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14
經文:雅各書四章11-12節
11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12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你是誰,竟敢論斷別人呢?
引言
「說人之長,道人之短」似乎是人與生俱來的天性。無論什麼人(男或女),在他們的基因中,總是有一條「批判」的染色體,在左右他們的嘴巴,以致於常常滋生事端。在東漢 崔瑗所寫的《座右銘》一文中,一開始就開宗明義的指出:「無道人之短…。」這句話的意思就是說:「千萬不要議論人家的短處。」我們不只不應該「議論人家的短處」,我們也不應該「只看到事情的表面」,或是「未經查證」之下,就隨便批評其他的人。我們更不應該只是「單純不喜歡某個人」,或是「他的做事態度和風格」,就對他加以批評。
記得先前有一則關於「刮鬍刀」的廣告,在最後有一段廣告詞,我相信大家一定很有印象。它是這麼說的:「要刮別人鬍子之前,先把自己的刮乾淨。」耶穌曾說:「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麼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太七3)有時候,我們就是喜歡用「本位主義」來批評其他的人,這種「本位主義」往往是主觀的、缺乏公正性。
有一位先生常常責備他太太在家都沒有好好做家事,因為他每次想要從窗戶觀看外面的風景時,總是會被窗戶上的污點遮住。有一天,當這位先生又再責備他太太沒把窗戶擦乾淨時,他太太隨即將他的眼鏡取下,並且拿了一塊眼鏡布仔細地擦拭。之後,又將眼鏡掛回先生的鼻樑上,並且對他說:「請你現在再看看窗戶是不是有污點!」原來,從頭到尾都是因為先生的眼鏡沒擦乾淨,所以他才會一直感覺窗戶是髒的,並不是太太沒將窗戶擦乾淨。
如果我們無法「真正用心」來了解一個人、認識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很容易就會被自己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所左右,因而引起爭論或誤會。最糟糕的是,我們會把自己變為審判官,開始裁定誰是、誰非,誰有罪、誰沒罪,誰是上帝所喜悅的人,誰不是上帝所喜悅的人。果真如此,我們將無法逃脫那「更重的判斷」。
不可彼此批評
雅各說:「弟兄們,你們不可彼此批評。人若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你若論斷律法,就不是遵行律法,乃是判斷人的。」(v.11)或許,我們會感到疑問,為什麼批評弟兄、論斷弟兄,就是批評律法、論斷律法?這兩者之間具有什麼樣的關係呢?我們可以回顧在《雅各書》二章8節,雅各所說:「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雅各所要強調的是,「愛人如己」這個重要的教導,這條「至尊的律法」,是所有教會內的基督徒必須遵行的重要誡命。
我們一定都記得耶穌所教導「最大的誡命」是什麼,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們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太廿二37-40)一個基督徒如果口裡說他有多麼愛上帝,可是心裡卻對兄姊充滿怨恨,那就是說謊。如果他不能真的從內心去愛那些「能看見的弟兄姊妹」,該如何去愛那位「不能看見的上帝」呢?不能去愛那些「眼睛可以看得見」的弟兄姊妹,就是違背了上帝的律法以及耶穌的教導,無論他在行為上表現得多麼虔誠,都只是表面的工夫,上帝絕不會悅納他們所獻上的一切。愛上帝的,也當愛弟兄姊妹,這是我們從上帝所受的命令。(約壹4:19-21)
既然耶穌已經很明確地告訴每一個跟隨祂的基督徒,從創世以來,律法和先知的教導就是要愛上帝以及愛人,我們怎麼能夠對弟兄姊妹充滿批評和論斷呢?更重要的是,我們有什麼資格去批評和論斷呢?「批評」和「論斷」這兩個字在希臘文的意思是指:各種有害的言語、暗中毀謗某人以及不實的指控。雅各不但嚴厲地警告,教會內的弟兄姊妹必須「停止這樣的行為」,因為這樣的行為「嚴重破壞教會內的和諧氣氛」。同時,雅各也指出,這樣的行為是全然違背了耶穌的教訓。任何一位決志要跟隨主耶穌的人,都要嚴嚴禁止彼此批評和論斷。
或許,我們對於雅各所提及的「律法」,是停留在《舊約》摩西所頒佈的律法上面。而聖經學者也認為,這段經文有可能是雅各根據《利未記》十九章16節:「不可在民中往來搬弄是非,也不可與鄰舍為敵,置之於死,我是耶和華。」所說的。只不過,我們應該將雅各所提及的「律法」,視為更廣義的教導,特別是集中在「耶穌基督的教導」。為什麼「論斷」弟兄就是「論斷」律法呢?雅各認為不能行律法,就是公然否認律法的權威。不論我們在觀念上認為上帝的律法多麼崇高,多麼正統,一旦無法實際將它行出來,就等於是告訴世人:「事實上不承認它」我們。由此可知,雅各對於基督信仰的瞭解是「實踐性的」,是需要藉著順服才能測驗其「真實性」。
耶穌曾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什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什麼量器量給你們。」(太7:1-2)在這段經文中,耶穌很明確的指出:唯有上帝才是最終的裁判者;任何想要取代上帝這個裁判者角色的人,都將更嚴格地被上帝審判。摩西的姊姊米利暗和哥哥亞倫,就曾因為他娶了一個古實女子為妻而毀謗他。於是上帝就對他們兩人發怒,使米利暗因此而長大痳瘋。我們常常會聽一些長輩警告說:「千萬不要批評或論斷上帝的僕人,因為上帝會重重的懲罰那些人。」有些長輩甚至會舉出實際的例子,以說明他們所言屬實。
但我要提醒:這也是一種批評或論斷。上帝要用什麼方式來進行審判,不是用「人的眼光和角度」來決定的。無論是上帝的僕人或是主內的弟兄姊妹,我們都不應該有任何批評、論斷的想法或心態。要知道,上帝才是最終的審判官。這就是雅各所說:「設立律法和判斷人的,只有一位,就是那能救人也能滅人的。」(v.12)我們都是上帝用祂的「形象和樣式」所創造的,因此,批評弟兄姊妹就是在批評上帝;論斷弟兄姊妹的就是在論斷上帝。
不再批評與論斷
我們已經都清楚明白,上帝才是審判官,沒有任何人可以取代這個角色及身份。因此,我們必須要禁止再去批評與論斷教會內的弟兄姊妹,如此一來,我們才能成全律法以及耶穌的教導。或許,有時我們仍無法跳脫用自己的價值觀來看待每一個人,以致於偶爾又會不小心對弟兄姊妹加以批評或論斷。的確,這真的是一件不容易學習的功課,因為有時我也會掉入這個陷阱之中。我們除了消極地「祈求上帝來憐憫」之外,更重要的是要積極地來「學習幾項功課」。
首先就是要學習欣賞弟兄姊妹的優點和長處。我們總是很容易去欣賞上帝所創造各樣「大自然的美」,卻難以去欣賞同樣由上帝所創造「弟兄姊妹的美」。我們都應該記得《創世記》第一章中,上帝在每一天創造之後所說的那句話:「上帝看著是好的。」既然如此,我們怎麼會去批評或論斷上帝看為好的弟兄姊妹呢?這豈不是很怪異的現象嗎?我很認同證嚴法師在〈靜思語錄〉中所寫的一段話:「看別人不順眼,是自己修養不夠。」是什麼原因會讓我們看別人不順眼呢?有可能是我們不夠謙卑、自以為是;有可能是我們能力不及他人、吃醋眼紅;也有可能如證嚴法師所說,是自己修養不夠。
在上週的經文中有提到:「上帝阻擋驕傲的人,賜恩典給謙卑的人」(v.6b),又說「務要在主的面前自卑,主就必叫你們升高。」(v.10)一個「懂得謙卑」的人,會有一顆「願意學習的心」,他除了會領受上帝更多的恩典之外,更會被上帝提升。他會「看見」別人的優點和長處,而不會「著眼」在別人的缺點和短處上面。我們常常會說:「人是沒有完全的。」既然如此,我們為何不換個角度來看待教會內每一個人呢?我們可以學習他們的優點和長處,以補足自己的缺點和短處。我們可以用更多的讚美和鼓勵,取代那些批評和論斷的言語。
第二就是要學習用禱告來取代批評與論斷。在教會生活之中,我們真的很難避免不去批評與論斷,最糟糕的就是那些常常假借上帝公義之名,去批評與論斷的人。求上帝憐憫!有時候我們並沒有了解一個人內心真正的感受,就用我們所看見的表相輕易的下定論,以致有時造成當事人的二度傷害。心理諮商輔導常常要我們學習,如何以「同理心」來了解一個人的情緒,也就是站在當事人的角度,來了解他當時的心情。只有當我們了解當事人情緒發生的原因之後,我們才有可能體會他為何會有一些行為出現。這時我們能為他做的並不是提出任何建言,而是禱告。唯有上帝的靈能夠觸動他、安慰他以及幫助他。
批評和論斷往往都是在不了解的情況之下才會發生。舉個例子來說,我們都知道用詩歌讚美的方式來敬拜上帝,是一種可以表達自己情感,甚至是釋放自己情緒的敬拜方式。有些人很容易投入,有些人會不習慣;有些人會隨著領唱者的要求舉手跳舞,有些人則不喜歡被限制。如果我們確信,任何敬拜方式都是上帝所喜悅的,我們就不應該批評或論斷那些不舉手跳舞,甚至不開口唱歌的人。我們可以為這些人禱告,或許,他們正被許多事情捆綁,他們的家庭、課業、工作、感情、親人…等等的事情所困擾。當我們為這些人禱告的時候,上帝就要在他們身上動工,使他們能得到釋放,同心合意來敬拜讚美主。
最後就是要學習用基督的愛來互相款待。我們都是同屬於一個身體-耶穌基督,我們都是透過祂的愛才能成為弟兄姊妹,任何的批評與論斷都將使耶穌基督的身體分裂。《約翰壹書》四章7-8節說:「親愛的弟兄啊,我們應當彼此相愛,因為愛是從上帝來的。凡有愛心的,都是由上帝而生,並且認識上帝。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上帝,因為上帝就是愛。」在第11-12節又說:「親愛的弟兄啊,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裡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裡面得以完全了。」
「真正的愛」不是只用嘴巴說,而沒有實際的行動;「真正的愛」是一種寬容、饒恕,而不會懷恨、記仇;「真正的愛」可以彼此鼓勵、造就,使心靈憂傷的人得到安慰。這種「真正的愛」,就是學習「用基督的愛來互相款待」。唯有這種愛才能讓人看見基督徒與非基督徒的不同。《彼得前書》四章8節說:「最要緊的是彼此切實相愛,因為愛能遮掩許多的罪。」當我們能夠欣賞弟兄姊妹真的是上帝最好、最可愛的創造時,我們怎麼捨得用批評和論斷來彼此對待呢?
結論
在威爾•奧斯丁所寫的〈活出美好〉一書中,有提到一則故事。這則故事是關於作者一次與父親一同到某地旅行時所發生的。當他們來到那地的機場時,作者去辦理轉機的事情,而他父親卻與機場門口一位穿著破破爛爛,又非常年輕的流浪漢聊天,作者驚訝的發現,他們居然聊了一個小時之久。最後,他父親塞了一百元美金給那位年輕的流浪漢,這個舉動讓作者更加的百思不解。於是作者問父親,為何與那位流浪漢聊那麼久,此外,還塞了一百元美金給他呢?父親對他說,因為這個年輕人初來到這個國家時,所有的錢都被搶光了,他根本沒有錢可以回家,所以只好在機場的門口當乞丐。當他聽完了這個年輕人的遭遇後,就動了惻隱之心,心想,若是這個年輕人是他的小孩,他也同樣需要別人的幫助。因此,他便塞了一百元美金給這個年輕人,讓他有錢可以回家。
各位親愛的兄姊,因著耶穌的愛,我們可以成為一家人,我們在這個家庭當中可以「一同敬拜上帝、一同領受恩典」;我們也在這個家庭當中「與喜樂的人同樂、與哀哭的人同哭」。這是何等甘甜的滋味,我們一定非常珍惜這樣的氣氛。既然如此,我們就應該讓這樣的氣氛持續下去,不要讓任何不當的批評和論斷,將「基督的身體」給分裂了。求聖靈幫助我們,讓我們真正用耶穌的眼睛和同理心,來看見每個人「獨特的一面」,也能看見每個人「內心真正的需要」。我們不隨便批評和論斷,因為上帝才是審判官;我們也能夠將教會內每位弟兄姊妹都視同己出,用愛心互相款待。我們若相愛,世人就能從我們身上看出,我們真是耶穌的門徒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