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2/14
經文:加拉太書三章15-29節
15弟兄們,我且照著人的常話說:雖然是人的文約,若已經立定了,就沒有能廢棄或加增的。16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17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18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19這樣說來,律法是為什麼有的呢?原是為過犯添上的,等候那蒙應許的子孫來到,並且是藉天使經中保之手設立的。20但中保本不是為一面作的;神卻是一位。21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22但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使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23但這因信得救的理還未來以先,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24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25但這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26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神的兒子。27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28並不分猶太人、希利尼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29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
引言
從小到大,我們總是會有「簽訂契約(或合約)」的機會。比如說,租借東西、買賣商品、辦理證件與信用卡、住院開刀、就業工作…等。契約的目的,是為了保障立約雙方的當事人,不會因為口說無憑、信口開河或是無故反悔,以致喪失當事人既有的權益,或是未盡當事人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而設立的。契約的內容一定都是雙方當事人同意的事項,絕對不能自己隨意增加或刪減,否則,契約將失去了它的效用。當我們在簽立契約時,一定要仔細瀏覽契約的內容,千萬不要因為契約的內容太長而懶得去看,有許多人就是太過隨便,因而喪失了許多的權益,或是受騙上當。
基本上,契約是為那些守法守分的人而設計的,對於那些充滿惡念、心術不正的人而言,契約反而成了他們欺騙善良、無知的人的卑劣手段。在很久以前,當漢人從中國移民至台灣之後,他們為了能夠取得更多的土地,以擴張自己的勢力,他們便使用卑劣的手段,向那些善良又不識字的原住民騙取土地。這些漢人會寫一張契約書交給原住民,並且向他們解釋合約的內容,之後再讓他們蓋上手印以表示同意契約內容。這些漢人知道原住民喜歡喝酒,於是就用酒將他們灌醉之後,再擅自更改契約內容,讓原住民蓋手印。原住民有許多土地就是當他們酩酊大醉、迷迷糊糊的情況之下,被漢人騙走了。
由此可知,契約也是防君子,不防小人。若有人刻意要使用卑劣的手段,用契約來行騙,即使我們已經非常小心提防,還是難免掉入他們的陷阱之中。契約不應該隨便被更改,因為它具有公信力。任何隨意更改契約的人,雖然有可能逃過法律的制裁,卻難以消除心中的罪惡感。我們實在必須好好遵守契約的規定。
應許與律法之關係
在先前的講道中有提到,保羅很清楚地告訴加拉太的信徒,真正能夠改變人生命的,並不是遵行《摩西律法》,而是在信靠耶穌基督之後,聖靈所帶來的更新。雖然律法會讓人「知罪」,但卻無法幫助人「認罪」,有時甚至會用許多的藉口來「合理化」自己所犯的過錯。除非人回到耶穌基督裡,才會知道自己的軟弱、罪過以及不足,並且願意學習耶穌基督,將自己的罪釘死在十字架上,如此才能得到上帝所應許的救恩,享受與耶穌基督一同復活的恩典。為了讓加拉太人可以更清楚知道「上帝的應許與律法」之間的差別,保羅便開始將上帝對亞伯拉罕的應許,與《摩西律法》作了清楚的解明。
在《加拉太書》三章15節以前的經文中,保羅都是用驚歎、責備、氣憤的口氣,向加拉太信徒說話,因為他實在難以理解,為何他們這麼輕易就與律法主義妥協,因而忘記起初領受的福音。從三章15節之後,我們看見保羅語氣的轉變,他開始用一種親切、友善的口氣,來向加拉太信徒說話。保羅用當時加拉太人在生活中常常使用,並且相當熟悉的「契約」為例子,作為他要論述的引言。
保羅說:「當兩個人同意某一件事,並且簽訂了契約,沒有人能有所增減。同樣的,上帝已經向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立了應許。上帝並不是用『向子子孫孫』,指多數的人,而是用『向你的子孫』,指一個人,就是基督。」(v.15a-16)保羅這句話清楚點明了一件事,上帝立約的應許是透過亞伯拉罕一個人來成就的,因為上帝只需要向亞伯拉罕一人立約,他所有的子孫就能夠因為這個約,繼續承受一切的應許。
舉個例子來說,當一個人與建商簽約買了一間房子之後,他就享有居住在房子裡面的各項權益,他可以依照自己的心意來佈置這間房子,並不需要再詢問建商的意見。而他的親人也不需要經由建商的同意居住在其中,因為當他與建商完成簽約的手續之後,他就有權利讓他的親人共同使用這間房子。
同樣的,上帝也是透過耶穌基督這一位中保,使凡事倚靠信心並且接受基督救恩的人,無論是猶太人或是外邦人,都可以享有再次與上帝建立和好關係的應許。因為耶穌基督救贖的恩典,是上帝與世人所訂立的《新約》。既然上帝早已經與亞伯拉罕立了約,並且答應持守這個約,那在四百三十年後才出現的《摩西律法》就不能夠破壞這約,以致取消了上帝的應許。如果上帝所賜的產業是根據《摩西律法》,那就不是靠應許了;然而,上帝賜產業給亞伯拉罕確確實實就是靠著應許的。
既然如此,律法的目的是什麼呢?難道律法沒有任何用處嗎?保羅認為:人是很軟弱的,年歲越多,經歷越豐富,行事的動機和心思意念就越容易偏差,而不會越來越正確。《詩篇》十四篇3節就說:「他們都偏行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保羅認為律法只是讓我們得到「應許」的一個過程,不是我們生命的終極目標。我們的終極目標是得到「應許之地」,為了要達到這目標,才需要律法幫助我們修正偏差的道路,讓我們回到正確的方向。因此,並不是律法不重要,或不需要存在。相反的,我們需要律法,因為它可幫助我們明白所行的是否有偏差。
這就像一個剛接受洗禮歸入教會的基督徒,我們必須告訴他教會生活的規範,但這些規範不是上帝的「應許」,這些規範只是基督徒的生活準則。當他的屬靈生命不斷成長時,就不會一直要求自己要遵守什麼規範了,因為他知道這些規範只是幫助自己成為更成熟的基督徒而已。更重要的是:當他明白信仰的內涵,也確實想要過屬靈的生活,他時刻所想到的,不再是教會法規裡寫些甚麼,而是如何在上帝面前審察自己的內在生命。
律法並不講究人的內心,而是談外在的行為表現。惟有回到信仰的本質裡,人才會明白「自我內心反省」的重要。而這種信仰本質的認知就是在耶穌基督,因為他使人「內在生命」毫無遮掩地裸露出來。
基督是上帝應許的約
保羅強調,自從耶穌基督臨到之後,律法的時代已經結束了,如今是一個以「信心得救」的新時代。正如他在26節之後所說的:「你們大家都藉著「信」跟基督耶穌合而為一,成為上帝的兒女。你們受洗跟基督合而為一,正像穿上基督,有祂的生命。不分猶太人或外邦人,奴隸或自由人,男人或女人,在基督耶穌的生命裡,你們都成為一體了。如果你們是屬基督的,你們就是亞伯拉罕的後代,會承受上帝給亞伯拉罕的應許。」
基督是上帝應許的《新約》,凡事「倚靠信心」接受這個《新約》的人,都可以得到上帝所應許的產業,就是重新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信心」是當初上帝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最重要的依據,因為上帝的應許是成就在亞伯拉罕對上帝的信心。因此,對於處在以「信心得救」時代的加拉太信徒來說,他們同樣也是因為「信心」得以稱為上帝的兒女。
當然,要接受這個《新約》之前,必須要先承認自己是一個軟弱、無助的罪人,誠如耶穌所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可2:17)律法就是幫助我們知道自己是個罪人,因此,它是我們的訓蒙的師傅,為要引導我們歸向基督,使我們願意認罪悔改,憑信心領受上帝的救恩,重新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
各位親愛的兄姊,當我們願意承認自己的罪,並且決志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的那一天起,我們就是用「信心」來接受上帝所應許的《新約》,我們就不再受到任何律法條文的約束。我們除了用「信心」來接受上帝救恩的應許之外,更重要的是,我們也必須「受洗」歸入教會。
常常有人問,難道成為基督徒就一定要接受洗禮嗎?保羅豈不是說:「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羅10:10)嗎?的確,保羅所說的一點也沒錯!只是,保羅在這裡所說的是「得救的憑據」。當我們決志接受基督的救恩之後,我們還需要透過「洗禮」來告白信仰,使我們可以進入屬靈的大家庭-教會之中,與所有的信徒一同在靈命上成長、更新,建立團契的生活,好使我們能在基督裡合而為一。誠如保羅所說:「你們受洗跟基督合而為一,正像穿上基督,有他的生命。」
在此,我要誠心地邀請還沒有受洗加入教會這個屬靈大家庭的人,如果你已經慕道多年,對於基督信仰也有初步的了解,同時,你願意接受耶穌基督成為你的救主,渴望在祂裡面獲得更新的生命。不要再猶疑了,你現在就可以下定決心,報名3月27日(復活節)的洗禮。或許,你會擔心家人的反對,會擔心自己對信仰認識的仍然不夠,會擔心信主之後有許多的限制…等等的問題。我要告訴你,不要為這些事來擔憂,因為上帝都知道這些難處,祂會親自為你預備所要行走的道路,祂也會差遣「天使」在你的身邊保護你,為你禱告,教導你更認識信仰,使你的信心可以更加穩固堅定。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在兩千多年前,上帝按照祂的應許,為世人預備了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為要使那些處在黑暗死亡中的人,可以重新得著生命的亮光,脫離罪惡的捆綁。只要我們憑著信心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就可以再一次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誠如《約翰福音》三章16-18節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既然上帝已經為我們預備了這麼大的恩典,使我們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只要憑著信心就可以得著,我們就要好好地把握機會。如果你還沒接受這項恩典,我要鼓勵你,現在你就可以作一個決志禱告,說:「主耶穌,我需要祢。我願意打開心門接受祢作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感謝祢赦免我的罪,求祢管理我的一生,使我成為祢所喜悅的人。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當你作了這個決志的禱告之後,我要恭禧你,因為你已經成為這個屬靈大家庭的一員了,你將可以進入上帝的應許之地,享受永遠的福氣。當然,最重要的是,從今天起,你每天的生活都必須倚靠聖靈的帶領,透過讀經、禱告、參與聚會,使新的生命可以不斷成長、進步。
如果你已經接受這項恩典,但還沒有受洗歸入教會,我要鼓勵你,現在就可以下定決心,在上帝和眾人的面前告白你的信仰。受洗不僅是一個記號,更是證明自己永遠是主耶穌的人,不再受撒旦的奴役。此外,我們也要與教會內的弟兄姊妹一同學習、成長,透過在基督裡的團契合而為一,使基督的身體-教會-可以不斷為主作美好的見證,引領更多的人歸信主耶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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