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0/13
經文:馬太福音四章23節~五章12節
四23耶穌走遍加利利,在各會堂裡教訓人,傳天國的福音,醫治百姓各樣的病症。24他的名聲就傳遍了敘利亞。那裡的人把一切害病的,就是害各樣疾病、各樣疼痛的和被鬼附的、癲癇的、癱瘓的,都帶了來,耶穌就治好了他們。25當下,有許多人從加利利、低加波利、耶路撒冷、猶太、約但河外來跟著他。五1耶穌看見這許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門徒到他跟前來,2他就開口教訓他們,說:3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4哀慟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安慰。5溫柔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承受地土。6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7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8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9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10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11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12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
引言
每當聽到「福氣」這兩個字時,我就想到香港著名影帝「發哥(周潤發)」自1987年起為臺灣〈三洋藥品〉生產的提神飲料──維士比──所代言的廣告。事實上,從古至今所有的人都一直在追求「幸福」。問題是,到底「幸福」是什麼呢?要怎麼做才能獲得「真正的幸福」呢?
古代哲學家認為,「人可以透過好的生活實踐來獲得幸福或極致幸福」。中世紀初期的神學家 波伊丟斯將幸福定義為:「所有事物合一所達到的圓滿狀態。」中世紀後期的神學家 阿奎那則認為「人可以依靠自己的力量在此生努力追求幸福,但那永不止息、永恆的極致幸福卻只能靠上帝的恩賜」。
然而,當代哲學卻將幸福視為一種感覺,是一種充滿樂趣的狀態。甚至有人認為能夠「製造」幸福或是「花錢買」幸福,比如說「做自己喜歡的事」就是一種幸福。但我們的生活經驗卻告訴我們:「幸福是買不到的」。既然如此,我們該如何擁有「真正的」幸福呢?
在希臘文中用三個字來描述「幸福」。第一個字是「eudaimonia」,即「美好的德性」之意,也就是說「幸福」是靠自身靈性修練得來的。第二個字是「eutyche」,即「有美好的事發生在我身上」之意,也就是說「幸福」是外來的,我們無法靠自己的行為強迫它出現。第三個字是「makarios」,即「幸福的、非常幸福的」,這個字通常用在希臘眾神身上,表達了眾神本身和諧、自由又快樂的狀態。
有趣的是,《舊約聖經》就是用「makarios」這個字來描述遵守上帝誡命之人的狀態;《新約》則描述那些聽到耶穌的話並遵從祂的話的人。由此可知,真正的「幸福」是透過一種「深入與上帝接觸(聆聽、跟從並實踐耶穌的話)」所得到的禮物。各位兄姊,你想要(正在)追求的是哪種「幸福」呢?
耶穌在山上的教導
在上次的講道有提到,耶穌為了避開許多來自各地跟著祂的群眾,祂就帶著門徒上了山並且開口教訓他們(v.1-2)。的確,為了有效訓練、教導門徒,使他們更明白上帝國福音的精髓,遠離人群和吵雜的環境是必要的。就好像有些教會在安排門徒訓練時都會刻意選擇去靈修營地舉行。就這樣,耶穌將那些因為看見或聽見神蹟奇事才來跟隨祂的群眾支開,並帶著自己所揀選的門徒往山上去。
許多聖經學者都將這段「上山教導」的過程視為與當初摩西在西乃山領受〈十誡〉有著密切的關係。《馬太福音》的作者有意將耶穌視為「新的摩西」,耶穌這次在山上教導門徒除了象徵摩西曾在西乃山領受上帝的律法,並將它帶給其子民一樣,耶穌這次上山的目的也是為了帶來律法新的詮釋,使那些遵行的人可以獲得真正的幸福快樂。
關於上帝的律法,很多人都會認為這是上帝對以色列人的約束或限制,因為在〈十誡〉中就用了八個「不可」的負面字眼,這讓人看起來很不友善,以致對上帝有錯誤的認識。事實上,上帝在西乃山向以色列人頒佈律法並不是要狹制他們,畢竟他們已在埃及做了四百多年的奴隸,是上帝使他們恢復自由身。在此,上帝是要與以色列人建立盟約,使他們永遠蒙福,這才是律法的最終目的。
既然如此,為什麼我們仍常會認為律法是一種約束或限制呢?因為我們不喜歡被規定「應該或不應該」做什麼事,我們希望擁有「無限制」的自由、享受「不被拘束」的權利。只是,我們所「認為」的自由真的能夠「利己利人」嗎?或者,我們所「認為」的自由只是為了「自己」的好處?
舉個簡單的例子,現在便利商店外都有張貼「禁止吸菸」的告示,特別是有些便利商店外都有設置桌椅給客人使用。只是,吸菸的人根本無視告示的存在,他們還是一副「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的在吸菸,最沒水準的是他們吸菸後隨手將菸蒂丟在路旁,以致便利商店的門口髒亂不堪。因此,我們可以說「禁止吸菸」的規定是在約束或限制人的自由嗎?
上帝知道人性總是被「罪」誘惑,而「罪」又是人類與上帝親近、領受上帝恩福的攔阻;為了避免以色列人失去上帝選民本該有的福分,上帝藉由「生命得以蒙福」的準則──律法──提醒他們要常常敬畏上帝並且持守聖潔的生活。摩西自從在西乃山領受這個「生與福、死與禍」的誡命一直到臨終之前,他總是不斷向以色列人提醒這件事。
可惜的是,以色列人並沒有確實遵行上帝的命令,他們在進入迦南地之後受到異族文化和信仰的影響,與上帝漸行漸遠,最後不但失去了國家土地,更失去了上帝與他們所立的盟約和應許的福分。就這樣,以色列人開始過著「一無所有(貧窮)」的生活,他們不僅在物質上(土地、財富)一無所有,在精神上(國家、領袖)和心靈上(信仰、聖殿)也同樣一無所有。
因此,當耶穌開口教導「虛心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這件事時,聽到的人眼睛一定會為之一亮,因為自從猶大亡國之後,他們內心已經有五百多年的時間是空虛和貧乏的,如今他們終於可以再次獲得滿足了。
其實這句話在希臘文中比較正確的翻譯是「有福了!靈裡貧窮的人們!因為天國是他們的」(現代中文譯本的翻譯「承認心靈貧乏」比較接近原來的意思)。耶穌用一個宣告的口吻來呼籲凡是願意承認自己是「靈裡貧窮」的人,都要領受這個「享有天國般充滿福氣」的應許。
有學者認為,「虛心(靈裡貧窮)」被安排在八福中的第一福的原因,是在於只有當一個人可以完全認清自己是處於「貧窮、棄絕和痛苦」的狀態時,他才學會承認自己不過是一個凡人,世間一切的成就、慾望和享受都不再能滿足他,他需要一個從天而來的祝福,這樣的福分將使他的生命再次與天連結,並且活出屬天(上帝的旨意)的價值觀。
承認自己「靈裡貧窮」的人也是一個謙卑的人,因此他願意降服在上帝的主權之下,並全心全意遵行上帝所吩咐的誡命和律例,這樣的人將是有福的人。誠如詩人所說:「行為完全、遵行耶和華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遵守他的法度、一心尋求他的,這人便為有福!」(詩119:1-2)
虛心的人有福了
各位親愛的兄姊,當這個世界不斷告訴我們要擁有物質上(財富、權勢、地位)或是悟性上(知識、學問、才能)的富足才算是有價值、有福氣的人時,我們是否也受到這樣的價值觀影響而迷失自己呢?這些東西真的能夠使我們獲得真正的幸福嗎?
在王陽明牧師所寫的〈窮得只勝下錢〉這本書指出:「人生兩條路:『生活的幸福』不等於『生命的幸福』,兩樣幸福我們都需要。」他在序言中提到一則值得我們深思的故事。
相傳有一位旅居美國、事業相當成功的女企業家,住在山邊風景優美的豪宅。 有一天,女企業家接到一通很久沒有聯繫的高中好友的電話,說有事要到美國開會,想順道飛去看她。她非常高興,要求好友一定要多住幾天。
到了約定的日子,這位女企業家開了一部非常高級的車子去接機。抵達家門時,果真是一棟氣派十足的豪華住宅,四周是一片翠綠寬廣的草坪,其間還有花園、網球場、以及游泳池。車庫裡除了到機場接機的車子之外,還有一部非常高級的汽車和一部跑車。豪宅裡面有十幾間空著的房間,任由這位好友選擇,每個房間裡面並且掛有高價的名畫。
安頓之後,這位好友問說家人呢?這時女企業家臉色一沉,說:「我先生有外遇,很少回家。」這位好友為了緩頰,馬上問:「那孩子呢?」女企業家嘆口氣說:「孩子大了,有自己的理想,住在別的城市。」接著嘆口氣說:「你不知道,我現在是『窮得只剩下錢』。」
的確,如果「物質上和悟性上的滿足」真的可以讓我們感到富足的話,我們的內心就不會感到貧窮,甚至認為自己活得很痛苦。因此,「窮得只剩下錢」所要表達的就是雖然生活富有,但生命卻貧窮;雖然豐衣足食,卻是不安空虛。
王牧師指出,自古以來人類就在設法尋找出路,追求幸福。在這些努力的過程中,人類發展出科學主義、物質主義、倫理主義、法治主義、以及各種宗教。這麼多的幸福之道,如果不能引領人類從上帝來滿足生命深處的空位,到頭來還是無解,還是那個不安空虛,孤單的靈魂。
各位兄姊,我們願意承認自己是一個在「靈裡貧窮」的人嗎?坦白說,有許多「表面上」的基督徒並未發現自己有這方面的問題,因為他們未曾認真思考自己與上帝之間具有什麼樣的關係。簡單來說,信仰對這些人而言或許只是發生在禮拜天兩個小時的宗教儀式之中,因此他們並不會刻意去思考、省察自己靈性是否缺乏富足,是否生病健康的問題。
誠如主耶穌所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太9:12)的確,通常我們會發現世上「有限的人事物」永遠無法填補自己生命中的空缺才想要求救時,往往不是已經病入膏肓或是走到人生的盡頭。但這並不是說我們已經無藥可救,而是需要花更多的時間來處理許多過去一直累積下來的生命議題。
在福音書中曾提到一位年輕的財主向耶穌詢問「該做什麼」才能得到永生的故事。這位年輕的財主其實是一個遵守律法的猶太教徒,耶穌也喜愛他。可是,當耶穌要求他必須「變賣財產去幫助窮人,然後還要跟隨祂」時,卻讓年輕的財主變了臉色,他就憂憂愁愁的離開了。於是耶穌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上帝的國是何等的難哪!」(路18:17-23)
這位年輕的財主以為承受永生的方法是藉由「做什麼」來獲得,但耶穌卻是要他「放棄」什麼,也就是真實看見生命「最貧窮」的部分。當我們的生命可以做到「一無所求、一無所知、一無所有」時,我們才能抓住生命中最大且最重要的幸福來源──天父上帝。當我們抓住了主耶穌這個「有福」的應許之後,我們自然能夠享受天國的各樣福分。
結論
各位兄姊,世上的各種物質和悟性都是上帝賞賜的禮物,為使我們可以享受生活、建立人際關係。只是,這些並不是我們獲得「幸福」的管道。如果我們將擁有物質和悟性的多寡來決定生命「幸不幸福」,我們終將發現即使「賺得全世界」,心靈的空虛和貧窮依然無法得到滿足。
一位精神科醫師曾在〈商業周刊〉的文章中表示,「有錢人要操煩的事情,真的比窮人多很多」。他還特別指出:「如果財富能帶來快樂,2006年英國萊斯特大學調查公布的〈世界快樂地圖〉,喜馬拉雅山麓下的小國不丹不可能名列第八名。如果財富能帶來幸福,寶來證券金融集團總裁白文正先生不會選擇跳海自殺。如果財富能減少憂鬱,某財閥少東不會說自己情緒常常低落,活得很辛苦!」
或許我們都以為一個在肉體上可以獲得滿足的人才稱為幸福快樂的人,但事實真是如此嗎?上帝曾透過先知阿摩司警告以色列人說:「人飢餓非因無餅,乾渴非因無水,乃因不聽耶和華的話。」(摩8:11b)各位兄姊,只有當我們承認「靈裡貧窮」時,我們才能看見「抓住上帝的應許」才是生命中最大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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