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5/09
經文:馬太福音十五章21-28節
21耶穌離開那裡,退到推羅、西頓的境內去。22有一個迦南婦人,從那地方出來,喊著說:主啊,大衛的子孫,可憐我!我女兒被鬼附得甚苦。23耶穌卻一言不答。門徒進前來,求他說:這婦人在我們後頭喊叫,請打發他走吧。24耶穌說: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25那婦人來拜他,說:主啊,幫助我!26他回答說: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27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28耶穌說:婦人,你的信心是大的!照你所要的,給你成全了吧。從那時候,他女兒就好了。
引言
小時候我們都曾有向父母請求的經驗,無論是請求父母為我們購買什麼東西,或是請求父母帶我們去什麼地方玩。我們知道,有時父母不一定會立即給予回應,因為有些東西並不是那時候我們需要擁有的,有些地方可能對我們當時的年紀是不適合前往的。雖然隨著年紀漸長我們知道父母當時的決定都是正確的,但對於期待滿足慾望的我們而言,任何拒絕都會讓我們認為父母不夠愛我們。
或許我們都曾在夜市或是百貨公司看過這樣的戲碼,小孩因父母不願意買玩具給他們而賴在地上不肯走,有些甚至會歇斯底里的大哭大鬧。有原則的父母不會妥協於小孩的哭鬧,他們會直接將小孩帶走;只是有些過度寵愛小孩的父母因禁不住他們的哭鬧,最後只好花錢了事,免得父母因小孩脫序的行徑而讓他們顏面盡失。
其實,有時我們向天父上帝祈禱某件事時,也會像小孩一樣以哭鬧耍賴的方式來呼求。有些人甚至會用比較極端的方式——像是「如果上帝不答應,以後就不再相信祂」——來和上帝談判。但這明顯已經僭越了上帝的主權,誠如祂自己所說:「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出33:19b),我們要確信上帝一定會在最適當的時機點給予超過所求所想的恩典。
福音是為誰預備的?
「福音是為誰預備的?」這個問題對所有的基督徒而言或許是非常容易回答:「福音不正是為世上所有人預備的!這還需要問嗎?」因為耶穌在升天之前曾向門徒說:「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又說:「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馬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徒1:8)
的確,從耶穌所說的〈大使命〉我們得知,祂要我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使所有按著上帝的形像和樣式所創造的世人都願意認罪悔改,重新返回上帝國的大家庭中。保羅也如此說:「我不以福音為恥;這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先是猶太人,後是希臘人。」又說:「難道上帝只作猶太人的上帝嗎?不也是作外邦人的上帝嗎?是的,也作外邦人的上帝。」(羅1:16,3:29)
雖然如此,耶穌起初出來傳上帝國福音的時候,祂宣講的對象多是以猶太人為主,因此祂所到之處都會先進入猶太人的會堂裡。「會堂(Synagogue)」是猶太人被擄到巴比倫之後才開始成立的,當時因他們在異邦已沒有聖殿可以敬拜上帝,只能透過在會堂裡聚會、禱告和研讀《聖經》,重新反省他們的信仰,並決心順從上帝的旨意,免得因再次背叛上帝而選民的身分被上帝剪除。
這事也提醒所有同信的人(基督徒)參與共同禮拜的重要性。在牧會的過程中,難免都會聽到兄姊提出這樣的說詞:「牧師,信仰是自己與上帝的關係,所以我自己在家裡敬拜上帝就好了,毋須每個主日都去教會參加禮拜。」基本上,我認為這樣的說法都只是為了合理化自己不想撥空參加禮拜(親近上帝)的藉口。容我再次提醒,信仰是同信的群體與上帝的關係,得救才是個人與上帝的關係。
如果我們對《聖經》夠了解就會知道,以色列人的信仰是在共同聚集獻祭和敬拜之中得以建造起來,而初代信徒也是每天都聚在一起敬拜和禱告,透過信仰共同體來經歷主耶穌的復活和同在。誠如《希伯來書》的作者的勸勉:「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倒要彼此勸勉,既知道那日子臨近,就更當如此。」(來10:25)
或許有時我們會因為臨時有事而無法參加禮拜,但這絕對不能變成常態。我們必須承認,人是「習慣性」的動物,一旦習慣養成了想要再改過來是很困難的,就像那些染癮的人。因此,不要再找各種自以為合理的藉口(不喜歡牧師、某人、聚會方式)拒絕參加禮拜,因為我們不是在拒絕人、不是在拒絕禮拜儀式,而是在拒絕上帝、拒絕恩典。
讓我們再回到耶穌宣講上帝國福音的對象多以猶太人為主這件事,耶穌會先將福音傳給猶太人聽見的原因有二:
(1)猶太人是上帝照應許立約的選民,是祂優先要拯救的民族,這也是耶穌在井邊與撒瑪利亞婦人對話所說「救恩是從猶太人出來的」(約4:22)之意涵。
(2)猶太人有上帝的啟示——《聖經》,他們可以很容易明白耶穌所傳講的信息,誠如耶穌所說:「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5:39)
因此,在今天經文中當這位迦南婦人呼求耶穌可憐自己的女兒時,耶穌才會有如此令人感到「不盡如人意」的回答:「我奉差遣不過是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v.24)。而當這婦人以更迫切的口吻懇求耶穌的幫助時,耶穌卻是以極為不堪的言詞「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作為回應(v.25)。或許我們對耶穌會如此的回答感到有些錯愕,因為我們認知中的耶穌不是滿有憐憫慈愛嗎?
事實上,耶穌在此所說的「狗(κυναρίοις)」並不是指「野狗」,而是指家裡養的小狗,小孩的寵物。雖然猶太人習慣以「狗(野狗)」稱呼外邦人,但耶穌在此卻是以「寵物狗」回答這位婦人,有可能是為了要試驗婦人的信心。而耶穌也從婦人的回應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v.27)得知,她對耶穌充滿信心。因此耶穌說:「婦人,妳的信心是大的!照妳所要的,給妳成全了吧!」她的女兒就在那時候好起來了(v.28)。
信心母親的呼求
各位兄姊,我們曾為了什麼事情向主耶穌迫切又不斷地呼求呢?就像經文中這位迦南婦人一樣,因渴望自己被鬼附得甚苦的女兒可以得到醫治,她放下身段向主耶穌大聲呼喊,為的就是期待主耶穌可以施予憐憫。
我們無從得知這位婦人是如何曉得耶穌擁有行神蹟的能力,按《馬太福音》四章24的記載「耶穌的名聲就傳遍了敘利亞」,我們大概可以了解這位婦人也是因耳聞而得知此事。因此,當這位婦人知道耶穌已經來到自己的居住地時,我們可以想像她的心有多麼激動,她終於可以親自來到耶穌的面前祈求祂醫治自己的女兒。
從這位迦南婦人的身上我們可以學習什麼樣的信仰功課呢?首先,就是要真正認識自己呼求的對象。從這位迦南婦人來到耶穌面前且大聲呼喊「主啊,大衛的子孫」這件事,我們不難發現她非常清楚耶穌的身分,這也是促成她的女兒最後可以獲得醫治的重要憑據。
我相信,我們都曾有去藥局買藥的經驗,我們會到藥局買藥一定是因為自己或家人的身體不適或有什麼症狀而前往購藥。因此,當藥局的藥劑師向我們詢問要買什麼藥時,絕對不會傻傻的站在櫃檯前不知要如何回答。同樣的,當我們向耶穌這位救主呼求時,是否真正認識祂的身分,明白祂的喜好?是否知道該向祂祈求什麼幫助?如果耶穌只是「我以為」或「我期待」的身分,何必呼求祂呢?
或許身為家長的人可以利用一點時間來想想,過去我們是如何為自己的兒女向主禱告?我不否認家長都有「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期待,因此,禱告的內容多停留在「健康平安的成長、擁有好的成績、考上理想的學校、找到一份好的工作、擁有幸福美滿的婚姻」;但這些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也就是不認識耶穌(未信者)的人所求的。
主耶穌曾說:「你們要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太6:33)一個真正信靠上帝、認識上帝的人,他知道什麼是第一優先——上帝的喜悅,因此在他祈求的每一件事上面都會「先求上帝的國和義」,而不是「滿足自己的期待和慾望」。所羅門王就是最好的例子。
當所羅門上基遍向上帝獻祭之後,上帝喜悅他所獻上的,於是夜間在夢中向他顯現。上帝對所羅門說:「你願我賜你甚麼?你可以求。」所羅門只向上帝求「智慧」,這「智慧」就是認識上帝以明辨祂的心意(王上3:4-9)。因此所羅門曾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箴9:10)各位兄姊,正確的認識上帝,我們所呼求的內容也會蒙上帝的應許。
第二,就是要以信心不住地開口呼求,直到主耶穌的旨意成全。雖然迦南婦人一開始的呼求並沒有得到耶穌的回應,並指稱她不是優先被找尋的對象,甚至最後還以近乎羞辱的方式告訴她:「不好拿兒女的餅丟給狗吃」(v.25)。但她仍不間斷地祈求耶穌的憐憫,以致耶穌希奇她的信心,最後照婦人所要的給她成全了,而她的女兒從那時候就得到痊癒了。
在〈我以禱告來到祢跟前〉這首詩歌中提到:「每一次我禱告,我搖動祢的手,禱告做的事,我的手不能做。」從「我搖動祢的手」這句歌詞得知,禱告必須是一種情詞迫切且持續不斷的態度,就好像小孩子在向父母懇切地請求一件事時不斷地搖動他們的手一樣,直到我們的禱告蒙上帝的悅納,因為這是上帝在基督耶穌裡向我們所定的旨意(帖前5:17)。
各位兄姊,我們曾用多少時間為哪一件事來操練自己的禱告,直到上帝成就我們所祈求的呢?中世紀神學家 奧古斯丁(Augutine)的母親 莫妮卡(Monica)就是「用信心不住開口呼求,直到主耶穌的旨意成全」的最佳典範。奧古斯丁自幼聰明過人,父親期望他能成為律師或政治家,但母親卻熱切期望他作基督徒,因此,從小就教導他《聖經》,並恆切的為兒子禱告。
16歲的奧古斯丁已有所成就,卻沉迷享樂、放縱情慾,最後更陷入摩尼教的迷誤。看到兒子離自己的期望越來越遠,莫妮卡並不灰心,她為兒子迫切流淚禱告、禁食,甚至哀求教職人員去勸說。
一位主教對她說:「時下那少年人的心還剛硬,但上帝的時候會來到。」她以為是推託之辭,繼續苦苦哀求。主教似有些不耐煩的對她說:「婦人,去吧!母親為他流這麼多眼淚的兒子,絕不會滅亡。」後來,奧古斯丁在米蘭悔改歸正,並由安波羅修主教(St.
Ambrosius)給他施洗,這才讓莫尼卡深感安慰。
就在莫妮卡病危即將離世時,她對奧古斯丁說:「我兒,我此生已毫無留戀之處,我的願望都已滿足。過去之所以暫留此世,不過是希望你能成為基督徒。但上帝的恩典超越我所求,使你竟能輕視人世的娛樂,成為上帝的僕人。我還求什麼呢?」莫妮卡為奧古斯丁流淚禱告30年的時間,希望自己的兒子可以悔改且成為基督徒,上帝最終不但滿足了她的心願,更讓奧古斯丁成為上帝的僕人。
結論
各位兄姊,在信仰這條路上我們都曾為許多事向上帝呼求、禱告,期盼上帝可以滿足我們的心願,成就我們的意向。但上帝並不是阿拉丁神燈裡的燈奴,可以滿足我們三個願望(慾望),如果我們所求的不合祂的心意,自然無法得到上帝的回應。
今天經文中這位迦南婦人的祈求就是我們最好的典範,首先她真正認識自己呼求的對象(主啊,大衛的子孫),因著這樣的認識,她用信心向主耶穌呼求,最後她的心願也被滿足了。各位兄姊,我們對上帝(主耶穌)的認識有多少呢?如果我們對上帝(主耶穌)的認識仍只是停留在「有求必應」的階段,那麼我們真該好好反省,因為我們的信仰還不如這位迦南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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