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03
經文:路加福音十五章11-32節
11耶穌又說:一個人有兩個兒子。12小兒子對父親說:父親,請你把我應得的家業分給我。他父親就把產業分給他們。13過了不多幾日,小兒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來,往遠方去了。在那裡任意放蕩,浪費資財。14既耗盡了一切所有的,又遇著那地方大遭饑荒,就窮苦起來。15於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個人;那人打發他到田裡去放豬。16他恨不得拿豬所吃的豆莢充飢,也沒有人給他。17他醒悟過來,就說:我父親有多少的雇工,口糧有餘,我倒在這裡餓死嗎?18我要起來,到我父親那裡去,向他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19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把我當作一個雇工吧!20於是起來,往他父親那裡去。相離還遠,他父親看見,就動了慈心,跑去抱著他的頸項,連連與他親嘴。21兒子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22父親卻吩咐僕人說: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來給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頭上;把鞋穿在他腳上;23把那肥牛犢牽來宰了,我們可以吃喝快樂;24因為我這個兒子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他們就快樂起來。25那時,大兒子正在田裡。他回來,離家不遠,聽見作樂跳舞的聲音,26便叫過一個僕人來,問是什麼事。27僕人說:你兄弟來了;你父親因為得他無災無病的回來,把肥牛犢宰了。28大兒子卻生氣,不肯進去;他父親就出來勸他。29他對父親說:我服事你這多年,從來沒有違背過你的命,你並沒有給我一隻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樂。30但你這個兒子和娼妓吞盡了你的產業,他一來了,你倒為他宰了肥牛犢。31父親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32只是你這個兄弟是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們理當歡喜快樂。
引言
各位兄姊,「家」對我們而言是什麼呢?是一個經驗愛、分享愛(被愛、愛人)的地方,是一個充滿安全(避風港)的地方,是一個可以獲得滿足(肉體、物質)的地方,是一個展露真我(抒發情緒)的地方。話雖如此,我們知道「家」也是一個令人感傷的地方,或許是因為在這裡可以被無限制的接納包容,因此我們會口無遮攔、毫無節制的傷害彼此。
我們常聽到有人如此抱怨說:「如果我能夠有選擇的權利,可否不要選擇現在同住的家人,待在目前的家庭之中?」的確,我們可以選擇自己要交往的朋友,但卻無法選擇自己的家人,而最令人感到無奈的就是,家人雖然是我們生命最開始認識和接觸的對象,卻也是我們最難以親近和付出愛的人。其實對許多人而言,「家」常常是一個「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的地方。
我相信,上帝將我們安置在某個家庭裡面,一定有祂特別的心意,或許祂就是要透過家庭中的每位成員讓我們操練基督的愛。我們知道這並不是容易學習的功課,但這確實是所有跟隨耶穌的門徒之必修課程。讓我們透過今天這段大家熟悉的經文,一起來學習「愛我們的家人」。
都是父親所愛的孩子
過去我們都會將這段經文的主題訂為〈浪子的比喻〉(和合本),然而也有人將之訂為〈仁慈父親的比喻〉(現代中文譯本修訂版);我個人則是比較偏好後者所訂的主題,因為它比較貼近耶穌在《路加福音》十五章前後文中比喻之原意——上帝主動尋找失喪的人。
但我們知道,無論我們所訂的是哪一種主題,都無法全面解讀耶穌在這段經文中所要傳講的信息,我們甚至可以用這段經文作為整個年度講道的主要經文。今天我會以「家庭、家人」的角度來探討這則比喻。
首先,我們透過經文來觀察在這個家庭中有哪些人物——父親、(母親)、大兒子、小兒子、雇工、僕人。我們不難發現,這是一個富裕的家庭,因為有許多的雇工和僕人在其中服事。
其次,在這個家庭中發生了什麼事?小兒子竟然向父親要求分家產,過去我們曾經提到這樣的事情在猶太社會中是不被允許的。我們無從得知小兒子為何要這麼做(與家人不和睦、想要獨立自主、交到壞朋友)?雖然如此,父親並沒有拒絕、責備他,甚至將他趕出家門。而小兒子在拿到該得的家產後,隨即打包行李,離開自己的家,往遙遠的地方去(意即完全脫離、與這個家庭切割關係)。
在此同時,我們沒有看到大兒子針對此事表達任何意見,或許當事件發生時他仍然一如往常的去父親的田裡工作,他也是傍晚回到家時才被告知弟弟已經帶著自己的家產離開了。但我們可以從後來小兒子回家之後得知,大兒子對於弟弟的所做所為是非常氣憤的,或許在他的眼中,這個弟弟根本就是一個紈絝子弟,平時不但不會幫忙家務,還常常違背父親的命令。
我們不曉得大兒子和小兒子平時在家庭中的關係是否和睦?或許在剛開始時就如同〈美滿的家庭〉這首歌所說:「我的家庭真可愛,整潔美滿又安康,姊妹兄弟很和氣,父母都慈祥。」只是,有可能後來兩兄弟的關係開始生變,大兒子看不慣小兒子整天無所事事、作白日夢、被父親寵愛、喜歡向父親告狀;而令大兒子感到最不能接受的,就是當小兒子向父親要求家產時,父親竟然答應了。
各位兄姊,我們是否會感到很納悶:「生活在一個那麼富裕又如皇宮般的家庭裡面,小兒子何必急著向父親分家產,然後又匆促離家呢?這真的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怪異現象,因為他從來就不必為生活憂慮。」故事中並未提及小兒子是否也和大兒子一樣需要每天去田裡工作,但我們似乎可以猜想到,小兒子或許不想再過著需要聽從命令、被人約束限制的生活,他想要脫離牢籠的束縛。
過去在輔導青少年的過程中,常常會聽到有人如此分享:「我實在無法再忍受父母親的嘮叨和規定了,我以後考大學填志願時,一定要選擇離家很遠的學校;等我有機會經濟獨立時,我一定要趕快離開這個家庭。」或許這些話聽在身為家長的耳裡一定會感到很不是滋味,接著就會說出電影〈小孩不笨〉裡面Terry的媽媽常說的話:「It is
all for your own good(一切都是為了你好)!」
《箴言》的作者曾說:「教養孩童,使他走當行的道,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箴22:6)孟子也如此說:「不以規矩,不成方圓。」《孟子.離婁章句上》我相信,每位家長管教子女都是以「愛孩子、為孩子好」作為出發點,因此難免會用一些「約束力」來管教孩子,使他們可以行走在「正途」之中。但我們也要知道,彈簧壓得愈緊,其反彈力相對也會愈大,我們都不希望看到如此的結果。
或許對於愛孩子、管教孩子,用「引導和陪伴」他們親身經歷會是比較適切的方式,畢竟我們也曾經歷過這個時期,我們是否還記得當時自己也是相當叛逆,不願屈服於「威權」的管教。既然如此,學習同理他們的處境,了解他們當前的困境,陪伴他們走過人生低谷,才能使他們的生命逐漸成長。這正是耶穌在比喻中這位慈父對兩個孩子的教導方式,因為二人都是父親所愛的孩子。
愛我們的家人
各位兄姊,或許我們每個人對於「愛」的詮釋方式都不盡相同,因為我們來自不同的家庭背景,具有不同的教育程度,承襲不同的文化習俗。因此,我們對於「愛」的表達方式也會有所差別。然而,我們千萬不要用「好或不好」、「正確或不正確」來批評或論斷每個人所呈現出來的「愛的行動」,畢竟那是他們這一生中所能做到最好也是最具體的方式。
雖然我們都知道,世人(世界)的「愛」本來就不夠完全,因為自從人類背離上帝的命令(犯罪)以來,原本那個與天父上帝「同等性質的愛」就被驕傲、自義和不滿足的私慾毀壞、吞噬了。取而代之的就是人與人之間彼此的傷害、不信任和仇視。我相信,我們都希望人與人之間可以恢復起初那種「相愛與和睦的關係」,尤其是同住家人。既然如此,我們可以怎麼開始呢?
首先,我們要清楚自己在家中所扮演的身分。在今天經文的開始即提到:「一個人有兩個兒子」(v.11),意即這個家庭裡面有兩個與父親「流著相同血脈」的孩子,他們也是「繼承父親財產」的不二人選。此外,兩個兒子更是安居在父親所搭建「愛的保護傘」之下,毋須擔憂「吃什麼、喝什麼、穿什麼」。誠如詩人所說:「上帝啊,祢的慈愛何其寶貴!世人投靠在祢翅膀的蔭下。」(詩36:7)
然而,小兒子卻不能滿足於「被父親保護(自以為是家中的僕人)」,他想要自己成為「主人(擁有自己的財產)」,於是他急著與父親切割(分家產),過著自己所建造「更美好的生活」。可惜的是,事情並沒有照著小兒子所預期的那般,雖然他後來想起在父親家中的安全和富足而決定返家,但他只期望父親將自己視為一個雇工。只是,父親最終仍恢復小兒子在家庭中的身分。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大兒子身上。雖然大兒子看起來似乎很認命的在家裡做事,不像小兒子那麼叛逆,急著想要逃離這個家庭。但實際上,大兒子也沒有將自己視為父親的孩子,因為他說自己在家裡像奴僕一般的服事(v.29)。父親為了讓大兒子知道自己並不是奴僕的身分,於是對他說「兒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v.31)來提醒他,他在家中也是主人的身分。
各位兄姊,我們是否清楚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呢?我們既不是客人,也不是奴僕,而是父母親寶貝的兒女,同樣具有主人的身分。因此,我們要擔負起主人的職責,善於管理家庭,接待前來的客人,也在能力許可之下樂於幫助軟弱的人。
接著,我們要滿足於自己在家中所領受的福分。依據〈猶太律法〉的規定,身為父親「法定繼承人」的兒子有兩種繼承方式:一是死後遺產,二是生前脫產但仍有享受財產利益之權。無論如何,自從兒子在這個家庭出世以來,他早已擁有且持續享受父親一切的產業。因此,他沒有必要「向父親要求應得的家產」,也沒有必要「透過辛苦工作來獲得父親的肯定而繼承家產」。
「父親的兒子」這個身分是與生俱來的,不是因為「做了什麼」才能夠「變為什麼」。最重要的是,「父親的兒子」本來就享有家中一切的福分,沒有任何人能夠將之奪去。可惜的是,我們總是難以滿足目前已擁有的福分,甚至認為自己應該要獲得更多。的確,許多時候我們都將家人對自己的付出視為理所當然,卻忘記家人應該成為彼此的支持和幫助,家人應該互相疼惜和關懷。
最後,我們要學習用基督的愛彼此饒恕和接納。俗話說:「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左傳.宣公二年》保羅也曾勉勵說:「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又當自己小心,恐怕也被引誘。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如此,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加6:1-2)
「饒恕」本是不易學習的功課,特別是當自己被信任的人傷害時,「饒恕」更是「不可能的任務」。從整段經文的脈絡來看,父親選擇「饒恕」小兒子,除了是因為他是父親的孩子,更重要的是,小兒子有「悔改」的心志——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因此,父親也希望大兒子也能夠學習「饒恕」,並再次接納這個「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弟弟。
主耶穌說:「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在上帝的使者面前)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路15:7,10)無論是大兒子或小兒子,他們對於「身處父親的家」都有錯誤的認知,但父親卻願意用「(基督的)愛」耐心的指正他們,並引導他們看清自己在家中的身分。
結論
各位兄姊,「家(家庭)」是孕育我們生命的地方,在這裡我們被賦予一個獨特的身分和不能抹滅的價值,在這裡我們也領受了來自於家人「無私的愛」。當然,我們在家庭中不能只是被動的「予取予求」,也必須對家人主動的「付出關懷行動」,如此一來,我們才能建造一個「同心合一」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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