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0/27
經文:使徒行傳二章22-36節
22以色列人哪,請聽我的話:神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他證明出來,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23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24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25大衛指著他說:我看見主常在我眼前;他在我右邊,叫我不至於搖動。26所以,我心裡歡喜,我的靈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27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28你已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必叫我因見你的面得著滿足的快樂。29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的對你們說:他死了,也葬埋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裡。30大衛既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31就預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也不見朽壞。32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33他既被神的右手高舉,又從父受了所應許的聖靈,就把你們所看見所聽見的,澆灌下來。34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但自己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35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36故此,以色列全家當確實的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
引言
〈基督信仰〉常常被非基督徒視為一個霸道、專制的信仰。為什麼呢?因為基督徒在向非基督徒傳福音時,常常都會這麼說:「信(耶穌)而受洗的(人)必然得救,不信的(人)必被定罪。」這樣的話聽在那些信仰其他宗教的人的耳裡,似乎有種「基督教比較高尚,而其他宗教都是邪門歪道」,所以都要被定罪,都要遭受滅亡。
的確,對基督徒而言,「信耶穌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是一個〈基督信仰〉上的真理,但對非基督徒(特別是擁有多元宗教信仰色彩的台灣社會)而言,這種說法(信耶穌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卻是一種「蠻橫不講理」的歪理。或許我們都曾被非基督徒問過類似的問題:「宗教不都是勸人為善的嗎?為什麼一定要信基督教?」我相信,有許多基督徒被問到這個問題時,都會啞口無言、無力反駁,或是正確地說出一個「讓人信服」的回答。
其實〈基督信仰〉和其他宗教信仰最大的差別,在於〈基督信仰〉強調「人的原罪無法自救,必須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而其他宗教信仰卻指出「人可以倚靠自己的能力(行善、積功德)改運,甚至死人也可以透過超渡減輕或免去死後的審判」。無怪乎,非基督徒總是認為〈基督信仰〉是一個霸道、專制的信仰──只有一種選擇。只是,身為基督徒的人一定要清楚知道──「世人都犯了罪,需要耶穌基督救恩」這個事實,否則,我們於每個主日在上帝和眾人面前告白「我信耶穌基督」,都只是一種「隨口而出」的言語罷了!
耶穌基督──上帝的公義與慈愛
〈使徒信經〉中所要作的第二個信仰告白,就是「我信耶穌基督」。基督徒透過這段話要告白三件事。
(1)耶穌基督是上帝在人間的實存(道成肉身),祂擁有上帝完全的神性(上帝的獨生子),祂是上帝所差來的彌賽亞(拯救者、救主)[我信耶穌基督,上帝的獨生子,咱的主]。
《約翰福音》的作者在全書的開始,就清楚地說明了耶穌基督與上帝的關係:「太初有道,道與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我們也見過祂的榮光,正是父獨生子的榮光。」(約1:1-2,14)保羅也在《腓立比書》二章6-7節指出:「祂(耶穌基督)本有上帝的形像,不以自己與上帝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由此可知,耶穌基督雖然有人的外貌,但祂卻有上帝完全的神性(上帝的獨生子),因為祂就是上帝。
既然耶穌就是上帝,祂當然有能力可以行各種超越人所能想像的奇事(醫病、趕鬼、平靜風浪、叫死人復活,甚至自己也從死裡復活…等),以證明自己就是上帝所揀選的基督。誠如今天經文中,彼得所說:「上帝藉著拿撒勒人耶穌在你們中間施行異能、奇事、神蹟,將祂證明出來…上帝…叫祂復活,因為祂原不能被死拘禁。…當確實知道,你們釘在十字架上的這位耶穌,上帝已經立祂為主為基督了。」(v.22b,24,36)。
當然,耶穌基督取人的樣式來到世上,並不只是叫世人「看見」上帝而已;最重要的是,世人必須「相信」並「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才可以獲得一個「嶄新的生命」。
(2)耶穌是上帝公義和慈愛的張顯,祂是救贖的記號;透過祂十字架的寶血,人類的罪得以洗淨;透過祂的死,人類重新與上帝和好(祂由聖神投胎,由在室女馬利亞出世;在本丟彼拉多任內受苦,釘十字架,死,埋葬,落陰府)。
這個部份的告白是要說明,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耶穌並不是為了遊覽世界、體驗人生百態才降世為人(,如電影〈第六感生死緣〉中的死神,就是為了遊覽世界、體驗人生百態才附在男主角的身上)。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為了用自己的生命作為「挽回祭(死)」,使世上所有人的靈魂得到救贖。我們可以從耶穌這個名字[希臘文Ίησους,希伯來文就是約書亞(יהושע,雅威拯救)]得知這個事實。
保羅在《羅馬書》三章23節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雖然世人因為犯罪的結果,必須接受上帝公義的審判(羅6:23a,罪的工價乃是死),但上帝卻願意憐憫世人,給世人悔改的機會。祂透過自己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流血、捨命,「主動」與世人和好,以證明祂真的愛世上所有的人。誠如《約翰福音》三章16節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3)耶穌基督是末日的審判官,當祂第二次降臨時,所有的人都必須接受祂的審判(第三日由死人中復活,升天,今坐在全能的父上帝的大傍;祂要自彼再來審判活人及死人)。這個部份的告白是要提醒所有的基督徒,不要以為「受洗歸入教會」就是穩拿「進入天堂」的門票,如果我們不能奉耶穌基督的名將「老我」完全斬除,並且儆醒過每一天的生活,在末日來臨時,我們同樣要接受耶穌的審判。
保羅曾在《哥林多前書》三章10-15節警告所有的基督徒,不要以為自己已經「口裡承認、心裡相信」耶穌就是基督(接受並信靠耶穌基督),將來就不必接受耶穌基督的審判(如剛才所說,以為穩拿進入天堂的門票)。如果我們不能繼續在這根基(耶穌基督)上建造一間像樣的屋子(健全、有見證的生命),等到耶穌再來的那一天,我們將無法逃脫被耶穌基督審判的命運。雖然我們可以因為「信靠耶穌基督」而獲得永恆的生命(得救),但這個(得救的)過程一定會像「從火裡經過」一樣。
我信耶穌基督
各位親愛的兄姊,或許我們的都知道,耶穌基督就是上帝的「獨生子」,祂「道成肉身」來到世上,就是為了犧牲自己、拯救世人;凡是相信且接受祂「十字架救恩」的人,都可以獲得一個「嶄新的生命」。但問題是,我們所知道的「這件事(耶穌基督的救恩)」,是否有和我們的生命緊密地連結在一起?或者我們所告白的「我信」,都只是用腦袋想想、用嘴巴唸唸而已?
在此,牧師要勉勵所有的兄姊,當我們要告白〈使徒信經〉中第二個「我信(我信耶穌基督)」之前,我們可以用「誠實的心」面對自己生命中幾件事情,如此一來,我們在上帝和眾人面前的告白才有功效。
(1)我們是否有在每天的生活中,謙卑自己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並承認自己是一個有罪的人?古有明訓:「人非聖賢,孰能無過;知過能改,善莫大焉。」的確,即使是一個已經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也難免不會在日常生活中再次犯罪(錯)。要知道,撒但是無所不在的,牠無時無刻都在引誘人犯罪,特別是我們這些已經「重生得救」的基督徒。無怪乎,我們常常會聽到有些人如此禱告說:「主啊,求祢赦免我在有意和無意之中所犯的罪。」
基督徒必須明白一件事:雖然我們已經「奉基督耶穌的名」,除去亞當遺傳給我們的「原罪」,我們還是得為每天生活中「有意」或「無意」的罪,祈求上帝的憐憫和赦免。也就是說,基督徒謙卑在上帝面前「認罪悔改」,必須是一個「現在進行式(不斷進行)」的動作,而不是「只做一次」就足夠了。我們必須相信:「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約壹1:9)
(2)我們是否知道,我們永遠無法倚靠自己的能力(行善、積功德)拯救自己的生命?保羅曾經勉勵所有的基督徒說:「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是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在今天講道一開始,牧師有特別提到:〈基督信仰〉與其他宗教信仰最大的差別,就是「人無法自救,而是必須倚靠耶穌基督的救恩」。試想,當一個人溺水的時候,他有可能用自己的手,抓自己的頭浮出水面嗎?那當然是不可能的。溺水的人一定要透過外力的介入(有人丟救生圈給他、有人拿竹竿給他抓住、有人下水救他),他才有可能獲救,否則他一定會溺死。
如果一個喪盡天良、作奸犯科的人,可以因為做一些好事而不必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樣還有天理嗎?除非今天總統頒佈一項「特赦令」,不再追究這個人所犯的罪,他才有可能免除各種刑罰。同樣的,一個得罪上帝的人,除非得到上帝特別的赦免(方法:耶穌基督的救恩),無論他做了多少善事,其實都無法逃脫「必須承受死亡」的終局。要知道,人永遠無法倚靠自己的能力拯救自己的生命。
(3)我們是否有讓耶穌基督成為生命的主宰,掌管我們每一天的生活?保羅曾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加2:20a)當我們決志成為基督徒的那一刻起,表示我們願意將「生命的主權」移轉給耶穌基督,讓祂掌管我們每一天的生活。因此,我們不能再憑著自己的意念來為人處事,而是必須「以基督的心為心,以祂的眼來看世界」。在我們做任何事、說任何話之前,都要先想著:「耶穌會怎麼做?耶穌會怎麼說?」
我很喜歡〈掌管我〉這首詩歌,其歌詞寫道:「掌管我,全能神!掌管我;掌管我,全能神!掌管我。求奪我心意,使祢國降臨,堅立祢的王權,願祢旨意成全。」的確,只有當我們願意讓耶穌基督掌管我們的生命,並且順服祂為我們所安排的一切,我們才能曉得,原來上帝為我們安排的一切,都有祂美好的旨意。
(4)我們是否有完全斬斷過去的老我,使生命完全更新?保羅曾勉勵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說:「所以不要容罪在你們必死的身上做王,使你們順從身子的私慾。也不要將你們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裡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羅6:12-13)基督徒不能總是用「我的個性就是如此」,作為「生命難以改變」的藉口,因為那表示著耶穌沒有能力改變我們的生命。既然如此,我們又何必相信耶穌,何必去告訴他人信耶穌之後會有多麼美好的生活?那豈不是在作假見證嗎?
我們不能否認,一個人的「老我」真的很難在信耶穌之後,「立刻」清除得一乾二淨。但我們卻可以「決定」是否要讓「老我」漸漸變少,「新我(上帝所賜的新生命)」漸漸變多。就好像戒菸的人,他絕對不可能立刻不抽菸,但他卻可以逐漸減少,直到完全戒除。「成熟的信仰」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絕對不可能一步登天。當我們的生命與復活的主耶穌愈親密的時候,很自然地,我們的「老我」就會漸漸變少,「新我」就會漸漸變多。當「新我」漸漸變多的時候,我們才能成為聖潔、沒有瑕疵,上帝所喜悅的兒女。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當我們在每個主日的禮拜中,用嘴告白「我信耶穌基督」的同時,我們是否有真的相信,耶穌就是上帝所差遣的基督,透過祂十字架上救贖的大功勞,我們過去一切的罪過已經得到潔淨,從此成為新造的人,生命重新與上帝建立和好的關係?求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真的是用心靈和誠實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並且在每天的生活中活出「更新的生命」,好使那些還沒有認識耶穌基督的人,可以從我們的身上看見,「信仰耶穌基督」真的是一輩子最美好,也絕對不會後悔的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