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4/08
經文:約翰福音一章1-14節
1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2這道太初與神同在。3萬物是藉著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著他造的。4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5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6有一個人,是從神那裡差來的,名叫約翰。7這人來,為要作見證,就是為光作見證,叫眾人因他可以信。8他不是那光,乃是要為光作見證。9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11他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12凡接待他的,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13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14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他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
引言
我們都喜歡有「免費」的東西(贈品)可以領或拿,並且出於人性「貪婪的本性」,我們總是能夠拿多少就盡量拿多少,反正不拿白不拿。而這種現象最常在大賣場見到。有時大賣場為了要替某項商品做促銷活動(特別是食品),他們會在走道擺放一些免費試吃的商品。吃過的人如果喜歡該商品,就會花錢購買。但或許我們也發現,有些人只是為了試吃,他們不斷出現在排列的隊伍之中,造成賣場人員的困擾(,趕也不是,不趕也不是,畢竟做生意還是以和為貴)。
我們都知道,在農曆過年前年貨大街的商店都會讓消費者試吃比較,之後再決定要不要買。記得幾年前新聞就曾經報導,有人私下拿著塑膠袋在年貨大街裡大肆搜括「試吃」的商品,當他們從街頭走到街尾之後,也袋子也裝滿了,因此他們根本不用花錢買。這事情讓各商店非常不開心,於是後來決定只擺放一小盤的商品供人試吃,免得又有人肆無忌憚地「大把抓」。
我相信,這種提供給消費者「免費試吃」的商品,不過是為了滿足消費者一時「口腹的慾望」和「滿足感」,但實際上根本就吃不到商品本身的菁華(因為只有吃一小部分)。除非我們願意付出代價(花錢購買)將商品買回家,我們才能夠吃到商品最佳的品味。
同樣的,信仰也必須付出「相當程度」的代價,我們才能夠品嚐到信仰內涵中的精髓。或許我們也常常聽一些基督徒提到,主耶穌的救恩是白白得來的,只要我們願意伸出雙手來接受,就可以擁有這份禮物。其實這句話只說對了一半,但還不夠完全。的確,主耶穌的救恩是白白得來的,因為那是上帝「主動」向世人顯明祂就是一位「慈愛」的上帝。問題是,主耶穌的救恩只是上帝給予,而我們伸手接受這麼簡單嗎?
救恩是上帝主動提供
自今年一月開始,我們在禮拜中以〈基要真理〉為主軸作「系列性講道」,不知各位兄姊還記得哪些主題呢?從一開始我們認識了上帝的本質和屬性,上帝起初與人類和萬物之間「和諧shalom」的關係。接著「罪」進入世界之後,使人與上帝、人與人、人與己,以及人與萬物的關係「破裂」,最讓人感到遺憾的是,人類必須承受「死亡」的終局。
只是,上帝因為疼惜按照自己的形像和樣式創造的人類,祂選擇以動物的死暫時取代人類的死。就這樣,上帝提供了一套「暫時除罪(贖罪祭)」的方法,使人類免於「立即死亡」的刑罰。後來,上帝親自揀選了一個民族(以色列人,並不是他們比其他民族更優秀,而是上帝的憐憫與恩典),並且將誡命和律法頒佈給他們遵行,好使世人可以從這個民族的「生命見證」看見上帝的榮耀。
可惜的是,以色列人不但沒有善盡「上帝見證人」的責任,反而是一直在違背上帝的誡命和律法,並且不斷挑戰上帝的最大底線(最大容忍度)。雖然上帝持續透過許多先知向以色列人提出警告,使他們可以重新回轉歸向祂。可惜的是,他們的心早已經被罪惡充滿,絲毫沒有任何悔改的意向。最令人感到遺憾的是,以色列人——這個被上帝揀選的民族,最終因為背叛上帝而被外族剿滅,並且被擄到異邦成為奴隸。
的確,原本「上帝見證人」這個角色的責任,就是要讓所有的人因此(見證人)看見上帝的榮耀、經歷上帝的真實存在。只是,以色列人的行為卻是荒腔走板,完全偏離上帝的道路。就像許多商品會邀請某些知名的藝人代言一樣,因為消費者相信這些藝人所說的話都是具有公信力的,他們一定有親身體驗過該商品才會願意成為見證人。但事實證明,有些藝人根本就沒有使用過代言的商品,他們完全是為了賺取廣告費才會替該商品代言。
或許上帝也知道,無論人類再怎麼努力想要用「人的方式」在獻祭的事情上做到盡善盡美,到最後仍無法達到祂的標準。因此,上帝決定用「神的方式」徹底解決「罪」和「死亡」的問題——獻上自己的獨生子使全人類獲得救贖。上帝這麼做是為了顯明自己是一位公義又慈愛的神。誠如《約翰福音》三章16節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又如保羅所說:「因一人的悖逆,眾人成為罪人;照樣,因一人的順從,眾人也成為義了。」(羅5:19)
在此我們看見上帝透過一個「一次性」和「永久性」的方法——耶穌基督的十字架,解決了長久以來人類犯罪之後必須承受死亡的終局。(這就是上次講道中所提到的,耶穌基督就是那一把正確的鑰匙,為我們開啟天國之門。)就好像我們行走在沙漠之中,結果將所有的水都喝盡了,在極度絕望無助之際,突然有「 心人士」提供我們「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水源,解救了我們瀕臨死亡的困境。爾後,我們又可以獲得充足的精神體力,繼續邁向前面的旅程。
誠如先知 以賽亞對每位渴慕上帝的人所說的恩言:「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沒有銀錢的也可以來。你們都來,買了吃;不用銀錢,不用價值,也來買酒和奶。」(賽55:1)主耶穌也說:「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裡來的,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約6:35)
如何領受救恩
各位親愛的兄姊,既然上帝已經主動釋出善意,也提供了一個與人類和好的方法,使我們可以重新與祂恢復關係,我們是否願意把握這個千載難逢的機會呢?再者,我們該有什麼樣的行動才能夠領受這份救恩呢?
首先就是要在上帝面前認罪、知罪,並且徹底悔改。很多人都以為基督信仰的內容實在是太簡單了,怎麼可能只要相信並且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就能夠得救,是否還要做些什麼才比較說得過去(合理)呢?的確,有時基督徒在傳福音的時候,為了要讓人趕快進入「願意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這個步驟,往往會忽略「帶領人為自己的罪認罪悔改」。
事實上,當我們決志要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之前,仍有幾個步驟是不能忽略的:(1)承認自己是一個不完全的罪人;(2)知道自己對罪的無能為力(無法倚靠修行、做功德、道德約束…等方式來除罪);(3)對罪徹底的悔悟,並祈求耶穌基督用祂的寶血洗淨所有的罪,從此不再犯罪。
或許我們會認為,要做到這幾個步驟又不是什麼困難的事,只是對多數人來說,要真正做到「認罪、知罪,並且徹底悔改」,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多數人不願意承認自己是有罪的。誠如今天經文所說:「光照在黑暗裡,黑暗卻不接受光。…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卻不認識他。祂到自己的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祂。」(v.4,10-11)
墨西哥有一種跳豆,一被太陽照著,便在地上打滾,一直滾到石頭或是草木之陰影之下為止。這種怪豆所以如此,是因豆的裡面,曾經鑽入一種蟲,以吃豆肉為生。蟲慢慢長大,豆肉也漸漸吃完,只剩一個空殼。這蟲怕熱,太陽一照,牠便掙扎逃避,而使豆殼轉動,直到找到陰影方才停止下來。
各位親愛的兄姊,當「真理之光」照在我們的身上時,我們是否願意透過她的光照看見自己生命的不完全,並且承認我們真的需要主耶穌的救恩來改造我們的生命?或者我們就像那隻跳蟲一樣,急忙躲到黑暗的地方,免得我們醜陋、罪惡的一面被人看見呢?使徒約翰曾說:「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基督徒領受救恩最重要的是罪得赦免,而不是害怕被人看見我們曾有過的罪孽。
要領受救恩的第二個行動,就是要用信心來接受救恩。「信心(信仰)」是什麼呢?這個字在希臘文中動詞的意思是「相信某事,對某事有確信」,名詞的意思是「對任何真理的堅信、相信」。就基督信仰而言,我們只相信耶穌基督是唯一的救主,這是獨一無二的真理。[主耶穌曾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14:6)。]
我比較喜歡用「信仰的行動力」來表達一個人的信心,簡單來說,「信心」不能只是一種頭腦的相信而已,而是要用行動來表現出來。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們是否相信牧師身邊這張椅子可以承受自己的體重?你們如何相信呢?如果我們只是嘴巴說相信,卻不願意親自坐上這張椅子(行動力),或是對這張椅子的支撐力仍抱持懷疑的態度,事實上,這都不是真正的信心;真正的信心就是毫不猶豫地走到這張椅子前面轉身坐下。
十九世紀英國著名佈道家 司布真曾經一度膽怯到一個地步,若是無人陪伴,他就不敢穿過馬路。一日,他在英格蘭銀行附近,遇見一位盲人,對方緊緊抓住他的手臂,請他帶他穿過那條可能是全倫敦人、車來往最多的路。他只得承認,連他自己也不敢冒險。
那位盲人說:「可是你是看得見的。」司布真答說:「是的。我是看得見的;但是我害怕。」盲人說:「只要你是看得見的,我便信任你。」終於信任勝了膽怯,司布真便和那位盲人安全走過馬路。盲人就說:「我知道可以信任你。」
司布真經常提起這件事,藉此勸人信靠耶穌基督。他說,被人信任的感覺,使他戰勝了自己的膽怯,因他不願叫信他的人失望。照樣人若愈發信靠耶穌基督,祂便愈發成就祂的應許。
《希伯來書》的作者告訴我們:「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11:6)停留在腦袋的信仰不能幫助我們得到救恩,只有真正願意付諸行動(信仰行動力)的人才能得到上帝的賞賜。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耶穌基督的救恩確實是一份免費、上帝為所有人類預備的禮物,但這不表示我們不需要付出行動就能獲得。就好像當我們在極度口渴之時,有人遞一杯清涼的冷飲給我們,如果我們不願意伸手接取,當然無法透過那杯冷飲解渴。
因此,領受耶穌基督的救恩必須付出如此的行動:(1)要在上帝面前認罪、知罪,並且徹底悔改;(2)要用信心來接受救恩。我相信,透過這兩個信仰的實際行動,我們必然能在上帝的面前得著稱義,再次恢復上帝兒女的身分,並領受上帝應許我們各樣的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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