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8/21
經文:腓立比書二章1-11節
1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2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愛心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3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4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5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6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7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8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9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10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11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引言
各位兄姊,我們曾有過為了某人或某事而「自我犧牲」的經驗嗎?或許關於「自我犧牲」我們都比較會將父母親全心全意為孩子奉獻一切所有聯想在一起,當然,有人也認為在熱戀中的男女也可能會為情犧牲自己的家人、時間、金錢,甚至是自尊。
電影〈驅魔神探——康士坦丁〉的男主角是一個非常自私的人,他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從未想過他人的感受,也因此他的人緣很差。後來,他認識了女主角並且積極的想要幫她釐清妹妹死亡的原因,於是,他開始與惡魔進行一場惡鬥。只是他怎麼也沒想到,撒但的兒子竟然與天使長 加百列同謀,要藉著具有通靈能力的女主角的身體做為媒介,好使更多的惡魔進入世界。
最後,男主角用「自我犧牲」的方式阻止這場悲劇發生。但也因為男主角的「自我犧牲」,使得他的靈魂原本應該被撒但帶往地獄(他曾自殺過),卻因為上帝憐憫而被接往天堂。當然,撒但對這樣的結局很不滿意,因此牠刻意又留下男主角的性命使他可以繼續活著。撒但認為男主角的靈魂是屬於牠的,等到男主角再次犯錯時,牠就可以義正詞嚴的收取他的靈魂。
的確,對一般人來說,要為他人(陌生人)「自我犧牲」根本是窒礙難行的事,有誰會願意不惜任何代價犧牲自己的性命?除非這個人真的認為這是一件值得去做的事。就像中國古文人 孟子所說:「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孟子.告子上〉
基督降卑捨己救世
就基督教而言,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自我犧牲(捨己)」可說是信仰的核心價值,因祂的死永遠斬斷了自古以來人類被撒但權勢捆綁的枷鎖,因祂的死恢復了人類與天父上帝和睦的關係。若是耶穌未曾為世人的罪流血捨命,我們現在仍無法脫離生命最終必須承受死亡的悲劇,誠如保羅所說:「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惟有上帝的恩賜,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乃是永生。」(羅6:23)
然而,或許有人要問:「為什麼主耶穌一定要為世人的罪受死呢?祂難道沒有為此向上帝提出質疑或發出怨言嗎?」我相信,很少人會願意不惜代價為他人頂替應該承擔的責任,甚至是因為他人的過失而遭受處罰,我們實在沒有必要替別人「擦屁股」。或許,服過兵役的人大概都能夠體會什麼叫做「替人擦屁股」的連坐處罰。
還記得我剛下部隊時剛好碰上了連續假日,因此所有人就被安排先到新竹關西某個單位等候分派。當天晚上在用餐時,有一個「白目」的人竟然在吃飯後用筷子剔牙,有位班長看到後非常火大。餐後,他叫所有的新兵到餐廳外面集合,接著要我們背起黃埔大背包,以匍匐前進的方式爬回寢室。我還記得由餐廳到寢室是一段長爬坡,大家都一面爬,一面心裡痛罵那個「白目」的人。
的確,在現實的生活中,根本就不會有人願意承擔這種連坐的處罰,更不用說還要替別人承擔罪責。由此可知,主耶穌——這位被稱為天父上帝的兒子,竟然甘願降卑成為人的樣式來到我們當中,最後還承擔我們所有的刑罰,這真的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一件事。其實在希羅文化的思想當中,一切神明只懂得滿足情慾,對人類的死活根本就是不聞不問,更不用說怎麼可能還會為人類犧牲性命。
這也是為何當保羅向猶太人和希臘人宣講有一位上帝的兒子來到世界,並且為眾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時,會讓他們覺得這真是「天大的笑話」。然而,對那些願意接受主耶穌救恩又能夠明白其中道理的人,主耶穌的降卑、刑罰、受苦和捨己就是為要使信祂的人獲得重生的生命。誠如保羅所說:「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上帝的大能。」(林前1:18)
也因此,主耶穌希望每位基督徒不只是享受重生之後所帶來喜樂的生命,更重要的是必須要學習、效法祂「自我犧牲(捨己)」的榜樣,也就是之前我們曾分享主耶穌「為門徒洗腳」的故事。如此一來,基督的教會才能在「相同的意念、相同的愛心、一樣的心思、一樣的意念」(v.2)中被建造起來。
這正是保羅在今天經文所教導的說:「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祂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v.5-8)因著主耶穌的謙卑順服,上帝的救贖計畫才能夠成就,世人也因此得以重新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
當然,我們都知道「有人聚集的地方」就會出現問題,基督的身體(教會)也無可避免會有「類似的狀況」發生。為了讓每位基督徒知道「合一的」教會不該以「人的意念」來建造,而是要體貼「上帝的心意」。因此,保羅特別警告我們:「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v.3)
願為群體付出代價
美國第35任總統 約翰.甘迺迪(John F. Kennedy)在其就職演說時曾指出:「不要問國家可以為你做些什麼,問自己可以為國家做些什麼(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或許我們也可以將這句話改為:「不要問教會可以為你做些什麼,問自己可以為教會做些什麼(Ask not what your church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hurch)。」
各位兄姊,試問:「我們為什麼要成為基督徒,為什麼要來教會呢?」或許有人只是單純想從上帝或教會得到某些好處,比如說「上帝的保守、眷顧和賜福(簡單來說就是保平安),以及教會的關懷、陪伴和供應(簡單來說就是社會救助)」。但這些都只是宗教「最基本(膚淺)」在尋求的東西,因為信仰所要追尋的是「更深沉(內在生命)」的提升,不是為了滿足私慾或是利益交換。
我們不難發現,「對價關係」已逐漸成為這個社會的現象(病態),也就是說「與我有利的事我才去做,對我不利的事都與我無關」。舉例來說,現今非常流行的一句話:「花錢就是老子(消費者至上)。」因此,有些人到商店購物或是去餐廳吃飯時,就會表現出「我是老爺、貴婦」的高姿態去使喚服務人員。更糟的是,有些人甚至會對他們暴粗口或是出手傷人。而這現象無形中也正在影響教會。
然而,基督徒在教會中並不是消費者,而是蒙恩的罪人,若不是上帝的憐憫,哪有資格在這裡敬拜上帝,早因「罪性」滅亡了。既然我們都是藉著主耶穌的救恩成為祂身體的肢體,就要彼此關顧,主動看見他人的需要並伸出援手。如保羅所說「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因「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林前12:26)。
或許,我們可以從《使徒行傳》所記載關於初代教會的情景學習「為群體付出代價」的功課。在二章44-45節中作者指出:「信的人都在一處,凡物公用;並且賣了田產,家業,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有些〈共產主義〉的追隨者在看到這段經文之後,認為初代教會就是一種「共產制度」的團體,因為他們都將財產全數充公,分享給大家共同使用。
只是,他們並不知道初代教會的真實情況:在教會中絕大多數都是貧窮的人,他們要如何「共產」?有錢人一方面是基於同為基督的身體,因而願意透過自己的富餘以補足他人的不足(林後8:14)。更重要的是,他們知道主耶穌快要再來,財富對他們而言只是地面上短暫的享受,將來是不能夠帶入天國之內,因此,他們願意全數變賣,並奉獻給教會分配使用。
因此,我們要善用聖靈所賜的恩賜在信仰群體中獻出自己的才能,為要使眾人能夠得到益處(林前12:7),就如俗話所說「有錢出錢、有力出力」;最重要的是,我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為群體付出代價。當然,我並不是說我們都得像主耶穌一樣被釘十字架(事實上我們也做不到),而是要學習主耶穌「謙卑捨己」的態度。
我的母會尚未聘到牧師的那段期間,家父擔任教會
關懷部的長老,由於是自己經營事業,時間相對比較彈性,因此每當兄姊的家庭有什麼狀況發生時,教會幹事就會打電話請家父去幫忙。比如說帶兄姊去看病,為臨終的兄姊禱告,送餐去給兄姊吃等。
曾有幾次某位弟兄因生病無法從自宅(四樓)下樓,因該弟兄只有一位同住的女兒,她根本沒有力氣將自己的父親攙扶下樓,因此家父必須將一個比自己還重的病人背負下樓,並送他前往醫院治療。其實當我知道此事時,一方面是為家父的舉止感到震驚,是什麼動力趨使他做這事?若不是因愛弟兄的心,他何必這麼做呢。但另一方面我也是心疼家父的身體,因他當時也已經逾六十歲了。
結論
主耶穌曾勉勵所有跟隨祂的門徒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約12:24)各位兄姊,我們都是主耶穌所說的這粒麥子,若要使這粒麥子顯出應有的價值和功能,我們就必須先落在地裡死了,也就是學習主耶穌甘心「謙卑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