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2/18
經文:約翰福音八章1-12節
1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2清早又回到殿裡。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3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他站在當中,4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5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他怎麼樣呢?6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7他們還是不住的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8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9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10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11他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12耶穌又對眾人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
引言
俗話說:「害群之馬」、「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都是在形容在「一個群體中因為一個人犯錯或一件事出錯,使得大家都倒大霉」。
關於這兩句俗話,讓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在當兵時,當我從成功嶺中心結訓、抽籤結束之後,被送往新竹關西一所彈藥庫等待分發部隊的過程中所發生的一件事。
記得那天是在傍晚時分來到那所彈藥庫,班長要我們先將黃埔大背包卸在餐廳,待集合點名之後,我們就進入餐廳用晚餐。當過兵的人都知道,部隊裡面非常講究紀律和儀態,一個口令,一個動作,否則就要倒大霉了。
就在大家差不多用餐完畢時,有某位天兵竟然拿起筷子剔牙,這事讓一位班長看見,非常火大,隨即叫所有的人到餐廳外面集合。班長將那位「不長眼」的天兵訓了一頓之後,開始瘋狂操練我們。他叫我們原地踏步、答數、精神答數…等,光是這些動作就操練了半個小時。接著他要我們背起自己的黃埔大背包,以俯伏前進的方式爬回自己睡覺的地方。
「天啊!那可是在山坡上啊!班長,你瘋了嗎?」我心裡喃喃自語。就這樣,我們一群人就在地上爬行了約五十公尺後,班長才叫我們站起來(可能後來發現到浪費他很多時間),用走路的方式回到寢室。或許大家可以想像,那位天兵回到寢室之後會有什麼樣結果了。
的確,當群體中出現這麼樣的一個人時,我們一定會非常不爽,除了會對他「另眼相待」之外,可能也會給他「一點顏色好看」。同樣的,自從始祖亞當和夏娃因為「違背上帝的命令(犯罪)」的緣故被逐出伊甸園之後,所有的人類也必須承受「犯罪」之後帶來的結果。或許,我們會覺得「實在是有夠衰」,為什麼亞當和夏娃犯的錯誤必須由他們的子子孫孫承擔,上帝只要懲罰他們就好了,不是嗎?
罪的源由
關於基督信仰所提關於「原罪」的遺傳,其實有很多人很難接受,特別是當福音初來台灣時,宣教師總是會用「我們都是罪人、我們都犯罪」——這麼強烈的字眼要求大家必須「認罪悔改」而引起許多人的不滿。就一般人而言,「犯罪」所指的是「犯了法律上所陳述的罪行」,「罪人」是指被法院「裁定有罪」之後才能下定論。因此,當我們無緣無故說別人「犯罪」或是「罪人」時,當心被人告我們毀謗。
事實上,基督信仰所說的「罪」和一般人的理解並不相同。首先,我們來認識「罪」這個字在《聖經》裡到底是什麼意思。
「罪」在《聖經》中原來的意思是「射不中目標」;對上帝所創造的人類而言,他們的目標就是要「不偏不倚地行在上帝的旨意之中」。看過射箭比賽的人都知道,射箭者愈能夠將箭「射中靶心」,他們得到的分數才會愈高,而分數最高者才能取得第一名。因此,射箭者必須「全神貫注地」瞄準「靶心」,絕對不能受到外界的干擾(聲音、風向、周圍的人事物),否則他們就會失誤。
可惜的是,我們的始祖亞當和夏娃並沒有將心思意念「全神貫注地」對準上帝吩咐的話:「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他們在「射箭」的過程中受到了撒謊者(蛇、撒但)的擾亂(欺騙),因而背棄了上帝重要的命令——不可吃;最後他們承受了違背上帝命令該有的後果。
或許有人會認為,既然「分別善惡」的樹和其上的果子是不可吃的,上帝為什麼一開始就不要將那棵樹安置在伊甸園內,免得我們會不小心去碰觸?這樣看起來好像是上帝故意要引誘人犯罪,所以不能將所有的過失都怪罪在人的身上,上帝本身必須擔負百分之九十九的責任。各位親愛的兄姊,這樣的話聽起來是否讓我們感到很熟悉呢?似乎「犯錯者」永遠是無辜的。
其實我們應該問的不是「為什麼分別善惡的樹被安置在伊甸園內」,而是「為什麼我們寧可選擇聽信撒謊者的話而背叛上帝」。就好像我們去郊外踏青,不小心被石頭絆倒的時候,我們是該責怪那顆石頭不應該出現在那個地方,或者是反省自己為什麼走路東張西望以致被石頭絆倒?又好像當我們開車行駛在限速60公里的道路上,結果我們因為開了100公里而被取締,難道我們是要怪罪交通局不應該只將時速限定在60公里的範圍內嗎?
由此可知,並不是上帝故意要試探亞當和夏娃而將「分別善惡」的樹安置在伊甸園內,誠如《雅各書》一章13節所說「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神試探;因為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而是他們「選擇(決定)」要被撒謊者欺騙:「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上帝能知道善惡」(創3:5)。最重要的是,他們以後就不必再受上帝的約束,他們可以用自己的判斷力和自己的喜好來辨別善惡了。
從上述的內容我們不難發現,人類確實一直遺傳「始祖的原罪—不想被上帝約束、想要自己做決定」,我們可以很容易從人類成長的過程觀察到這個本性(劣根性)。如當嬰孩到了會自己走路的階段時,他們就不想再被父母親牽著走,而是想要自己走;當孩子到了青少年階段時,他們就想要自己決定,不想再聽父母親的建議;當孩子有機會離開家庭的時候(求學、工作、結婚),他們就會選擇愈遠愈好,免得再聽父母親在旁邊嘮叨。
破局~罪進入世界
各位親愛的兄姊,原本人類是按著上帝的形像和樣式所造,本該擁有祂一切「美善、純真」的本質(DNA)。只是,自從「罪(撒謊者、背叛者)」進入世界之後,它就一直隨著人類的血脈掌控人類的命運,並且一代傳過一代。如同詩人所說:「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我們也因為罪的緣故,無法再與上帝有親密的接觸、連結;最悲慘的是,我們一輩子都得承受罪所帶來的苦果。
或許我們確實未曾犯過「法律上的罪」,但我們真的敢保證自己從未犯過「道德上的罪」嗎?就像今天經文中,當耶穌問眾人「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他」之後,從老到少,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v.7,9)。對猶太人而言,他們認為人類從來就不是完美無缺的,每個人都曾在生命中不同的時間犯了罪,甚至犯下很多次的罪。無怪乎,當耶穌問起「誰沒有罪」時,大家在轉眼間就都離開了。
事實上,耶穌對「犯罪」的認定是有別於一般猶太人的觀念的;猶太人認為只要「沒有犯罪行為(遵守誡命)」就不算犯罪。這正是那位詢問耶穌關於「如何承受永生」的少年官所認為的,他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路18:18-23)。但耶穌對「有無犯罪」這件事卻有更高的道德標準,祂指出,雖然我們還沒有犯罪的行為出現,但只要心裡有犯罪的想法或念頭,就是犯罪了(太5:27-28)。
的確,只要一談到道德良知上的過失時,我們絕對不敢理直氣壯的說:「我在道德上沒有任何瑕疵,我從來都沒有不好的念頭。」誠如使徒保羅所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沒有明白的,沒有尋求神的。都是偏離正路,一同變為無用,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羅3:10-12)他又說:「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3:23)
說來真的很諷刺,原本人類以為吃了「分別善惡的果子」之後,就可以像撒謊者所說的,和上帝一樣有「分別善惡的能力」。怎知,人類不但沒有擁有這個能力,還失去了兩樣寶貴的資產:(1)與上帝之間親密的關係,(2)永遠居住在伊甸園中享受福樂。這正應驗了「偷雞不著,拾把米」這句俚語啊!
此外,自從人類被「罪」捆綁之後,不只是沒有能力做出正確的判斷,更糟糕的是,人類開始學會推卸責任、滿懷怨恨,以致作奸犯科、怨天尤人,最後竟然隨從私慾而行、甚至偶像崇拜。《創世記》六章5節和12節就指出:「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神觀看世界,見是敗壞了;凡有血氣的人在地上都敗壞了行為。」
各位親愛的兄姊,你可以想像「罪進入世界」之後那種可怕的景象嗎?除了人類與上帝的關係「破局」之外,人類與人類的關係、人類與萬物的關係,甚至人類與自己的關係也完全「破局」。原本上帝創造的世界是一個滿有秩序、和平共存又彼此幫浦的和諧狀態,如今卻變成罪惡、敗壞的混亂場面。於是,上帝決定用大洪水將自己創造的萬物毀滅,因為「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a)。
雖然萬物被大洪水毀滅可以暫時止息「上帝的義憤」,但上帝卻是慈悲、憐憫的神,祂為自己存留了當時唯一的義人挪亞和他的家人,還有各樣有血肉的活物,每樣兩個(一公一母)的生命。上帝也用彩虹為記號與挪亞和一切有血肉的活物「立約」,祂不再用大洪水毀滅大地和其上的萬物。只是,「罪」的問題仍然存在於人類世界之中,撒謊者的權勢依然利用各種方式要敗壞人心,因此,在挪亞之後的人類世界還是繼續充滿罪惡和敗壞。
結論
各位親愛的兄姊,「罪」的可怕之處乃在於「讓人難以捉摸」,因為「罪」的源頭是來自撒謊者(撒但)的嘴。撒謊者總是喜歡抓住「人性弱點」來引誘我們犯罪,他會用許多「甜言蜜語」或是「模稜兩可」的話語轉移我們生命的目標——天父上帝,因為他本身就是背叛者。如果我們無法清楚辨識,很容易就會掉入他的陷阱之中。
雖然保羅曾警告我們,撒但會裝作「光明的天使」(林後11:14)不斷出現,並且用盡各種方法欺騙我們,但我們不用感到無助和害怕,只要我們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能抵擋魔鬼的詭計(弗6:11)。求聖靈幫助我們,透過每天生活中的靈修可以更親近上帝、更認識上帝,好使我們的心意更新變化,以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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