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14節
1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2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3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4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5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6正如亞伯拉罕信神,這就算為他的義。7所以,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8並且聖經既然預先看明,神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9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10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11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12律法原不本乎信,只說: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活著。13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因為經上記著: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14這便叫亞伯拉罕的福,因基督耶穌可以臨到外邦人,使我們因信得著所應許的聖靈。
引言
「經歷」或「經驗」常常是我們向別人證明自己真的有親身體驗、實際參與其中,並不是胡言亂語或是道聽塗說,沒有任何的事實根據。特別是當我們經歷一些與眾不同,或是根本顯少有人經歷過的事情時,我們總會覺得自己比別人特別,甚至會因為自己的特殊經歷感到十分地驕傲。比如說,高空彈跳、衝浪、潛水、跳傘、攀登著名的山…等等。我個人比較特殊的經驗,是在當兵時被分派至〈廢彈處理組〉的單位。我常常都會和人分享,我能夠平安退伍,真的是上帝特別的眷顧與保守,因為〈廢彈處理組〉這個單位,顧名思義,就是要將「報廢不甚使用的彈藥」處理掉,而處理的方法,就是「用TNT炸藥將它們炸掉」。或許,對於不曾體驗過炸彈爆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很有趣、很特殊的經歷,畢竟光是看電視或電影所呈現出來的爆炸場面,實在很難想像「爆炸威力」到底有多強大!我只能說,爆炸的威力絕對是超乎我們的想像。
以前在看電視或電影時,都會看到有一些人明明離爆炸點還很遠,可是居然會被炸死,真的是演得太過誇張了點。一直到我真正被爆炸的爆震波掃到之後,我才真的相信,離爆炸點很遠的地方真的會被震死,那種感覺就像有很重的東西壓在身上一般。
的確,「特殊的經驗」就好像是一幅圖畫,不斷出現在我們的腦海中,每當我們回想起來,臉上總會露出莫明的喜悅、哀慟,甚至是害怕。對於我們這些「在主裡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而言,也一定都有被主耶穌觸摸的不同經歷,因為這些經歷使我們更加確信自己是上帝國蒙恩的兒女,我們不再被撒但「黑暗的權勢」所捆綁。當然,這樣的經歷也曾經發生在加拉太教會中每一位信徒的身上。
保羅對加拉太人的責備
《加拉太書》前兩章的內容,主要是保羅為他自己使徒的權柄作出辯護。他以過去「親自經歷」主耶穌的事實來證明,自己的「使徒職份」不是出於耶路撒冷的眾使徒(1:11-24),並且當他來到耶路撒冷與使徒會面之後,他們也完全認可這個職份(2:1-10)。此外,保羅更曾在安提阿教會使用他的權柄,來責備那位十二使徒領袖-彼得的行為(2:11-21)。既然保羅已經向加拉太教會的信徒證明了他使徒的權柄,也表明了他確實有「來自上帝的權柄」去傳講福音,他就要讓他們清楚明白自己所傳的福音是真道。從《加拉太書》第三章開始,保羅開始將焦點放在加拉太的信徒。保羅要他們知道:「什麼是正確的信仰應該有的認知?」我們也可以說《加拉太書》第三、
保羅說:「無知的加拉太人哪,耶穌基督釘十字架,已經活畫在你們眼前,誰又迷惑了你們呢?」(v.1)保羅的「第一個問題」表達了驚愕、困惑與憤慨的心情,這樣的情緒同樣也顯示在一章6節當中。保羅對於加拉太信徒的「無知」感到難以理解,因為信仰的核心就是在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這也是當初他們所領受的真理。如今,他們怎麼這麼輕易就被其他人迷惑,離棄起初的正道呢?
保羅接著問:「我只要問你們這一件:你們受了聖靈,是因行律法呢?是因聽信福音呢?你們既靠聖靈入門,如今還靠肉身成全嗎?你們是這樣的無知嗎?」(v.2-3)在《使徒行傳》二章38節中,彼得在見證福音時,勸大家說:「你們都要悔改,並且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好使你們的罪得到赦免,你們就會領受上帝所賜的聖靈。」
由此可知,任何一位奉主名受洗的信徒,都能領受上帝所賜的聖靈,這是憑著信心而得的恩典,而不是因為遵行《摩西律法》所能夠得到的。保羅提醒加拉太信徒,只有在聖靈的幫助下,才可以持續過聖潔的生活,成為上帝所喜愛的兒女,這是他們所經驗到的事實;但如今,他們居然被「異端邪說」影響,想要用自己的能力,也就是遵行《摩西律法》來過聖潔的生活,這真的是相當無知啊!
最後,保羅再問:「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難道果真是徒然的嗎?那賜給你們聖靈,又在你們中間行異能的,是因你們行律法呢?是因你們聽信福音呢?」(v.4-5)加拉太信徒必當是忍受了極大的痛苦才能成為基督徒,雖然如此,他們仍在聖靈的保守之下,不斷經驗上帝的恩典,使他們在患難中依然靠主站立得穩。
的確,初代教會信徒所經歷的逼迫、患難,實在是難以用筆墨來形容,不是我們所能夠體會的。保羅指出:「聖靈給予加拉太人的恩賜,以及祂在他們裡面和透過他們所行的大能作為,完全是基於他們對基督的信心,與行律法一點關係也沒有。」
各位親愛的兄姊,在信仰上的「無知」,就好像一隻沒有船舵的船,隨波逐流、搖擺不定,隨時都有可能面臨觸礁、巨浪、急流、旋渦、瀑布的危險。在之前牧師在講道中也不斷提起,教會〈基要真理〉的課程對信徒而言是非常重要的裝備,無論是慕道友、初信者,甚至是信主已經許久的信徒,都需要透過〈基要真理〉的課程來認識基督信仰,才不致在面臨許多異端邪說的衝擊時,顛沛流離、不知所措,沒有一套可依循的標準。
基督信仰並沒有所謂「模稜兩可」的標準,也不能為了迎合世俗的需求而將既有的原則放棄或是妥協了。過去在中國教區的天主教領袖為了能夠更有效地在中國地區從事宣教的事工,使更多的人可以皈信耶穌基督,他們就向梵諦崗提出「信徒可以拿香祭祖」的策略,以吸引中國人加入教會。但可惜的是,在這個策略提出將近百年的今天,天主教的信徒並沒有明顯的增加,反而讓那些傳統宗教信仰的信徒感到奇怪,原來基督信仰是可以「與世俗妥協的」。既然如此,又何必一定要信奉耶穌基督呢?《雅各書》四章4節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神為敵嗎﹖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神為敵了。」
義人必因信得生
在保羅帶領加拉太信徒重新回顧起初信主的經過之後,他開始將注意力轉移至《聖經》的見證上面。他的論點是:《聖經》也清楚表明了要在上帝面前贏取稱義的地位,是必須藉著信心,而不是仰賴行為。他首先引用《舊約》中有關亞伯拉罕的信心見證。我們都知道,被稱為「信心之父」的亞伯拉罕,並不是因為遵行律法而被上帝視為義人,而是因為相信上帝應許必要成就在他的身上,因此,在《創世記》十五章6節有說:「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由此可知,一個人可以被上帝稱為義人,不在於他守了律法的規定,而在於他確信上帝的應許必要成就。
更何況,律法是在摩西時代才由上帝頒佈給以色列人,亞伯拉罕根本不曉得律法是長什麼樣子。所以保羅才會說:「你們要知道:那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聖經》既然預先看明,上帝要叫外邦人因信稱義,就早已傳福音給亞伯拉罕,說:萬國都必因你得福。可見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v.7-9)
既然一個人可以領受上帝所賜的福份(恩典),乃在於「對上帝的信心」,那麼,無論是什麼人(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可以憑著「信心」而被上帝稱為義人(因信稱義),這是保羅特別要提醒加拉太信徒的重要信息,因為這正是保羅起初所傳給他們的福音真理。接著保羅又說:「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著: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v.10)
在之前的講道中有提到,上帝的律法是「聖潔、公正、對人有益的」,雖然如此,卻沒有一人能夠真正遵行上帝的律法,以致於想要靠行律法而被上帝稱為義人,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任務」。保羅再一次對加拉太信徒強調:「沒有一個人靠著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v.11)律法並不是以信為憑據,律法主要的觀念是遵守。就像《聖經》所說:「那遵守律法的人,將因律法而存活。」(v.12)
保羅要再一次強調一個重要的觀念,想要靠律法來得到救恩,是永遠不會成功的,因為律法只會帶來咒詛和死亡。只有耶穌基督能夠免除律法一切的咒詛,使我們不再面臨死亡。因為祂取代了我們的位置,親自背負了我們的刑罰(林後5:21)。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所承受的羞辱和咒詛,為我們承擔了所有的罪孽,使任何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可以藉著十字架的救恩,重新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
既然猶太人拒絕了耶穌基督成為中保救贖,仍然堅持以守律法來自取滅亡,十字架的恩典才有機會讓外邦人可以得到。這就是上帝在揀選亞伯拉罕時所應許的,要使萬國、萬族因他得到福氣。使徒保羅所要強調的就是這一點:惟一能使我們脫離律法所帶來的生命束縛,只有耶穌基督祂在十字架上的救贖恩典。
各位親愛的兄姊,在上次《加拉太書》的信息和今天的信息中,我們可以看見,保羅一直對於加拉太信徒強調一件事,就是「一個人之所以被上帝稱為義,一個人之所以能夠重生得救,是因為相信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而不是倚靠遵行《摩西律法》。」這是基督信仰的真理,是唯一的,也是絕對的。亞伯拉罕就是這個真理的見證人,他為所有人立下「因信稱義」的最佳典範,使所有信靠主耶穌救恩的人,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重新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
結論
有一個住在歐洲的貧窮家庭,在聽了很多有關北美有多好的事後,心生嚮往,於是儘可能的節省每一分錢,為要買到美國的船票,他們儲蓄了好幾年,終於有足夠的錢來買船票了。當他們上船時,只有穿在身上的衣服、幾個麵包和一些乳酪,那是他們所有的東西了。三天來,這個家庭只吃乳酪三明治,最後,家中的一個小女孩對此厭煩至極,她說:「我恨乳酪三明治!如果再吃那東西,我到達美國之前就會死去。」
父親很為他的女兒難過,就取出最後一個錢幣,他說:「拿去,妳自己到客艙去買一個冰淇淋甜筒吧!」
小女孩就離開了,但過了好久都沒有回來,這位父親開始擔心。
最後,小女孩終於出現了,她吃得很飽,臉上顯出滿足的笑容,父親問:「那麼久的時間,妳到哪裡去了?」
小女孩回答:「到客艙裡取些東西吃呀!」
父親問:「妳吃了些什麼?」
小女孩回答:「吃了三個冰淇淋甜筒之後,我還覺得餓,就再吃了一客牛排。」
父親很驚訝地問:「妳就用那個銅板買了那些嗎?」
小女孩拿出父親給的銅板,並且回答:「噢,不!這是你的銅板。食物是免費的,已經包含在船票裡了!」
各位親愛的兄姊,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就是進入上帝國的門票,只要我們憑著信心接受這項恩典,我們就能夠成為上帝國的百姓,享受上帝國一切的福澤。我們不需要再倚靠「遵行律法」來討上帝的喜悅,事實上,沒有一個人能夠做到律法上各種要求,因為罪是無法透過遵行律法來得到潔淨的,因為律法是叫人知罪,而不是替人除罪,而「罪的工價就是死」。
宗教行為並不是得救的憑據,只有信靠主耶穌基督,才能使我們出死入生。勤赴聚會、天天讀經、常常禱告、努力奉獻、領人歸主、服務社會、為主見證、維護生態等〈基督徒八要〉,是接受耶穌基督之後,聖靈在我們生命中動工,激勵我們要不斷更新自己的屬靈生命。但這些並不是我們得救的憑據,也不是我們應該誇口的部份,因為這些都是身為基督徒的本份。求聖靈幫助我們,清楚明白福音真理的信仰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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