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4/03
經文:加拉太書五章1-12節
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挾制。2我保羅告訴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於你們無益了。3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的說,他是欠著行全律法的債。4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5我們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6原來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7你們向來跑得好,有誰攔阻你們,叫你們不順從真理呢?8這樣的勸導不是出於那召你們的。9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10我在主裡很信你們必不懷別樣的心;但攪擾你們的,無論是誰,必擔當他的罪名。11弟兄們,我若仍舊傳割禮,為什麼還受逼迫呢?若是這樣,那十字架討厭的地方就沒有了。12恨不得那攪亂你們的人把自己割絕了。
引言
「不自由,毋寧死」這一句我們都相當熟悉的名言,是出自於美國開國先烈派屈克•亨利(Patrick Henry)在1775年3月23日於〈維吉尼亞議會〉中所發表的演講稿《Give Me Liberty or Give Me Death》;這句話也成為當時美國大革命的一句重要口號,因為它道出了「自由可用昂貴的生命代價來換取」。
「自由」的確是相當可貴的,失去自由就好像生活在牢籠中的囚犯,待的時間愈久,就愈沒有生命力;慢慢地,他完全失去了走出牢籠的動力。即使今天打開牢籠要還給他自由,他也因為長久習慣於牢籠中的生活而不願意享受自由。
電影〈刺激1995〉有一個片段,就是在描述一位服刑已經五、六十年的受刑人,有一天突然接到假釋的通知可以出獄。就在那時刻,他突然感到不知所措,於是拿起刀子架住另一位受刑人的脖子以表示他不願離開監獄,因為他已經習慣了監獄的生活,他實在不曉得出獄之後該如何是好?最後,他選擇在自己的牢房內上吊自殺。
回顧台灣地區於1949至1987年之間,國民黨政府為了鞏固自己的政權,以消彌台灣本土團體對其違反人權的抗議聲浪,他們用了一句「為確保台灣之安定,俾能有助於戡亂工作的最後成功」的口號為藉口,於1949年5月20日起宣佈全台戒嚴。頓時,台灣地區陷入一場「慘絕人寰、毫無人權」的黑暗牢籠之中。戒嚴法限制了憲法所保障的人身自由、居住遷徙自由、意見自由、秘密通訊自由及集會結社自由等,對於犯罪者除了加重處罰之外,更將那些不具有軍人身份的政治犯,用軍法審判來判決,實在令人百思不解。
只不過,在一個宣稱「民主國家」的台灣地區實施那麼長時間的戒嚴令,對「民主」這兩個字也實在一大「諷刺」,同時也影響「民主憲政」的正常發展,以及國際社會對台灣人權的評估。更何況隨著社會經濟發展的變遷、人權法治思想的普及,戒嚴體制已無法應付現實情況所需,不得不審慎評估戒嚴的必要性,因此國民黨政府便於1987年7月15日,由當時的蔣經國總統宣佈「解嚴」,結束了台灣地區38年又56天,青天白日不見、是非善惡不明的「黑暗時代」。據知這是目前爲止全世界施行時間第二長的戒嚴(僅次於福建省金門縣與連江縣的戒嚴)。
基督使人得著真自由
在今天經文一開始,保羅為《加拉太書》三、四章有關〈基督教神學〉的論點做了一個總結:「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v.1a)。「得自由」對基督徒而言,有三個層面的關係:
首先是我們與上帝的關係。在上帝面前,我們已經「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和「犯罪的身份」,如今我們是以上帝「自主兒女」的身份而活。
第二是我們與耶穌基督的關係。從前我們是罪和律法的俘虜,但基督的死將我們從律法的咒詛之中救贖出來。
第三是我們與聖靈的關係。《哥林多後書》三章17節說:「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基督徒獲得新生命之後,就要在聖靈裡不斷更新生命,才能不再受到罪惡和死亡的捆綁,誠如《羅馬書》八章2節所說:「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
除非我們真的明白這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和聖靈在我們生命裡所作的,否則我們無法了解自由的真諦。自由並不是我們想變成怎樣就變成怎樣,也不是某種「自我發現」或「自我證明」,而是融入上帝的生命中;這生命是上帝藉著耶穌基督傳給我們的,並且我們可以透過聖靈的大能來享受這一切。既然如此,我們就不再被奴僕的軛挾制,也就是猶太基督徒所強調《摩西律法》的約束。
「擁有自由」的人,就是領受「恩典」的人,這是上帝透過耶穌基督「應許」的新生命;「沒有自由」的人,就是繼續活在「律法」之下的人,他仍然是「奴僕」,仍然背負著重擔與壓迫。保羅對加拉太信徒提出呼籲,要他們因為耶穌基督的緣故挺起胸膛、站立得穩,不再受到《摩西律法》重擔的壓迫。
從第2節開始,保羅用相當嚴肅的口氣再次提醒加拉太信徒,倚靠律法是絕對無法稱義的。更何況,根本沒有任何人可以完全遵行《律法書》上的一切規定。猶太基督徒要求外邦基督徒同樣也要「行割禮」,實在是一種「種族優越」的思想。事實上,有沒有行割禮與救恩毫無關係。
從《創世記》十七章9-14節的記載中,我們可以明白何以猶太人幾千年來一直很嚴謹地遵守割禮的傳承背景,原來這與他們是否被認定為猶太人有密切的關係。對一個猶太人來說,沒有接受割禮不但是切斷了和上帝之間的關係,也切斷了和自己同胞之間的關係。換句話說,一個沒有接受割禮的人,是不可能成為猶太人的。
我們可以發現,在教會內有時也會在無形中落入像猶太人這種「死守律法」,「窄化、扭曲《聖經》真理」,或是「自以為義」的陷阱之中。我們常聽到有人強調「不可以吃豬血、豬肉」,往往如此強調的人都會說:「《聖經》是如此記載的」。如果說我們真的要嚴格遵守《舊約律法書》全部的規定,那麼,我們禮拜堂的門口就要掛上一個牌子,寫著「婦女生理週期來的時候,不可進入禮拜堂」,因為依照《利未記》的規定,這樣的婦女是不潔淨的(利15:19-30)。神學院的招生簡章也必須寫清楚:「身體有殘缺的人,不可報考。」因為《律法書》規定,「任何身體有殘缺的人不可向我獻食物祭;這是世世代代該遵守的條例。凡身體殘缺的,論是瞎眼的、瘸腿的、五官不正的、畸形的、手腳殘廢的、駝背的、矮小的、眼睛有毛病的、有皮膚病的,或閹人,都不可向我獻祭。」(利21:16-20)
這樣說的意思,是希望那些不吃豬血、豬肉的人,自己不吃也就算了,因為這與他對《聖經》的了解有關,但不可勉強別人也跟他一樣,甚至將吃豬肉、豬血看成犯罪一般的嚴重,這是錯的。
藉著愛表達出來的信心
我們要知道,上帝所應許給世人的救恩,是完全與遵行律法沒有任何關聯。所以保羅說:「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v.4)一個重生得救、重新與上帝建立和好關係的人,並不是遵行律法的結果,而是聖靈的力量藉著我們的信心達成的(v.5)。因為「在基督耶穌裡,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發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v.6)。
第6節可以說是這一章最中心的經文。保羅高舉耶穌基督超過一切,除了耶穌基督,其他的都是屬於次要的。他將有沒有受割禮這個問題擺在一邊,希望加拉太信徒能以信靠耶穌基督為信仰重點。只要抓住重點,其他次要的都可以放下。因此,他強調「耶穌基督就是愛」,這愛是和信心連結在一起的。
保羅所說的「愛」,並不是口頭說說的「愛」,而是付諸「實際的行動」。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就是將「愛」付諸「行動」最好的典範,我們也因十字架「愛的行動」可以重新與上帝和好,再一次成為「應許的兒女」。此外,保羅本身也是一位將「愛」付諸「行動」的使徒,從他邀請各地所開拓的教會共同為耶路撒冷教會貧困的信徒募捐,救濟他們生活上的需要,就可以看出他是很實際地在實踐「愛」的信仰。當他寫信給哥林多教會的信徒,說明有關聖靈的問題時,也是以實踐「愛」來提醒他們:不要只從聖靈充滿、感動後所表顯出來的種種外在行為來論斷信仰的強弱、是非、對錯(林前十三章)。
保羅相信,加拉太信徒起初所領受、所信靠的,就是耶穌基督十字架上愛的福音真理。如今,他們怎麼會被猶太基督徒所強調的《摩西律法》所迷惑呢?保羅特別將信仰比擬為田徑場中的賽跑,如果突然間有人衝進跑道攔阻正在進行賽跑的人,此舉不但影響了賽跑的人得獎,更嚴重的,會影響到賽跑者的安全(v.7)。那些傳遞「另一種福音」的猶太基督徒,正是加拉太信徒奔跑天路時最大的攔阻。
此外,保羅更用當時所流行的一句諺語:「一點麵酵能使全團都發起來。」(v.9)指明猶太基督徒所傳遞「接受割禮和相信耶穌基督同等重要」,就是破壞福音真理的「酵母」,腐蝕了加拉太信徒原有的信心,也使這種腐蝕的力量逐漸擴大在所有信徒當中。
「酵母」在以色列民族中被當作是「邪惡」的記號或力量,因為食品如果保存不當,就會因發酵而腐壞不能食用。因此,他們規定在獻祭時,不准用含有酵的祭物,以表明純淨、聖潔(利2:11)。耶穌基督也曾用「酵母」比喻法利賽人的偽善(路12:1)。
保羅確信,加拉太信徒一定能夠分辨什麼是「真正的」福音真理,絕對不會被猶太基督徒「錯誤的」謬論影響。保羅更嚴厲地警告那些傳遞「律法主義」搧動人心、擾亂信仰的人,他們一定受到上帝嚴厲的懲罰。最後,保羅再一次清楚地表明,正是因為自己所堅持、所傳遞的是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恩,因此,他才會被那些律法主義者厭惡、排斥,以致遭受許多的逼迫、患難。雖然如此,他依然沒有任何畏懼,繼續為真理來奔波。
各位親愛的兄姊,當我們回顧起初信主的過程時,是因為那些「繁文縟節的信仰規定」,還是因為信靠「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愛」呢?我相信,絕對是後者。耶穌基督十字架上的愛將我們原本「自我的生命」轉變成為「分享的生命」,使我們也願意用「基督的愛」來愛所有的人。
有許多宣教師就是用這種犧牲的、無私的愛,為耶穌基督贏得了許多寶貴的靈魂。如蘭大衛醫生娘連瑪玉女士,她甘願切下自己的皮膚,補在周金耀牧師受傷的患部,以免除截肢的命運。這項「愛的舉動」感動了周金耀牧師,因此,他甘心接受福音,並且立志將來也要成為一位傳教師。
出身於牧家(PK)的近代中國著名文學作家林語堂,曾經對基督信仰不諱言地指出:「中國人信仰基督教,大多數人是因為和遵守基督教訓的基督徒的人格有了親密的接觸,發覺他們之間『彼此相愛』以後才開始信的。」由此可知,基督徒生命的信仰見證,是最直接、最坦然,也是最沒有距離的宣教方式。
結論
誠如雅各所說:「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2:17)作為屬於基督的教會,必須有這樣的認識:「用實際的行動,在眾人面前展現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這是基督徒最重要的功課。」不需要找許多堂皇的理由來說明「愛」是甚麼,愛是行動,且是具體的行動。基督徒僵化的信仰,只會成為別人認識耶穌基督救恩的攔阻。
各位親愛的兄姊,真正的信心是透過「愛的行動」表現出來,也就是基督徒生命的見證,而不是說一套就連自己也搞不太懂的「神學」,讓聽的人感到一頭霧水,或是堅持一些與信仰無關緊要的條文、律例,以致窄化、扭曲福音真理的真正意涵。求聖靈幫助我們,真實活出耶穌基督Agape的屬靈生命內涵。
2016年3月30日 星期三
空的墳墓(復活節)
日期:2016/03/27
經文:約翰福音二十章1-18節
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2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裡。3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4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5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6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7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8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9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10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11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12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13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什麼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裡。14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15耶穌問他說: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裡,我便去取他。16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17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18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引言
哈利路亞!今天是主耶穌基督復活的日子(復活節),照主耶穌自己所說的,祂「已經從死裡復活了」!我們是否有感到無比地「歡喜」和「雀躍」呢?我們歡喜的是:「我們的生命不再被罪惡(原罪)捆綁,如今已經成為新造的人,擁有一個嶄新的生命」。我們雀躍的是:「我們重生的生命因為主耶穌應許的聖靈的幫助,就有能力和勇氣去向萬民見證主耶穌的復活是真實的」。
的確,基督徒的生命就是要成為「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見證人。誠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3-17節所說:「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
既然我們都要成為「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見證人,首先,我們就得確認「復活的真象」──空的墳墓。
死人的居住地──墳墓
我們要如何確定一個人已經「死亡」?除了醫學上的判定(沒有呼吸心跳、沒有腦波活動)之外,「墳墓」可以說是一個人「走到生命盡頭」最好的證明。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被安置在「墳墓」之後,表示他從此不會再與「活著的人」有任何交集,「墳墓」將是他永遠的居所,是他長眠之處。
在上週五(前天),我們也看見了主耶穌「死亡的記號」──安置在墳墓裡,這件事對所有曾跟隨祂的人來說,簡直是一場噩夢:(1)那些曾被主耶穌醫治或幫助的人不解的是,這麼良善的人怎麼會遭遇如此悲慘的結局;(2)渴望以色列國復興的猶太人也悲傷絕望,因為主耶穌並不是他們期待的君王;(3)主耶穌的門徒更是整個幻滅,因為他們無法獲得一官半職。
的確,主耶穌「已經死了」,並且「死得很徹底──被人安置在墳墓裡」。沒有人想過還能再見到祂慈祥的容面,再聽到祂溫柔的聲音,再領受祂充滿能力的作為;沒有人想過拉撒路所經歷的神蹟也將在主耶穌的身上發生;更沒有人想到主耶穌生前曾經說過「祂會在三天後復活」的話真的會成就。從今以後,大家只能用「緬懷的方式」來思念主耶穌,在清明節時來到祂的墳墓前舉行一場追思禮拜,在墳墓上擺一些鮮花。
空的墳墓之成就
然而,就在主耶穌被人安葬在石墓的「三天之後」,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發生了,墳墓內居然找不到主耶穌的遺體!誠如使徒彼得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後所說:「主耶穌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3,24)
依照《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記載,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有幾位婦女來探視主耶穌安葬的墳墓,為的是要用香膏膏抹祂的身體。原本這個工作是在亡者安葬之前完成的,只因為主耶穌安葬的時間非常匆忙(當時快天黑了),所以只能稍微將祂的遺體做簡單的清理,然後用細麻布裹好放到墳墓裡。
當這些婦女來到主耶穌的墳墓前時,竟然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挪開了,並且主耶穌的遺體也不見了。這是什麼樣的情形,難道有盜墓者偷走了主耶穌的遺體(v.2)?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呀!其一,主耶穌又不是家財萬貫的人,根本沒有陪葬品可偷,更何況祂還是個罪犯,祂的墳墓絕對是沒有人去理它。其二,封閉石墓所使用的石頭,絕非一、兩個人所能移開,而是需要動用許多人力才能推得動(可16:3,4)。因此,不會有人沒事會去打擾亡者。其三,墓的外面不但有派士兵看守,還有貼上封條(太27:65,66),有誰「那麼不要命」敢與官府對立?
從《馬太福音》的記載,我們得知封閉主耶穌墳墓的石頭,是由「超自然的能力(天使)」輥開的(太28:2);而天使將石頭輥開的目的,是要讓守在墳墓前的士兵和前來探視的人知道「墳墓已空」,主耶穌已經照自己所說的「從死裡復活」了!只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卻以為是有人將主耶穌的遺體移走,直到主耶穌親自在她面前顯現,她才知道主耶穌真的「從死裡復活」了,她就趕快去告訴所有的門徒這件事(v.18 )。
空的墳墓之省思
各位親愛的兄姊,「主耶穌空的墳墓」到底有什麼樣的意義呢?我們可以從這件事得到什麼信仰省思呢?
首先,如果主耶穌沒有從死裡復活,祂救贖的工作就沒有完成,而我們仍然被罪轄制,無法恢復與上帝的關係(林前14:17)。主耶穌「救贖工作」的第一階段,就是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透過祂的流血捨身,使人類自亞當以來的「原罪」得以除盡,不再被上帝記念。接著,主耶穌的復活成為一個「重生的記號」,使所有接受祂救恩的人也可以獲得一個「嶄新的生命」,也就是與主耶穌同復活的新生命。
這就好像我們將穿髒的衣服丟入洗衣機、倒入洗衣精、啟動洗衣開關,並且完成洗衣工作之後,竟然忘記將洗好的衣服拿出來晾乾,以致洗好的衣服悶在洗衣機裡又滋生細菌,倒頭來又得重洗一次。唯有將洗好的衣服拿出來晾乾,爾後我們才有乾淨的衣服可穿。
第二,既然我們已經透過主耶穌的死和復活獲得一個「重生的生命」,我們就必須使這個新生命更加充實,天天被聖靈更新、不斷成長進步。在《路加福音》第十章的記載中,主耶穌曾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鬼出去了,啞吧就說出話來。污鬼在離開這個人之後,四處走來走去要尋找安歇之處,但卻一直找不著。後來,牠又回到那人身邊,看見裡面(生命)打掃乾淨、修飾好了,就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結果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路10:14,24-26)
這段故事其實是要提醒每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必須重視「屬靈生命的餵養工作」。當基督徒領受新生命之後,他就像嬰兒一樣,需要用「靈奶(信仰課程)」來餵養,使其生命可以不斷成長。假如我們養育一個嬰兒,結果發現養了好幾年都沒有長大,還是維持嬰兒的狀態時,難道我們不會擔心嗎?豈不是儘快地帶他去看醫生嗎?
「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該是「繼續住在墳墓裡的屍體」,冰冷又沒有生命氣息,我們必須「離開墳墓(脫離罪)」,並且讓「新生命的元素」不斷注入,才不會再次被魔鬼擄去。
第三,一個與主耶穌「同死同復活」的基督徒,要用「復活的新生命」為主耶穌作見證。保羅曾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基督徒的「大使命」就是要用「復活的新生命」,向眾人見證「只有復活的主耶穌能翻轉人的生命」。
當施洗約翰被希律王關在監獄裡時,他聽到主耶穌所作的事,就打發兩個門徒去問祂說:「那將要來的是祢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主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眼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痳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太11:2-5)從主耶穌的回答,我們得知一項重要的信息:主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翻轉人的生命。
誰能夠證明主耶穌真的有如此「神奇的能力」呢?誰能夠宣揚主耶穌這個「奇妙的作為」呢?不就是我們這些已經「出死入生、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嗎?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各位在座的兄姊,請問我們都有成為「復活的主耶穌」的見證人嗎?
結論
親愛的兄姊,你是否仍然讓主耶穌躺在那個黑暗的墳墓裡呢?讓我們再次來思想保羅的這段話:「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林前15:13-17)
求聖靈幫助我們,用「復活的新生命」見證主耶穌的墳墓已是空的,祂已經復活了。因著祂的復活,我們擁有「嶄新的人生」,我們也願意將這樣「嶄新的人生」分享給所有的人都可以領受。
經文:約翰福音二十章1-18節
1七日的第一日清早,天還黑的時候,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2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對他們說:有人把主從墳墓裡挪了去,我們不知道放在哪裡。3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裡去。4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的更快,先到了墳墓,5低頭往裡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只是沒有進去。6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裡去,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裡,7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捲著。8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看見就信了。9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裡復活。10於是兩個門徒回自己的住處去了。11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裡看,12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一個在頭,一個在腳。13天使對他說:婦人,你為什麼哭?他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我不知道放在哪裡。14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裡,卻不知道是耶穌。15耶穌問他說:婦人,為什麼哭?你找誰呢?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裡,我便去取他。16耶穌說:馬利亞。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17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你往我弟兄那裡去,告訴他們說,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18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他又將主對他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引言
哈利路亞!今天是主耶穌基督復活的日子(復活節),照主耶穌自己所說的,祂「已經從死裡復活了」!我們是否有感到無比地「歡喜」和「雀躍」呢?我們歡喜的是:「我們的生命不再被罪惡(原罪)捆綁,如今已經成為新造的人,擁有一個嶄新的生命」。我們雀躍的是:「我們重生的生命因為主耶穌應許的聖靈的幫助,就有能力和勇氣去向萬民見證主耶穌的復活是真實的」。
的確,基督徒的生命就是要成為「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見證人。誠如保羅在《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3-17節所說:「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
既然我們都要成為「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見證人,首先,我們就得確認「復活的真象」──空的墳墓。
死人的居住地──墳墓
我們要如何確定一個人已經「死亡」?除了醫學上的判定(沒有呼吸心跳、沒有腦波活動)之外,「墳墓」可以說是一個人「走到生命盡頭」最好的證明。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被安置在「墳墓」之後,表示他從此不會再與「活著的人」有任何交集,「墳墓」將是他永遠的居所,是他長眠之處。
在上週五(前天),我們也看見了主耶穌「死亡的記號」──安置在墳墓裡,這件事對所有曾跟隨祂的人來說,簡直是一場噩夢:(1)那些曾被主耶穌醫治或幫助的人不解的是,這麼良善的人怎麼會遭遇如此悲慘的結局;(2)渴望以色列國復興的猶太人也悲傷絕望,因為主耶穌並不是他們期待的君王;(3)主耶穌的門徒更是整個幻滅,因為他們無法獲得一官半職。
的確,主耶穌「已經死了」,並且「死得很徹底──被人安置在墳墓裡」。沒有人想過還能再見到祂慈祥的容面,再聽到祂溫柔的聲音,再領受祂充滿能力的作為;沒有人想過拉撒路所經歷的神蹟也將在主耶穌的身上發生;更沒有人想到主耶穌生前曾經說過「祂會在三天後復活」的話真的會成就。從今以後,大家只能用「緬懷的方式」來思念主耶穌,在清明節時來到祂的墳墓前舉行一場追思禮拜,在墳墓上擺一些鮮花。
空的墳墓之成就
然而,就在主耶穌被人安葬在石墓的「三天之後」,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發生了,墳墓內居然找不到主耶穌的遺體!誠如使徒彼得在五旬節被聖靈充滿後所說:「主耶穌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上帝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徒2:23,24)
依照《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的記載,在七日的第一日清早,有幾位婦女來探視主耶穌安葬的墳墓,為的是要用香膏膏抹祂的身體。原本這個工作是在亡者安葬之前完成的,只因為主耶穌安葬的時間非常匆忙(當時快天黑了),所以只能稍微將祂的遺體做簡單的清理,然後用細麻布裹好放到墳墓裡。
當這些婦女來到主耶穌的墳墓前時,竟然看見石頭已經從墳墓挪開了,並且主耶穌的遺體也不見了。這是什麼樣的情形,難道有盜墓者偷走了主耶穌的遺體(v.2)?但這是不可能發生的事呀!其一,主耶穌又不是家財萬貫的人,根本沒有陪葬品可偷,更何況祂還是個罪犯,祂的墳墓絕對是沒有人去理它。其二,封閉石墓所使用的石頭,絕非一、兩個人所能移開,而是需要動用許多人力才能推得動(可16:3,4)。因此,不會有人沒事會去打擾亡者。其三,墓的外面不但有派士兵看守,還有貼上封條(太27:65,66),有誰「那麼不要命」敢與官府對立?
從《馬太福音》的記載,我們得知封閉主耶穌墳墓的石頭,是由「超自然的能力(天使)」輥開的(太28:2);而天使將石頭輥開的目的,是要讓守在墳墓前的士兵和前來探視的人知道「墳墓已空」,主耶穌已經照自己所說的「從死裡復活」了!只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卻以為是有人將主耶穌的遺體移走,直到主耶穌親自在她面前顯現,她才知道主耶穌真的「從死裡復活」了,她就趕快去告訴所有的門徒這件事(v.18 )。
空的墳墓之省思
各位親愛的兄姊,「主耶穌空的墳墓」到底有什麼樣的意義呢?我們可以從這件事得到什麼信仰省思呢?
首先,如果主耶穌沒有從死裡復活,祂救贖的工作就沒有完成,而我們仍然被罪轄制,無法恢復與上帝的關係(林前14:17)。主耶穌「救贖工作」的第一階段,就是將自己獻上當作活祭,透過祂的流血捨身,使人類自亞當以來的「原罪」得以除盡,不再被上帝記念。接著,主耶穌的復活成為一個「重生的記號」,使所有接受祂救恩的人也可以獲得一個「嶄新的生命」,也就是與主耶穌同復活的新生命。
這就好像我們將穿髒的衣服丟入洗衣機、倒入洗衣精、啟動洗衣開關,並且完成洗衣工作之後,竟然忘記將洗好的衣服拿出來晾乾,以致洗好的衣服悶在洗衣機裡又滋生細菌,倒頭來又得重洗一次。唯有將洗好的衣服拿出來晾乾,爾後我們才有乾淨的衣服可穿。
第二,既然我們已經透過主耶穌的死和復活獲得一個「重生的生命」,我們就必須使這個新生命更加充實,天天被聖靈更新、不斷成長進步。在《路加福音》第十章的記載中,主耶穌曾趕出一個叫人啞吧的鬼,鬼出去了,啞吧就說出話來。污鬼在離開這個人之後,四處走來走去要尋找安歇之處,但卻一直找不著。後來,牠又回到那人身邊,看見裡面(生命)打掃乾淨、修飾好了,就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結果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路10:14,24-26)
這段故事其實是要提醒每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必須重視「屬靈生命的餵養工作」。當基督徒領受新生命之後,他就像嬰兒一樣,需要用「靈奶(信仰課程)」來餵養,使其生命可以不斷成長。假如我們養育一個嬰兒,結果發現養了好幾年都沒有長大,還是維持嬰兒的狀態時,難道我們不會擔心嗎?豈不是儘快地帶他去看醫生嗎?
「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不該是「繼續住在墳墓裡的屍體」,冰冷又沒有生命氣息,我們必須「離開墳墓(脫離罪)」,並且讓「新生命的元素」不斷注入,才不會再次被魔鬼擄去。
第三,一個與主耶穌「同死同復活」的基督徒,要用「復活的新生命」為主耶穌作見證。保羅曾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基督徒的「大使命」就是要用「復活的新生命」,向眾人見證「只有復活的主耶穌能翻轉人的生命」。
當施洗約翰被希律王關在監獄裡時,他聽到主耶穌所作的事,就打發兩個門徒去問祂說:「那將要來的是祢嗎,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主耶穌回答說:「你們去把所聽見所看見的事告訴約翰。就是瞎眼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痳瘋的潔淨、聾子聽見、死人復活、窮人有福音傳給他們。」(太11:2-5)從主耶穌的回答,我們得知一項重要的信息:主耶穌來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翻轉人的生命。
誰能夠證明主耶穌真的有如此「神奇的能力」呢?誰能夠宣揚主耶穌這個「奇妙的作為」呢?不就是我們這些已經「出死入生、重生得救」的基督徒嗎?主耶穌說:「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人點燈,不放在斗底下,是放在燈臺上,就照亮一家的人。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4-16)各位在座的兄姊,請問我們都有成為「復活的主耶穌」的見證人嗎?
結論
親愛的兄姊,你是否仍然讓主耶穌躺在那個黑暗的墳墓裡呢?讓我們再次來思想保羅的這段話:「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並且明顯我們是為神妄作見證的,因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若死人真不復活,神也就沒有叫基督復活了。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基督若沒有復活,你們的信便是徒然,你們仍在罪裡。」(林前15:13-17)
求聖靈幫助我們,用「復活的新生命」見證主耶穌的墳墓已是空的,祂已經復活了。因著祂的復活,我們擁有「嶄新的人生」,我們也願意將這樣「嶄新的人生」分享給所有的人都可以領受。
2016年3月3日 星期四
成為上帝應許的兒女(加9)
日期:2016/03/06
對學生而言,透過電腦網路的資訊,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找到需要的資料,有些學生甚至是直接用「複製、貼上」兩個簡單的動作,來完成所有的作業。也難怪有些學者憂心,現在的學生已經不知道如何在圖書館找資料了。
對懶得出門購物的人而言,透過電腦網路的購物網,可以直接購買喜歡的商品,如果不喜歡還可以退貨。也難怪現在有所謂的「宅男、宅女」的稱號出現。
對喜歡聊天的人而言,透過電腦網路的即時通,可以暢所欲言,不受到高額電話費的約束,盡情享受聊天的樂趣。更重要的是,還可以透過視訊看到對方的一舉一動。
對上班族而言,透過電腦網路的e-mail,可以迅速地收發信件,節省許多時間和郵資,也減少紙張的浪費,提升環保的意識。
雖然電腦網路可以帶來許多的便利,但網路也會為電腦使用者帶來最討厭的東西-病毒。記得在神學院三年級時,同學們為了按時完成畢業論文,可以說是忙得頭昏腦脹、日夜顛倒、作息不正常。就在這個緊張又關鍵的時刻,有幾位同學的電腦居然中毒,以致電腦嚴重當機。
當然,電腦當機並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畢業論文的資料會不會就此全部完蛋了。果真如此,真的會讓人「欲哭無淚」呀!感謝主!後來同學們的資料都還完好如初,他們趕緊將資料備份,以免又在關鍵的時刻,發生電腦中毒的悲劇。
電腦病毒可怕的地方,在於它會一直不斷地以「變種」的方式出現,就好像感冒病毒一般,會有許多類型的流行性感冒。因此,電腦使用者一定會為自己的電腦安裝防毒軟體,並且經常「更新」病毒碼,以免電腦被「變種」病毒感染。
純正的信仰也常常會被「流行性病毒」破壞,以致於失去了上帝賜予的「救恩」。如果我們的信仰不能經常「更新」病毒碼,也就是回歸《聖經》真理的教導,我們很容易就會被異端邪說影響,因而失去上帝透過基督所帶來「救恩的福份」。
保羅用亞伯拉罕後裔中最基本的兩個族群的關係背景,說明為什麼在耶穌基督裡,人不再需要律法的原因。他之所以會以亞伯拉罕後裔為比喻,主要是因為加拉太信徒被一群死守律法主義的猶太人基督徒迷惑,錯亂他們對福音真理的認知。因此,保羅要加拉太信徒知道,猶太基督徒所堅持關於「律法主義與耶穌基督救恩是同等重要」的說法,完全是錯解福音真理的本質。
既然加拉太信徒那麼崇尚律法主義,保羅就依據律法當中所記載的內容來教導他們。保羅說:「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v.21)保羅第一處所說的律法,指的是〈摩西律法〉,一般稱為「西乃之約」,是上帝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制定的約;而他在第二處所說的律法,指的是《摩西五經》,也就是《舊約聖經》的前五卷書,在《聖經》編輯當中,這五卷書被歸類為〈律法書〉。
熟知〈律法書〉的人都知道,〈摩西律法〉是屬於《摩西五經》的一部份,如果要強調律法的重要性,也是強調整個〈律法書〉-《摩西五經》,而不是只強調〈摩西律法〉而已。因此,保羅接著引用《創世記》16、17、21章關於亞伯拉罕、莎拉、夏甲、以實瑪利、以撒的背景作為比喻的題材,來解明「上帝應許的約」。
保羅在這裡所用的是一種典型「猶太拉比式論據」的方法,也就是「喻意式」(Allegory)的比喻法,這種比喻法通常是「象徵的意義遠勝過實質的意義」。保羅說:「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v.22-23)
保羅用亞伯拉罕的使女夏甲所生的兒子,與他的妻子撒拉所生的兒子來比喻「新舊」兩約。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所指的就是「舊約」,就是「律法主義」;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所指的就是「新約」,就是「耶穌基督的救恩」。處在「舊約」之中的人,是「為奴的」,仍然在罪惡的權勢之中;處在「新約」之中的人,是「自主的」,不再被罪所捆綁。
保羅用《創世記》這段故事作為比喻的目的,是要再一次喚起加拉太信徒的記憶,就是他們起初是因為「信靠耶穌基督」才得著救恩,還是因為「遵行摩西律法」才得著救恩呢?我們常常會說:「信仰是一種不斷學習的過程。」的確,就好像在先前講道中也有提到,信仰沒有「速成班」,沒有任何人在信主之後,不需要透過信仰造就課程、穩定的靈修生活,繼續在靈命上成長、進步。
就好像一顆剛發芽的種籽,如果沒有再繼續按時澆水、施肥、細心照顧,它如何能夠健康成長,在最後結出好吃的果實呢?如果我們的靈命不能持續更新,信仰的根基就無法穩固踏實,很容易中了人所編造巧妙的詭計,隨著各樣學風飄來飄去(弗4:14)。最後,我們就會像加拉太教會的信徒一樣,放棄原本純正的信仰,去隨從別的福音。
「宗教教育」就是「建造純正信仰根基」最根本的事工。我們可以發現,宗教教育愈建全的教會,她的羊群也會愈健康,他們不會想到羊圈外覓食,因為在羊圈內就能夠獲得飽足了!
馬偕牧師在台灣宣教30年的時間中(1872至1901),他開拓了60間教會;但更重要的是,他在一開始傳福音的事工時,就著手進行設立神學院,以培養、教育傳道者。這點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今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能夠在這動亂不安的世代中繼續存留下來,且見證福音的主要因素。由此可知,要穩定信徒的信仰根基,就必須教育,且是不斷地教育,這樣信徒的靈命才能不斷成長提升。
這段經文中保羅最主要的用意,是要提醒那些死守律法主義的猶太基督徒,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思想是錯誤的。《摩西律法》的價值,已經隨著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不再具有救贖的功效;如今最重要的是有沒有「新的生命」,這新的生命來自上帝救贖的應許,是他藉著耶穌基督顯明出來的恩典。
最後,保羅再次回到一開始引喻的主題,就是:基督徒和以撒一樣,也是從上帝特別應許的恩典中所「出生」的兒女。他再次引用《創世記》21章9-10節經文的背景,來比喻猶太人和基督徒之間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於:一是以《摩西律法》為救恩記號的猶太人,另一是因為上帝特別恩典而得到救贖的基督徒。雖然前者迫害後者,但最後迫害者反而成為失落者,因為他們得不到他們原本也可以得到的福份。
因此,保羅說:「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並不是女奴的兒女,而是自由的女子所生的。」(v.31)基督徒之所以有新的生命,不是因男女之間的結合得到的,而是來自上帝的賞賜。這也是保羅一再強調的:「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林後5:17)
我們常常會說:「在上帝的國度中,只有兒女,沒有孫兒女,因為信仰不是遺傳的,是必須透過每個人與上帝關係的建立。」常常我們在教會中所看見的是現象是:信仰的熱忱,或是信仰的根基一代不如一代。意思是說:基督信仰的家庭到了第二、三、四代之後,很有可能就會失去一開始的光彩,甚至是不曉得所信為何?
我曾經聽過比較離譜的是,某位擔任教會長老的第n代信徒,居然搞不清楚《新舊約聖經》的經卷,把《舊約》翻到《新約》,《新約》翻到《舊約》。還有就是將《新舊約聖經》的人物搞混,《舊約》的掃羅王說成《新約》的使徒保羅(原名為掃羅-希伯來名),《新約》的使徒保羅說成《舊約》的所羅門王。
或許,這樣的例子讓我們聽起來感到很好笑,但在這個例子背後所代表的是什麼樣的意義呢?耶穌曾說:「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太20:16)身長在基督教家庭的人應該感到慶幸,因為他們不需要經歷許多逼迫、患難、困苦的過程,就能夠得到耶穌基督救恩的福音。只是,往往這種不需努力、不需吃苦來得到福音的人,總是對信仰馬馬虎虎,甚至在最後離棄了原有的信仰。
相反的,那些不是身長在基督教家庭的人,他們真的是歷經千辛萬苦才擁有這個福份,成為上帝國家庭中的一份子。因此,他們一旦得到了這個千載難逢的恩典,就會不斷在信仰上追求,不斷地更新靈命,使信仰根基可以更加穩固。因為他們總覺得,自己的信仰落後給那些已經有好幾代基督信仰的人許多年的時間。
在之前的講道中我一再強調,洗禮不能視為是進入上帝國的護照,或是入場卷,而是我們對信仰的告白與確信。如果我們以為洗禮之後就保證將來一定會進入新天新地之中,這樣的想法就太過天真了。我們所要追求的,是在洗禮之後如何與上帝建立更好的關係,更加體貼祂的心意,並且願意不斷更新、造就、提昇自己的靈命,便我們的生命可以愈來愈像主耶穌基督。如此,我們才能真正稱為上帝的兒女。
無論我們是第幾代基督徒,我們都應該在信仰上不斷追求。教會中有許多宗教教育的課程,就是為了幫助我們更認識自己的信仰,更認識聖經真理,更認識上帝的作為。上帝只有兒女,而沒有孫兒女;我們千萬不要以為出生在基督教的家庭中,信仰觀念就會比第一代信徒正確。坦白說,愈多代的基督徒在信仰上的認知,常常不及那些第一代基督徒。因為前者以為自己什麼都知道了,而後者卻不斷想要對信仰有更多的認識。
屬靈生命並不會因為出生在基督教家庭獲得遺傳,上帝的恩典也不會因為出生在基督教家庭獲得遺傳,這話絕對是正確的。如果我們真以為信仰是可以遺傳的,我們就犯了猶太人所指「必須遵行摩西律法才能得救」一樣的毛病。
求聖靈幫助我們,使我們可以在成為上帝應許兒女的身份之後,也可以在靈命上不斷更新、成長、進步,用生命來見證主耶穌的救恩。
經文:加拉太書四章21-31節
21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22因為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23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24這都是比方:那兩個婦人就是兩約。一約是出於西乃山,生子為奴,乃是夏甲。25這夏甲二字是指著亞拉伯的西乃山,與現在的耶路撒冷同類,因耶路撒冷和他的兒女都是為奴的。26但那在上的耶路撒冷是自主的,他是我們的母。27因為經上記著:不懷孕、不生養的,你要歡樂;未曾經過產難的,你要高聲歡呼;因為沒有丈夫的,比有丈夫的兒女更多。28弟兄們,我們是憑著應許作兒女,如同以撒一樣。29當時,那按著血氣生的逼迫了那按著聖靈生的,現在也是這樣。30然而經上是怎麼說的呢?是說:把使女和他兒子趕出去!因為使女的兒子不可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一同承受產業。31弟兄們,這樣看來,我們不是使女的兒女,乃是自主婦人的兒女了。
引言
隨著高科技時代的來臨,幾乎每個家庭當中都會有電腦。而電腦的好處有哪些呢?對學生而言,透過電腦網路的資訊,可以用最快的速度找到需要的資料,有些學生甚至是直接用「複製、貼上」兩個簡單的動作,來完成所有的作業。也難怪有些學者憂心,現在的學生已經不知道如何在圖書館找資料了。
對懶得出門購物的人而言,透過電腦網路的購物網,可以直接購買喜歡的商品,如果不喜歡還可以退貨。也難怪現在有所謂的「宅男、宅女」的稱號出現。
對喜歡聊天的人而言,透過電腦網路的即時通,可以暢所欲言,不受到高額電話費的約束,盡情享受聊天的樂趣。更重要的是,還可以透過視訊看到對方的一舉一動。
對上班族而言,透過電腦網路的e-mail,可以迅速地收發信件,節省許多時間和郵資,也減少紙張的浪費,提升環保的意識。
雖然電腦網路可以帶來許多的便利,但網路也會為電腦使用者帶來最討厭的東西-病毒。記得在神學院三年級時,同學們為了按時完成畢業論文,可以說是忙得頭昏腦脹、日夜顛倒、作息不正常。就在這個緊張又關鍵的時刻,有幾位同學的電腦居然中毒,以致電腦嚴重當機。
當然,電腦當機並不是最大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畢業論文的資料會不會就此全部完蛋了。果真如此,真的會讓人「欲哭無淚」呀!感謝主!後來同學們的資料都還完好如初,他們趕緊將資料備份,以免又在關鍵的時刻,發生電腦中毒的悲劇。
電腦病毒可怕的地方,在於它會一直不斷地以「變種」的方式出現,就好像感冒病毒一般,會有許多類型的流行性感冒。因此,電腦使用者一定會為自己的電腦安裝防毒軟體,並且經常「更新」病毒碼,以免電腦被「變種」病毒感染。
純正的信仰也常常會被「流行性病毒」破壞,以致於失去了上帝賜予的「救恩」。如果我們的信仰不能經常「更新」病毒碼,也就是回歸《聖經》真理的教導,我們很容易就會被異端邪說影響,因而失去上帝透過基督所帶來「救恩的福份」。
保羅最後的勸勉
當保羅以詳盡的論述,再一次將基督福音的真理講解給加拉太信徒,並且透過他先前與加拉太信徒建立的感情,來懇求他們接受勸告之後,保羅引用《聖經》歷史上的一個例證,來為書信中基督教教義的部份作一個總結。保羅用亞伯拉罕後裔中最基本的兩個族群的關係背景,說明為什麼在耶穌基督裡,人不再需要律法的原因。他之所以會以亞伯拉罕後裔為比喻,主要是因為加拉太信徒被一群死守律法主義的猶太人基督徒迷惑,錯亂他們對福音真理的認知。因此,保羅要加拉太信徒知道,猶太基督徒所堅持關於「律法主義與耶穌基督救恩是同等重要」的說法,完全是錯解福音真理的本質。
既然加拉太信徒那麼崇尚律法主義,保羅就依據律法當中所記載的內容來教導他們。保羅說:「你們這願意在律法以下的人,請告訴我,你們豈沒有聽見律法嗎?」(v.21)保羅第一處所說的律法,指的是〈摩西律法〉,一般稱為「西乃之約」,是上帝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所制定的約;而他在第二處所說的律法,指的是《摩西五經》,也就是《舊約聖經》的前五卷書,在《聖經》編輯當中,這五卷書被歸類為〈律法書〉。
熟知〈律法書〉的人都知道,〈摩西律法〉是屬於《摩西五經》的一部份,如果要強調律法的重要性,也是強調整個〈律法書〉-《摩西五經》,而不是只強調〈摩西律法〉而已。因此,保羅接著引用《創世記》16、17、21章關於亞伯拉罕、莎拉、夏甲、以實瑪利、以撒的背景作為比喻的題材,來解明「上帝應許的約」。
保羅在這裡所用的是一種典型「猶太拉比式論據」的方法,也就是「喻意式」(Allegory)的比喻法,這種比喻法通常是「象徵的意義遠勝過實質的意義」。保羅說:「律法上記著,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一個是使女生的,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然而,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v.22-23)
保羅用亞伯拉罕的使女夏甲所生的兒子,與他的妻子撒拉所生的兒子來比喻「新舊」兩約。那使女所生的是「按著血氣生的」,所指的就是「舊約」,就是「律法主義」;那自主之婦人所生的是「憑著應許生的」,所指的就是「新約」,就是「耶穌基督的救恩」。處在「舊約」之中的人,是「為奴的」,仍然在罪惡的權勢之中;處在「新約」之中的人,是「自主的」,不再被罪所捆綁。
保羅用《創世記》這段故事作為比喻的目的,是要再一次喚起加拉太信徒的記憶,就是他們起初是因為「信靠耶穌基督」才得著救恩,還是因為「遵行摩西律法」才得著救恩呢?我們常常會說:「信仰是一種不斷學習的過程。」的確,就好像在先前講道中也有提到,信仰沒有「速成班」,沒有任何人在信主之後,不需要透過信仰造就課程、穩定的靈修生活,繼續在靈命上成長、進步。
就好像一顆剛發芽的種籽,如果沒有再繼續按時澆水、施肥、細心照顧,它如何能夠健康成長,在最後結出好吃的果實呢?如果我們的靈命不能持續更新,信仰的根基就無法穩固踏實,很容易中了人所編造巧妙的詭計,隨著各樣學風飄來飄去(弗4:14)。最後,我們就會像加拉太教會的信徒一樣,放棄原本純正的信仰,去隨從別的福音。
「宗教教育」就是「建造純正信仰根基」最根本的事工。我們可以發現,宗教教育愈建全的教會,她的羊群也會愈健康,他們不會想到羊圈外覓食,因為在羊圈內就能夠獲得飽足了!
馬偕牧師在台灣宣教30年的時間中(1872至1901),他開拓了60間教會;但更重要的是,他在一開始傳福音的事工時,就著手進行設立神學院,以培養、教育傳道者。這點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今天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能夠在這動亂不安的世代中繼續存留下來,且見證福音的主要因素。由此可知,要穩定信徒的信仰根基,就必須教育,且是不斷地教育,這樣信徒的靈命才能不斷成長提升。
成為上帝應許的兒女
今天經文27節的內容中,保羅特別引用了《以賽亞書》54章1節先知以賽亞的預言。這段預言是針對那些被擄到巴比倫當奴隸的以色列人所說的「得救應許」,這個應許給予以色列人民獲得更大的生命力。保羅引用先知以賽亞的預言,是為了說明一件事:往後外邦人的信徒將會比猶太人的基督徒更多,更具有生命力。這段經文中保羅最主要的用意,是要提醒那些死守律法主義的猶太基督徒,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思想是錯誤的。《摩西律法》的價值,已經隨著耶穌基督釘死在十字架上,不再具有救贖的功效;如今最重要的是有沒有「新的生命」,這新的生命來自上帝救贖的應許,是他藉著耶穌基督顯明出來的恩典。
最後,保羅再次回到一開始引喻的主題,就是:基督徒和以撒一樣,也是從上帝特別應許的恩典中所「出生」的兒女。他再次引用《創世記》21章9-10節經文的背景,來比喻猶太人和基督徒之間的差異。這種差異在於:一是以《摩西律法》為救恩記號的猶太人,另一是因為上帝特別恩典而得到救贖的基督徒。雖然前者迫害後者,但最後迫害者反而成為失落者,因為他們得不到他們原本也可以得到的福份。
因此,保羅說:「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並不是女奴的兒女,而是自由的女子所生的。」(v.31)基督徒之所以有新的生命,不是因男女之間的結合得到的,而是來自上帝的賞賜。這也是保羅一再強調的:「無論誰,一旦有了基督的生命就是新造的人;舊的已經過去,新的已經來臨。」(林後5:17)
我們常常會說:「在上帝的國度中,只有兒女,沒有孫兒女,因為信仰不是遺傳的,是必須透過每個人與上帝關係的建立。」常常我們在教會中所看見的是現象是:信仰的熱忱,或是信仰的根基一代不如一代。意思是說:基督信仰的家庭到了第二、三、四代之後,很有可能就會失去一開始的光彩,甚至是不曉得所信為何?
我曾經聽過比較離譜的是,某位擔任教會長老的第n代信徒,居然搞不清楚《新舊約聖經》的經卷,把《舊約》翻到《新約》,《新約》翻到《舊約》。還有就是將《新舊約聖經》的人物搞混,《舊約》的掃羅王說成《新約》的使徒保羅(原名為掃羅-希伯來名),《新約》的使徒保羅說成《舊約》的所羅門王。
或許,這樣的例子讓我們聽起來感到很好笑,但在這個例子背後所代表的是什麼樣的意義呢?耶穌曾說:「這樣,那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了。」(太20:16)身長在基督教家庭的人應該感到慶幸,因為他們不需要經歷許多逼迫、患難、困苦的過程,就能夠得到耶穌基督救恩的福音。只是,往往這種不需努力、不需吃苦來得到福音的人,總是對信仰馬馬虎虎,甚至在最後離棄了原有的信仰。
相反的,那些不是身長在基督教家庭的人,他們真的是歷經千辛萬苦才擁有這個福份,成為上帝國家庭中的一份子。因此,他們一旦得到了這個千載難逢的恩典,就會不斷在信仰上追求,不斷地更新靈命,使信仰根基可以更加穩固。因為他們總覺得,自己的信仰落後給那些已經有好幾代基督信仰的人許多年的時間。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上帝透過耶穌基督救贖的應許,使我們可以脫離原本奴僕的身份,因為我們是憑著應許所生的兒女,這是上帝為世人所訂的新約。既然我們稱自己為上帝的兒女,那麼,我們究竟對這位「阿爸天父」有多熟悉呢?我們是否真的能夠了解祂的心意呢?在之前的講道中我一再強調,洗禮不能視為是進入上帝國的護照,或是入場卷,而是我們對信仰的告白與確信。如果我們以為洗禮之後就保證將來一定會進入新天新地之中,這樣的想法就太過天真了。我們所要追求的,是在洗禮之後如何與上帝建立更好的關係,更加體貼祂的心意,並且願意不斷更新、造就、提昇自己的靈命,便我們的生命可以愈來愈像主耶穌基督。如此,我們才能真正稱為上帝的兒女。
無論我們是第幾代基督徒,我們都應該在信仰上不斷追求。教會中有許多宗教教育的課程,就是為了幫助我們更認識自己的信仰,更認識聖經真理,更認識上帝的作為。上帝只有兒女,而沒有孫兒女;我們千萬不要以為出生在基督教的家庭中,信仰觀念就會比第一代信徒正確。坦白說,愈多代的基督徒在信仰上的認知,常常不及那些第一代基督徒。因為前者以為自己什麼都知道了,而後者卻不斷想要對信仰有更多的認識。
屬靈生命並不會因為出生在基督教家庭獲得遺傳,上帝的恩典也不會因為出生在基督教家庭獲得遺傳,這話絕對是正確的。如果我們真以為信仰是可以遺傳的,我們就犯了猶太人所指「必須遵行摩西律法才能得救」一樣的毛病。
求聖靈幫助我們,使我們可以在成為上帝應許兒女的身份之後,也可以在靈命上不斷更新、成長、進步,用生命來見證主耶穌的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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