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1日 星期三

愛心是信心的具體行動



日期:2014/10/05
經文:雅各書二章1-13
1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2若有一個人帶著金戒指,穿著華美衣服,進你們的會堂去;又有一個窮人穿著骯髒衣服也進去;3你們就重看那穿華美衣服的人,說:請坐在這好位上;又對那窮人說:你站在那裡,或坐在我腳凳下邊。4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5我親愛的弟兄們,請聽,神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6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7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嗎?8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9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10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11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12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13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

引言
  多數的人一定會贊同:「人是感官的動物。」很多時候,我們都是憑「第一眼的印象(外貌協會」,來定奪美醜或是判斷好壞。譬如,當我們在欣賞一件藝術作品時,常常都會用自己的「感官」來判斷作品的好壞不同,來自不同家庭背景,擁有不同教育程度,領受不同價值觀,具有不同的意識形態。因此,當我們同樣在欣賞「同一件藝術作品時,就會用「不同的角度」去欣賞。
  舉例來說,當我們今天同時在看一件「全裸的人物藝術作品時,大家的想法一定會截然不同保守的人會覺得太過曝露太過煽情不成體統;只是,開放的人卻會覺得人體的曲線真是美麗,不愧是上帝傑出的創作
  有時候,我們也會因為一個人的穿著,來斷定他的身份地位。有一次,我乾媽士林某個市場逛街,當她來到一間店,看見一件蠻好看的衣服時,就想要問老闆賣多少錢老闆打量了她的穿著之後,就對我乾媽說:「這件衣服妳買不起啦!」就在剎那間,我乾媽相當生氣,心裡想:「憑什麼說我買不起,這麼狗眼看人低。要我將這家店面買下來也沒問題。」只因為我乾媽逛街時,穿著比較簡單輕便老闆看不起她,認為她沒錢高檔的衣服。他不知道,我乾媽台北可是擁有四、五間房子。當然,自此以後,我乾媽不再踏入那家店一步。
  在不久前,我朋友自己一個人穿著輕便的T牛仔褲日本旅遊,他是日本Panasonic公司的專業工程師年薪百萬以上。當他來到鄉村一間高級旅店,想要在晚上住宿時,人員打量他的穿著後就說:「我們只剩高價格的房間喔!」我朋友聽了相當生氣,就說要見他們經理,而人員就叫他在旁邊坐著等。當經理出來時,也是一副愛理不理的姿態我朋友什麼事?後來我朋友開始用流利的英文經理說話。經理一聽到我朋友一口流利英文,並且拿出Panasonic公司的員工證經理看時,經理立刻變容,並且一直說對不起,他立刻吩咐安排一間最好的客房給他。
  我們必須承認,我們也很容易變成這等人,就是「以貌取人」。有時在教會之中,我們也會被這種「世俗的價值觀」所牽絆,用外貌對待來到教會中的弟兄姊妹「以貌取人」並不能讓上帝喜悅,唯有用愛心對待每一位參與在我們當中的弟兄姊妹,才能讓「基督的愛得以完全

因為信心而產生對人的愛
  基督徒得以重新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是因為相信耶穌基督是我們生命的中保,祂用寶血洗淨我們所有的罪,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這一切都是為了要顯明上帝的慈愛恩典。我們也因為同信那位在榮耀中被上帝高舉主耶穌基督,我們就在同屬一個大家庭,彼此成為弟兄姊妹,藉著聖靈幫助以及扶持生命可以一起成長茁壯
  既然我們已經藉著信心耶穌基督建立關係,就不能再讓社會上差異區別,繼續在我們的生命中尋求立足點。也就是說,我們要將舊有社會價值觀完全摒除,將不良的道德風氣完全隔離,使每一位的弟兄姊妹,都能夠在不分彼此切實相愛合而為一。誠如保羅在《加拉太書》三章8節所說:「不分是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因此,雅各說:「我的弟兄們,你們信奉我們榮耀的主耶穌基督,便不可按著外貌待人。」(v.1)因為任何一位重視主耶穌基督的人,同樣也會重視他在裡的每一位弟兄姊妹,他不會偏待人,或是按著外貌待人
  「按著外貌待人」在希臘文中雖然只是個單字,卻有不同譯法,如:「偏心的行動」、「偏心」、「勢利的」、「個人的偏愛」、「階級的崇拜」等。這個名詞的字源雖然有點含糊不清,但在《新約聖經》中,它經常用來指「因著某人外表的優勢」,例如地位財富權力,而顯露自己的偏愛。這個字在《新約》經文中共出現四處,有三處是說明「上帝並不偏待人」(羅二11;弗六9;西三25)。而在第四處,也就是本段的經文,則是「禁止在上帝的子民中出現偏愛的情況」。
  或許,從初代教會開始,一直到現代為止,教會中一直存在著「按著外貌待人」的不良習慣。對於那些穿華美衣服富人,我們就會特別的招待;而對於那些穿著骯髒衣服窮人,我們就會另眼相待雅各說:「這豈不是你們偏心待人,用惡意斷定人嗎?」我們不能因為一個人的穿著外貌,就用不同的態度對待他,特別是那些貧窮不起眼的人。在上帝頒佈以色列人律法中,曾經說過,要特別照顧窮苦的人,特別是那些無法自己維持生計孤兒寡婦。當撒母耳依照上帝的吩咐,來到伯利恆耶西家,預備膏立另一位王時,他一開始也是用外貌判定誰是下一任國王的人選。只是,他眼中所看到的都不是上帝心所愛的。上帝對撒母耳說:「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撒上16:7b
  對於那些以外貌待人的弟兄姊妹,雅各特別提醒他們說:「上帝豈不是揀選了世上的貧窮人,叫他們在信上富足,並承受他所應許給那些愛他之人的國嗎?」(v.5)在舊約時代猶太社會中,貧苦的人是上帝特別關顧對象。《申命記》十五章7節說:「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無論哪一座城裡,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我們可以發現,在《新約四福音書》當中也有特別提到,耶穌來到世上的任務之一,就是為了「福音給貧窮的人」(路7:22)。
  不可否認的,貧窮人同樣是上帝所揀選對象,雖然他們在生活上物質上無法得到富足,但卻因為相信主耶穌基督救贖應許,他們能夠在精神上屬靈生命裡得到完全的富足。此外,他們同樣也能夠成為上帝的子嗣領受上帝國裡面的一切福樂。上帝特別憐愛貧窮人,並且讓他們也可以承受永恆的國度。「但是」,雅各繼續說:「你們反倒羞辱貧窮人。雅各更進一步說:「那富足人豈不是欺壓你們,拉你們到公堂去嗎?他們不是褻瀆你們所敬奉的尊名嗎?」那些平常教會受人尊敬富有人,往往都是仗勢欺人,做做表面工夫,他們並沒有真正的愛心,他們的敬虔只是空殼、是假象,嚴重褻瀆基督

愛心是信心的具體行動
  有一則笑話是說,當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猶太人自稱擁有「優越血統」的德國人隔離嚴禁他們出現在德國人聚集的任何地點場合,包括一起教會參加主日禮拜
  在某一個主日,有一群人到一間禮拜堂參加主日禮拜,這間教會牧師是一位德國人,他也希特勒洗腦,具有相當嚴重的種族優越感。因此,在禮拜開始之前,他就在講台上對在場所有的會眾說:「現在是優秀的德國人做禮拜的時間,請猶太人立刻離開。」台下的會眾沒有任何反應。這時,他又再一次的說:「現在是優秀的德國人做禮拜的時間,請猶太人離開。」台下的會眾還是沒有反應。為了再次確定留在禮拜堂內的都是德國人,他再次大聲說:「現在是優秀的德國人做禮拜的時間,請猶太人離開。」就在此時,耶穌趕緊講台後方的十字架走下來離開了這間禮拜堂。
  或許,這是一則笑話,卻也反應出,當基督徒擁有某種程度的「偏見」時,如何能夠成就耶穌基督憐憫呢?雅各說:「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因為那不憐憫人的,也要受無憐憫的審判;憐憫原是向審判誇勝。」(v.8-10,12-13
  雅各的教導是要我們謹慎地履行上帝全部的旨意部份遵守其實就等於不遵守。人不需要違背每一條律法才被稱為犯罪的人;而是只要違反其中一條誡命,就能夠讓他成為一個犯罪的人律法必須以整體的眼光來看待,因為全部律法都是源自於上帝故意違反其中一項要求,就是那「設立規範的權柄對抗耶穌曾經告訴我們最大的誡命,就是:「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律法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7-40)「按著外貌待人」在律法上是無法成就耶穌所說,要「愛人如己」的表現。既然如此,它就是犯罪違反上帝的誡命,將來是無法逃過上帝的審判
  對於教會當中的每一位弟兄姊妹,我們真的很難有一致的愛,總是在無意之間或多或少存有一些「偏心」、「偏見」。我們會特別與那些志同道合談得來的兄姊有很好的互動,甚至可以掏心掏肺無所不談。至於那些不熟悉,看起來不怎麼起眼,在精神心靈上軟弱與我們意見不合,或是曾經傷害過我們的人,我們常常會不理不睬莫不關心。只不過,當我們擁有這種「偏心」、「偏見」態度的時候,真的能夠成全上帝的愛嗎?耶穌說:「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賞賜呢?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是這樣行嗎?」(太5:46-47
  此外,在教會中,我們也不應該有「趨炎附勢」的心態,對於那些有錢有勢的人,我們就特別與他們親近,對於那些說話粗俗沒受過什麼教育的兄姊,就特別冷落他們。曾經聽過,有些牧者為了留住那些有錢有勢的人,使他們能對教會更多或者是持久的奉獻,就刻意放低姿態不敢得罪這些人,即使他們做了違背道德良知信仰良心的事情,也都悶不吭聲刻意迴避。試問,當有非基督徒看見教會也社會沒什麼兩樣時,誰還願意進入教會之中呢?我們的信仰必須我們的言行舉止一致,才能見證主耶穌基督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對於教會內的每位弟兄姊妹,我們是否都以同樣的態度同樣的愛來對待他們呢?耶穌曾告訴我們:「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十三34-35)我們必須真正活出基督樣式,也就是基督彼此來相待,我們才能讓那些還沒有信的人辨識基督徒與眾不同的一面。
  不僅是對教會內的兄姊,我們必須毫無私心地用基督的愛來彼此相待;對那些心靈上特別需要安慰而來到教會的朋友們,我們也要讓他們有被愛被重視的感覺。曾經有人問我:「教會的功能到底是什麼呢?教會是否能成為心靈憂傷者的避難所呢?」這些人會問我這個問題,是因為他們在教會當中曾經看見,有些較「獨特」的人來到教會時,被教會內的兄姊忽略或者排斥,這讓他們感到相當難過。或許,身為基督徒的我們,必須好好地反省這個問題:「我們是否能讓教會真的成為心靈憂傷者的避難所呢?」或者,我們的信仰只不過是一種用嘴巴說說的口號,可是卻無法真正落實在生命之中
  求聖靈幫助我們,真的能夠將我們耶穌基督信心,以實際的行動-「」-來落實教會之中,落實生活之中。使我們的信仰生命是具有見證,並且能夠將「耶穌基督的愛分享給每一位屬上帝國的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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