,他們更領受了主耶穌所吩咐「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16:15)的大使命。
至於那位領一千的僕人則是持續將眼目定睛在自己的慾望之中,有人就將「掘開地」比喻為「鑽營在世界之中」或是「謀取世界的利益」,這不但誤用主耶穌所賜的恩賜才能,也虧負了對我們的期待。最糟糕的是,我們最後不但無法從世界帶走任何利益,還會因而喪失自己的性命。誠如主耶穌所說:「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太16:26)
過了許久,主人再次回到僕人當中,他要與他們算賬(v.19)。「算賬」這個字是當時的商業用語,指「核對賬本」。由此可知,主人當時將銀子按著各人的才幹分給他們是有「目的性」的,就是希望他們可以妥善的使用這筆龐大的資金。從經文中我們無法判定主人是否曾經與僕人論及將來要「與他們算賬」一事,但從故事的脈落大概可以猜到,這是主人向來的做事原則。
主人對於那領五千和二千的僕人又賺得另外的五千和二千給予正面的肯定,並且誇讚他們是「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因為他們「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接著主人又說「要把許多事派給他們管理」,最後主人還邀請他們「進入享受主人的快樂」(v.21,23)。
而那位領一千又將銀子埋在地裡的僕人,他因「又惡又懶」而被主人奪回原有的一千,並且給那有一萬的。而他最後的結局是被主人丟在外面的黑暗裡,在那裡他只能夠哀哭切齒(v.30)。
耶穌的比喻—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
各位兄姊,我們在主耶穌面前是一個「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或者是一個「又惡又懶」的僕人呢?我們又是如何使用上帝賜給我們的恩賜才幹,是將之用來建造上帝國的事工,或是用來謀取世界的利益?從主耶穌所說〈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可以給我們什麼樣的信仰反思呢?首先讓我們來思想一下:上帝賜給我們什麼樣的恩賜才幹。
經文中所提到的「才幹(δύναμις)」,其原文有「能力、神力」的意思。若是以「能力」來解讀,可以指向一個人透過學習之後而得著的技能,而這些技能可以幫助我們謀生。若是以「神力」來解讀,則是指一個人使用這些技能參與在上帝國的事工之中,通常我們會將這樣的技能稱為「恩賜」。簡單來說,當技能作為利益自己的用途時就只是一種能力,用來參與教會的服事時就是一種恩賜。
不可否認的,從我們出生開始就一直在學習許多技能,而這些技能是為了幫助我們生存下去。就好像野生動物一樣,從牠們出生之後,母親就會帶著牠們學習採集食物或是打獵,如此一來牠們才不會餓死。當然,我們學習技能的目的,不單只是為了幫助自己繼續存活,最重要的是,如何藉著每個人所習得不同的技能,可以幫助所有人維持生活,因為我們是一個生命共同體。
對基督徒而言,所謂的技能(恩賜才幹)雖然是我們自己學習而來的,然而若沒有上帝賜予我們智慧和領悟力,我們不見得有能力可以學習這些技能。舉個簡單的例子,小時候我們在學校上體育課、美勞課或音樂課時,有些人總是可以很容易做到老師所要求的內容(動作、色彩、音域),但有些人卻無法做到。這時我們就會稱某某同學很有運動細胞,很有藝術天分,很有音樂家氣質。
當然,我們擁有這些恩賜才幹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要向人誇耀自己很厲害,也不是為了謀取自己的利益,而是為了要建造教會,使教會整體可以獲得益處。誠如保羅所說:「聖靈(的恩賜)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林前12:7)而今天經文中那兩位領五千和領二千的僕人,就是善用自己恩賜才幹建造教會(為主人的家庭謀得利益)的人。因此他們才會被主人稱為「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各位兄姊,我們在教會中是否有善用聖靈賜予的恩賜才幹來參與服事呢?或者我們雖然擁有恩賜才幹卻總是尋找各種藉口來推辭牧師和長執同工的邀請呢?比如說「我年紀大了、我身體有狀況、我工作課業很忙、我住得很遠、我沒有受過訓練、我什麼都不會…」。或許這些理由看起來都很充分,通常我都會同意抱持這些理由的人不要勉強自己參與服事,因為上帝也不喜悅「免為其難」的態度。
其實參與教會服事並不是為了要為自己累積點數,將來才可以進入天國,或是在天國取得搖滾區的位置。參與教會服事是為了回應天父上帝白白賜給我們的救恩,使我們得以恢復上帝兒女的身分,享受與祂永遠同住的福分。誠如保羅所說:「所以弟兄們,我以上帝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上帝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羅12:1)
在此我想與兄姊分享兩位讓我感到敬佩的服事同工。
第一位是目前仍擔任士林教會聖歌隊和北中婦女合唱團
指揮的李明音老師,她現年雖已有75歲的年紀,卻仍每週從汐止來到士林教會參與服事。我曾問她如此奔波會不會太辛勞了,她給我的回應是「服事是一件甘甜喜樂的事,怎麼會覺得累呢」。李老師其實在年輕時就已經喪失一隻眼睛又切除膽囊,但她從未因此而拒絕服事。最讓我感動的是,她都是最早抵達教會的服事同工。
第二位是我之前在高雄鼓山教會牧會時的一位巫長老,她在小學老師退休之後便積極參與教會的事工(主日學、婦女詩班、彩虹事工、兒童週末營),她也是住在離教會約有二十公里遠的蚵仔寮(梓官),但我顯少聽到她因距離遠為理由而拒絕服事。也因此,巫長老是我在牧會時的得力助手,她總是支持我負責的各項事工。
我同意參與教會服事要量力而為,畢竟服事本是一件歡喜甘甜的事。我會鼓勵弟兄姊妹用上帝賜予的恩賜才幹積極參與服事,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只是,如果我們開始感到服事是一件苦悶的事時,我也會允許暫停服事,因為有可能是我們與上帝的關係或是服事態度出現問題了。當然,最要不得的就是為了圖謀利益才參與服事,持這種態度參與服事的人將來上帝一定會與他們算賬。
結論
各位兄姊,在耶穌所說〈按才幹受託付的比喻〉中,我們是屬於哪一個僕人呢?是領五千的、領二千的,還是領一千的?我們每個人都擁有上帝賜予的恩賜才幹,這是上帝按著自己的心意賜予的,我們毋須和他人比較,因為這些恩賜才幹都是「最獨特的」。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