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7/20
經文:馬可福音五章1-20節
1他們來到海那邊格拉森人的地方。2耶穌一下船,就有一個被污鬼附著的人從墳塋裡出來迎著他。3那人常住在墳塋裡,沒有人能捆住他,就是用鐵鍊也不能;4因為人屢次用腳鐐和鐵鍊捆鎖他,鐵鍊竟被他掙斷了,腳鐐也被他弄碎了;總沒有人能制伏他。5他晝夜常在墳塋裡和山中喊叫,又用石頭砍自己。6他遠遠的看見耶穌,就跑過去拜他,7大聲呼叫說:至高神的兒子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神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8是因耶穌曾吩咐他說:污鬼啊,從這人身上出來吧!9耶穌問他說:你名叫什麼?回答說:我名叫群,因為我們多的緣故;10就再三的求耶穌,不要叫他們離開那地方。11在那裡山坡上,有一大群豬吃食;12鬼就央求耶穌說:求你打發我們往豬群裡,附著豬去。13耶穌准了他們,污鬼就出來,進入豬裡去。於是那群豬闖下山崖,投在海裡,淹死了。豬的數目約有二千。14放豬的就逃跑了,去告訴城裡和鄉下的人。眾人就來,要看是什麼事。15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見那被鬼附著的人,就是從前被群鬼所附的,坐著,穿上衣服,心裡明白過來,他們就害怕。16看見這事的,便將鬼附之人所遇見的和那群豬的事都告訴了眾人;17眾人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境界。18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從前被鬼附著的人懇求和耶穌同在。19耶穌不許,卻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20那人就走了,在低加波利傳揚耶穌為他做了何等大的事,眾人就都希奇。
引言
常言道:「人類是群居的動物,沒有人可以離群索居。」電影《浩劫重生》就是在描述一位因飛機失事而獨自在孤島上生活的人。看過這部電影的人大概都有印象,當男主角搭乘的公司貨機在海面上失事之後,他就被海浪沖上一座無人孤島,並且在沙灘上昏迷數天。而當他從昏迷中醒過來之後,他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大聲呼叫:「Hello, is anybody there?」
或許這就是人類的本能反應,當我們來到一個陌生的環境時,一定會很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孤單一人?是不是有熟識的人或其他人可以一起作伴?
後來男主角發現自己身處在一座無人荒島,他只好想辦法為自己創造一個夥伴——Wilson。其實Wilson是一顆排球,男主角為了讓自己可以有一個說話的對象,於是他就將一顆排球畫成人的臉形,並且在每次做事情前都會徵詢它的意見。只是,排球根本就不會說話,男主角這麼做的原因,是希望有人可以一起作決定、完成工作。
各位兄姊,我們是否有孤單一人的經驗?當我們在孤單一人時,會有什麼樣的心情呢?或許有些人處於孤單的原因並不是自願性的,好像猶太社會中的痳瘋病人,以及被社會遺棄的邊緣人。今天經文中的主角,就是一位被家庭遺棄、被社會遺棄,甚至被自己遺棄的人。他不被關心、沒有尊嚴、被惡鬼纏身,以致被人流放到黑暗的角落,過著悲慘的生活。
格拉森的奇遇
在上次的講道曾提到,耶穌、門徒以及跟隨者一同搭船前往加利利海的對岸——格拉森人的地方(v.1)。從前段經文(4:35-41)的內容得知,耶穌一行人坐船出發的時間是晚上,因此,他們抵達格拉森的時間應該是清晨時刻。
作者似乎有意告訴我們,耶穌這次渡船並不是為了前往其它地方才順道經過格拉森,祂是專程要前往格拉森這個外邦之地,因為上帝的福音是普世性的,是給世上所有人的,不只是猶太人才能獨享這個福分。但也有可能是耶穌知道這裡有人需要幫助(因祂是上帝的兒子),而這個人將成為在外邦宣教很重要的同工,因此,耶穌才會專程來到格拉森地區。
格拉森(Gerasa,有些古抄本為「格格森Gergesa」或「加大拉Gadara」——馬太福音8:28,離湖大約6哩)是位於加利利海 東岸的城市,離湖大約有35-40哩的距離,又因緊鄰加利利海,故也算是它的一部分。格拉森是羅馬帝國統治下的一個重要城市,在經濟或文化都有很好的成就。
那附近包括格拉森,總共有十個城市,這個區域也就是20節所說的低加波利(十邑),當地的居民多數都不是猶太人。從經文內容得知這地區的人有飼養豬(v.11),而豬在摩西律法中是屬於不潔淨的動物。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耶穌才剛在格拉森下船,向祂迎面而來的並不是一群慕名而來的群眾,反而是一個從墳地裡出來、被污鬼附著的人(v.2)。
在〈共觀福音書〉中,《馬太福音》是記載有兩個被鬼附的人,從墳地裡出來迎著耶穌,他們極其兇猛,甚至沒有人能從那條路上經過(太8:28)。也就是說,這兩個被鬼附的人常在那裡驚嚇路上往來的旅客,因此當他們看到耶穌和門徒出現時,就立刻從墳地裡跑出來。
根據《馬可福音》的描述得知這個人的幾項特徵:他一向住在墳地裡,沒有人能夠控制他,用鐵鍊也鎖不住他。許多次人用腳鐐手銬鎖住他,他卻打碎腳鐐,扭斷手銬。沒有人有夠大的力氣制伏他。他日夜在墳地和山野間大喊大叫,又拿石頭擊打自己(v.3-5)。
原本這個被鬼附的人從遠處看見一群人下船之後,想要照常前去驚嚇他們。然而,他察覺到耶穌竟然也在人群之中,他趕緊跑到耶穌面前跪下並大聲喊:「至高上帝的兒子 耶穌,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指著上帝懇求你,不要叫我受苦!」(v.6-7)在《路加福音》中提到:鬼央求耶穌不要吩咐牠們到無底坑去(路8:31)。這無底坑就是在末日審判時,所有敵基督者會被丟入的地方,在那裡要永遠受苦。
第8節是一段「置入性」的經文,主要在解釋污鬼為何要央求耶穌不要折磨牠們,因為當耶穌起初見到這個被鬼附的人時,曾吩咐污鬼從那人身上出來。而從耶穌與污鬼的對話得知,污鬼的名字叫做「群」(又稱軍團,羅馬軍隊主要的部隊組織,人數約數千人),因他們的數目很多。
污鬼擔心被耶穌趕入無底坑,就開口向耶穌討價還價。最後,污鬼請求耶穌讓牠們附著在豬裡面,耶穌也同意他們的請求。於是牠們全都從那人身上出來,進入豬群。接著整群豬(約兩千隻)衝下山崖,投入海裡,全都淹死了。放豬的人看見這個情形,連忙跑回城裡和周圍的鄉村去報告這消息,眾人都出來要看究竟發生什麼事(v.10-14)。
他們來到耶穌那裡,看見那個從前被鬼附著的人坐著,穿好衣服,神智清醒,就很害怕。令人困惑的是,當眾人看見被鬼附的人康復之後,並沒有因此感到歡喜,也沒有像加利利地區的人一樣,要求耶穌醫治更多病人,反而要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地區(v.15-17)。或許他們心裡正在思考:這個人才剛上岸就讓他們平白損失兩千隻豬的財產,若讓祂再多待一會,豈不是要損失更多的財產?由此可知,眾人是將利益看得比人命還來得重要。
最後,耶穌準備上船離開時,那個曾被污鬼附身的人來求耶穌說:「請讓我跟你去。」只是耶穌不答應,反而告訴他:「你回家去,告訴親友,主怎樣以慈愛待你和他為你所做的事。」於是那個人離開後開始在低加波利(十邑)傳揚耶穌在他身上所做的事;聽見的人沒有不驚奇的(v.18-20)。
何等大的事
各位兄姊,耶穌曾在我們身上做過哪樣大事?在經歷這些大事之後我們有何反應?是迫不及待想要與人分享耶穌為我們行的大事,還是認為這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或者我們從來就沒有感受到耶穌為自己做過什麼特別的事,因為祂不曾回應我們迫切的呼求,不願意聆聽我們痛苦的心聲,甚至不願意改變我們所面臨的各樣困境。
要經驗耶穌在我們身上所行的大事,首要步驟就是改變。要改變什麼呢?改變我們的心態,也就是少一點埋怨,多一點感謝。很多時候我們會覺得看不見神蹟,沒有神蹟出現,或是上帝沒在做事,是因為我們總是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是以「上帝」為中心。
從今天的經文得知,那些從格拉森地區出來看發生什麼事的人就是以「自我」為中心,他們沒有因為看見那位被鬼附著的人已經得到醫治而感到欣喜,畢竟這個人已經被鬼捆綁,也被家庭、社會遺棄很長的時間。相反的,他們看見的卻是因為無緣無故損失兩千隻豬的財產而感到氣憤難耐。
以「自我」為中心的信仰,常常都是以「利益」為優先,這也是上次在講道中提到的,將耶穌當作「有應公」——有求就一定得要回應。而這樣的信仰模式常使我們雖然正在經歷或已經經歷神蹟,卻仍感受不到上帝一直都在工作,以致對信仰冷淡、漠不關心。因此,我們會一直向上帝埋怨,甚至認為上帝不存在,否則怎麼會讓我們事事不順利、處處碰釘子,或是走頭無路呢?
除非我們願意改變信仰態度,我們有可能永遠看不見上帝的奇妙作為。或許有人會問:「那麼,我們該怎麼做呢?」其實很簡單,只要一生願意以「上帝」為中心即可。以「上帝」為中心的生活,就是用感恩的心來回應生活中經歷的每一件事。
意即從早上起床的那一刻起,為自己還有呼吸心跳來感謝上帝,為我們還有親人、朋友的陪伴來感謝上帝,為我們在衣、食、住、行、育、樂各方面都沒有缺乏來感謝上帝。我們會發現,當生活中對上帝的感謝愈多時,平安、喜樂也會不斷加添,同時也能常常經驗神蹟、處處享受神蹟。因此,我們根本就沒有時間會去埋怨上帝,因為上帝賜予的一切總是豐盛有餘。
要經驗耶穌在我們身上所行的大事的第二步驟就是為主作見證。要為主作什麼見證呢?就是與親友分享耶穌如何改變我們的生命。從今天的經文得知,當那位被鬼附著的人被耶穌醫治,再次恢復正常人的生活之後,他原本也想要與耶穌同行,只是耶穌並未答應他的請求,反而對他說:「你回家去,到你的親屬那裡,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是怎樣憐憫你,都告訴他們。」於是,他聽從耶穌的話回去自己的家鄉,向眾人傳揚耶穌為他作了何等大的事。
有些學者將這位被鬼附著的人視為宣教史上第一位使徒(宣教師),因為他是奉耶穌的差遣,在猶太以外的地區宣揚耶穌基督的名。我們不難發現,自從耶穌離開格拉森這個外邦地區之後,就不再返回此地。因此,我們稱呼這位被鬼附著的人為外邦地區的第一位使徒非常適切,因為他是特別被耶穌揀選,要留在家鄉來為主作見證的福音工作者。
各位兄姊,我們一生是否有什麼特殊經驗可以成為耶穌的見證人呢?如果我們不曾思考這個問題,或認為這個問題與自己無關;或許,從今天開始,我們得要認真思考這個問題,因為耶穌正在對我們說:「去將主為你所做的是何等大的事告訴親朋好友。」至於是什麼樣的大事,就讓我們仔細回顧人生。要記住,生命的每一天都有神蹟,生命的每一刻都是見證。
結論
我們曾否發現,新興的華語教會都會特別鼓勵、甚至要求的兄姊操練個人見證分享。雖然不見得每個人的見證都可以令人感動、充滿驚奇。但至少他們有勇氣在眾人面前講述自己如何經歷耶穌的恩典。
的確,見證總是可以激勵人心、讓人反省信仰,甚至成為傳福音最好的工具。有些人不敢作見證是因為信仰難以與生活結合在一起,毫無見證可言;有些人不敢作見證是擔心自己不光彩的過去會成為別人的笑談,或是變成有心人士攻擊的話題。有些人不敢作見證是認為自己的見證沒有高潮跌起的故事,沒有吸引人的亮點。
事實上見證根本就沒有好壞之分,只要我們願意與人分享主在自己身上所作的事,無論是大事或小事,都是我們對主的感恩、對主的見證。至於聖靈會用什麼方式來感動聽見的人,我們毋須擔心。
各位兄姊,耶穌已經為我們行了許多奇妙神蹟,我們是否有經驗到了呢?如果還沒,求主幫助我們可以改變態度,使我們可以用感恩的心面對每一天。如果有,求聖靈幫助我們可以成為一個大能的見證者,使那些聽見我們見證的人,因此可以得到救恩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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